书城社科汉语文化语用学
26312400000047

第47章 语用的体现关系(1)

导言

语用学不在符号层次上操作,可是它的“三带一理论”却在语用学本体之外的某些学科———要在符号层次上操作的句法、在语言层次上刻画人物形象的文学与用一种语言系统诠释另一种语言系统的翻译等等———上体现出来,也在语言运用的某些特殊场合(如禅宗公案)中体现出来。这种体现关系,扩大了认识语用学的视野,从侧面说明了语用学的本质,印证了语用学的三带一理论,对深刻理解语用学极有价值。

这就是语用学和其他学科的体现关系。

不妨这样认为,这种关系也就是语用分析介入了其他学科,比如说,介入了句法,介入了文学,介入了翻译,介入了禅宗公案,等等。语用学还是语用学,但它可以介入其他学科。这是两码事儿。

语用学“三带一理论”简单回顾如下:“三”是指三个语言符号外因素的干涉,即语境、附着符号束和智力对语用含义推理的干涉和参与。“一”是指产生了一个多于话面的含义。

第一节 句法体现

语用学的三带一理论在句法上是如何体现的呢?按语用学的定义,语用含义是脱离符号层次得出来的推理,而句法却必须在符号层次上操作,这两者能搞到一块儿吗?

国内国外的语用学家都认为这两者是能搞到一块儿的。这便是语用介入句法。简言之,对句型作语用分析。有人(赵淑华,1992)认为,对句型作语用分析是一个亟待开发的项目。

语用学在句法中的体现就是对句法作语用分析,或者说是对句法作出语用理据的解释。

一、对句型作语用分析的理论准备

外语界语用学学者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如何呢?

新格赖斯语用机制正是在这一个问题上有所突破:语用学渗透到了语法过程,引起了对语法的再考察。列文森指出了一种现象(参见钱冠连,1995a),语用学解决问题的途径常和语义学或者句法途径相冲突。他称之为“恶战”(三种解释途径的冲突)。在语用学者看来,能够成熟地处理语用性质问题的语用机制也能运用到一般由语法去处理的问题中去。但重要的是,应该看到,这样的“恶战”只是企图将解释的负担重新分配一下,并没有抹杀语义、句法、语用三个解释层次和模式的独立存在的企图(但某些极端的功能主义者企图如此)。

徐盛桓介绍新格赖斯语用机制的系列论文中多次提及这一点。

钱冠连(1995)以下面一个英语句子为例说明了句法解释与语用解释的不同,也说明了语用解释对句法的介入:Only by this means is it possible to explain his failure to act decisively.句法解释是这样说的(比如R.Quirk):only是加强语气的词语,它与状语组合提至句首,主、谓就应该倒装。

如果要问,这样解释为什么就是语法性质的呢?为什么这样摆法就成了一项规定呢?没有人回答。本书作者试探用语用性质来回答。说话人的心理过程是这样的:如果我想告诉别人,“他没有采取决定性行动的原因”,这样解释可以,那样解释就不行,我就只好加强by this means(这样)的语气,我用什么来加强by this means的语气而又使别人来注意我的意图呢?第一,我把only和by this means放在一起最先说出来;第二,我采取一种怪异方式,即将谓语提前说出来,怪异必有故。你注意到by this means这个短语了,于是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其实,语法里说的加强语气就是说话人的个人意图。涉及到个人意图就涉及到了语用学的核心部分了。个人意图在语用学里是个了不得的、至关重要的术语和概念。

汉语界学者的看法又是怎样的呢?

在汉语语法分析中引进语用平面的做法,从20世纪80年代起就有了。

胡裕树(1979)认为:“必须区别三种不同的语序:语义的、语用的、语法的。”

胡附、文炼(1982)认为:“独立成分(插说成分)、提示成分(复指成分)等,这些其实都是语用的成分。”“语序所表达的,有的属于语义,有的属于句法,有的属于语用。”他们指出:“必须认识到造句手段(如语序、虚词等)所表达的内容有语义的、有句法的、还有语用的。”“必须区分一般主语(陈述对象)与话题主语(脱离句法控制的说话焦点)。”后面两个提法值得注意:明确地点出句子成分中的语用分析,说“话题主语”是“脱离句法控制的”。这个看法与作为学科的语用学的语用分析是在符号层之外操作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

胡裕树、范晓(1985)认为:“要使语法学有新的突破,在语法研究中必须自觉地把三个平面区别开来;在具体分析一个句子时,又要使三者结合起来,……”他们提出了一个较为完满的三个平面分析框架。他们指出,语用平面包括:主题和评论,表达重点、焦点,行为类型,口气,增添,变化,虚词的运用等等。

陆俭明断言“语法、语义、语用结合研究是90年代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发展趋势。”(1992)

