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文化名人谈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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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读书(1)

老舍

若是学者才准念书,我就什么也不要说了。大概书不是专为学者预备的,那么,我可要多嘴了。

从我一生下来直到如今,没人盼望我成个学者;我永远喜欢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可是我爱念书。

书的种类很多,能和我有交情的可很少。我有决定念什么的全权;自幼儿我就会逃学,楞挨板子也不肯说我爱《三字经》和《百家姓》。对《三字经》便可以代表一类——这类书,据我看,顶好在判了无期徒刑后去念,反正活着也没多大味儿。这类书可真不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犯无期徒刑罪的太多;要不然便是太少一一我自己就常想杀些写这类书的人。我可是还没杀过一个,一来是因为——我才明白过来一一写这样书的人敢情有好些已经死了,比如写《尚书》的那位李二哥。二来是因为现在还有些人专爱念这类书,我不便得罪人太多了。顶好,我看是不管别人;我不爱念的就不动好了。好在,我爸爸没希望我成个学者。

第二类书也与咱无缘:书上满是公式,没有一个“然而”和“所以”。据说,这类书里藏着打开宇宙秘密的小金钥匙。我倒久想明白点真理,如地是圆的之类;可是这种书别扭,它老瞪着我。书不老老实实的当本书,瞪人干吗呀?

我不能受这个气!有一回,一位朋友给我一本《相对论原理》,他说:明白这个就什么都明白了。我下了决心去念这本宝贝书。读了两个“配纸”(页),我遇上了一个公式。我跟它“相对”了两点多钟!往后边一看,公式还多了去啦!我知道和它们“相对”下去,它们也许不在乎,我还活着不呢?

可是我对这类书,老有点敬意。这类书和第一类有些不同,我看得出。第一类书不是没法懂,而是懂了以后使我更糊涂。以我现在的理解力一比上我七岁的时候,我现在满可以作圣人了一一我能明白“人之初,性本善”。明白完了,紧跟着就糊涂了;昨儿个晚上,我还挨了小女儿