施关淦在《关于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1991)中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提出了许多意见,我们感兴趣的意见有:(1)胡裕树、张斌等先生讲的三个平面中“语用”,不是指语用学;(2)三个平面中,应以句法为基础;(3)用三个平面的语法理论来分析一个具体的句子,其分析程序大致如下:首先要分清楚哪些是语用成分,哪些是非语用成分,并搞清楚它们之间的关系,然后再做句法分析和语义分析。

他所说“三个平面中的‘语用’不是指语用学”,那么是指什么呢?用他的“一个具体的句子的分析程序”(首先要……然后再……)大概可以回答。本文作者认为,这正是语用分析介入了句法。

龚千炎对“三个平面的提出”的肯定是:“它标志着汉语语法学从此走上迅速发展的康庄大道。”(1992)

范开泰在施关淦对一个具体的句子进行三个平面的语法理论分析之前,曾提出语用分析的几个基本内容:“话语结构分析———说话人如何选择谈话的出发点(话题),如何围绕话题来构成话语;交际过程中的心理结构分析———说话人如何选择话语的焦点,以突出交际的兴趣中心;交际过程中的信息结构分析———说话人如何安排从已知信息到新信息的传达方式;

语气情态分析———说话人如何选用适当的语气、口气来表达自己对说话内容的态度、情感以及对听话人的态度、情感,还包括在一定的环境(谈话环境和社会环境)下所产生的言外之意的分析。”

如果我们把施关淦的一个句子的三个平面分析程序看成是微观的语用介入句法,那么,范开泰的语用分析就可以看成是宏观的语用介入句法。这两个方面的意见也许是对语用介入句法的一个有参考价值的思路。

这里,我们再次引用吕叔湘的那个精辟见解:“……我说的动态研究指的是句子内部各种成分之间的相互制约;一个句子可以怎样不变内容(或基本不变)而改变形式;某一句式适用于哪种环境(上下文及其他),环境有某种变动的时候,句式要不要随之变化,如此等等。静态的研究当然重要,这是基础,可是语言毕竟只在使用中存在,……”(1990)

如果要问:是什么原因使说话人让“一个句子可以不变内容而改变形式”?原因之一是说话意图、目的的引导,二是为了适应语用策略的改变,三是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动。我以为答案应基本如此。这三个原因基本上说清楚了句子的形成与改变的语用理据。这三个原因正是语用学研究的核心内容。

如果要问:为什么某一句式适用于某种环境?

答案大体上是:因为说话人在句式里贯彻了环境所要求的语用策略。

如果要问:“环境有某种变动的时候,句式要不要随之变化”?答案是:要变化。这正是本书第二章所论证的语境干涉。我以为,这三问三答是语用介入句法的根本性的描写。

二、句式形成与变化的语用理据

我认为,句法的一部分,很可能就是当初说话人为了贯彻自己的语用意图而在句子上做了一定的特殊操作、安排或铺排。所以,与其讨论语用介入句法,倒不如弄清楚当初是如何把(说话人)语用意图的操作误当成了句法规定的。如果这样做麻烦,那么,我们就可以重新梳理一下所有的句法规则,分清哪些确实是规则,哪些本来就不该当是规则而是语用意图的安排。这样,我们就会果决地把本来属于语用安排的那些部分交还给语用分析,减轻一下句法分析的负担。

对句子进行符合语用意图的安排,还可以看成是句式形成或变化的语用理据。

因此,本书首先不提出语用介入汉语句法的整个框架,而是从微观入手,试着对一些句式一个一个地清理一番,看看吕叔湘提的三个问题与本书的试答是否符合规律,看看哪些本来就应该是为贯彻语用意图而进行的操作而不是规定,就归还给语用分析。

下面就是一些具体的句式变化的语用理据。

1.说话意图是形成句子、选择句式的最重要的语用理据

第一,“句调成句”论的实质

有一种意见认为(杨成凯,1994),任何一个语言单位,只要它能用作独立的交际单位,它所传达的信息量不可能少于一个句子的信息量。这实际上是在说,任何一个单位都能成为一个句子。

那么,如何才能使任何一个单位都能成为一个句子呢?“在汉语里,任何词组,不管是主谓词组,还是述宾词组、述补词组、偏正词组、联合词组、复谓词组,只要附带上超语段成分———句调,即只要能单独站得住,就是句子。”(陆俭明,1991)

看来,使词组能单独站得住的东西是句调。“句调”是个什么东西呢?超语段成分。“超语段成分”刚好就是语言符号之外的东西。可以这样认为,句调灌注了说话人的意图与心理。所以,“语调+词组”成句的核心是说话人的意图与心理。而说话人意图与心理是语用学研究的重中之重。即是说,任何一个词组(我们姑且不以最容易成句的主谓词组、述宾词组为例),能不能成为一个句子,关键落实在说话人的意图上。

例(1)都上大班了!(大人对上幼儿园的小孩说。语调显示了表扬。完整的意图是夸奖与逗乐。)

例(2)卖西瓜的!(有人对卖西瓜的吆喝。语调高兴。意图是让其过来,有人买西瓜。)

看来,意图在形成句子、选择句式中是核心因素。如果这样说不过分,那么,寻找句法的语用理据,就有了比较明朗的前景了。

反过来,意思一样(如对“不上班”的原因提问),句式不同,就可以反观说话人的不同意图与心理了:例(3)你为什么不上班?(语调中有愠怒)

例(4)不上班,怎么啦?(柔声柔气的语调透露关怀;强硬的语调则表示正式的查问)

例(5)你不上班,是何道理?(语调藏匿威胁)

从例(3)可反观说话人的意图是:让听话人知道他在不满。从例(4)

可反观两类说话人的意图:如果用柔声柔气语调,那说话人毫无责备之意,只是对原因本身感兴趣;如果以强硬的语调说出,那他是表示查原因。从例(5)看出说话人的意图是要采取措施整一整听话人了。看,同是一个对原因提问,但意图不同,就使用了三种不同的句式。

贯彻说话人意图是形成与选择句式的最重要的语用理据这一观点,还可以从更多的方面得到支持。

第二,被动句的语用理据

被动句有没有语用理据?

一般地说,施事不出现是说话人或写话人认为(1)施事必须回避,不回避就会出现某种不利的后果;(2)施事不重要,出现了反而会转移听话人或读者对话题(焦点)的注意力;(3)施事不明。前两条的处理,很明显,是说话人或写话人在贯彻语用意图。

例(6)史无前例的十年****刚刚开始,……这一次杨献珍更是在劫难逃。在哲学研究所,杨被戴上“****分子”、“修正主义”的高帽,……

挨打受辱。……杨家被抄,杨献珍被揪走管制起来,……。杨献珍白天被斗,游街示众,晚上在他们私设的公堂里受审……。

(“问心无愧的长寿哲学家杨献珍”,《中华儿女》,1991—2)

上面的被动句中,杨被谁戴上那么多高帽?杨挨谁的打?受谁的辱?杨家被什么人抄了?杨被谁揪走管制起来?杨白天被谁斗、晚上受什么人的审?施事一个也没有交待。写话人不交待的意图何在?写话人的苦衷在于,一交待具体的施事人就会有纠缠历史旧账的后果。故意回避具体的施事人对历史事件、对社会、对当事人都有好处。作者的语用意图就贯彻在被动句式里。

第三,有宾主谓句(主—述—宾)和“把”字句的语用理据

这两种句式的选择也面临着类似的情形。让我们看看“我弄破了那本书”(有宾主谓句)与“我把那本书弄破了”(“把”字句)的选择。

现代汉语语法对“把”字句是这样解释的:运用“把”字句要受一定条件的限制。这条件大致有以下几项:(1)动词要有“处置”的意思;(2)“把”字介引的对象必须是定指的;(3)动词前后总有别的成分,一般不能只用一个动词,尤其不能是个单音节动词,至少要带上助动词;(4)动词前一般不能加否定词、助动词。(黄伯荣、廖序东,1988)

第一个限制条件(动词要有“处置”的意思)是从语义角度上看的。动词有了处置性(如“弄〈破〉”,“破”就是处置结果),即不仅有及物性,而且还对受事要有积极的影响,才能将施事(如“我”)的“施行”强加在受事(如“那本书”)的身上。

第二个限制条件(“把”字介引的对象必须是定指的:受事词之前常带“这”、“那”,表示定指)的语用意图是:说话人突破事物发生发展的正常秩序,把在后的对象提到前面来,即急于把处置对象告诉听话人。这样处置,就使“把”字介绍的对象产生了某种结果,发生了定指变化,处于某种状态。

第三个限制条件(动词前后总有别的成分),我以为,是第二个限制条件的延长,也是语用意图的操作。既然要急于将处置对象告诉对方,那就要将处置结果一览无余地报告出来,不留尾巴。“把茶喝”,处置结果还没有完结,就必须说“把茶喝光”,结果彻底出来了。“把信带”与“把信带上”,“把他们轰”与“把他们轰走”,“把市场搞”与“把市场搞活”,都可以作如上的解释。一句话,用了“把”字句,说话人的意图是将完全的处置结果急于告诉对方。

第四个限制条件(否定词、助动词只能加在“把”字前),是另一种处置状态和结果,反面的结果。“我没有把你的书拿走”,“干吗不把这消息告诉他”等等,否定都不在动词前面。既然正面的肯定的结果急于告诉对方是语用意图,反面的否定的结果急于告诉对方也是语用意图的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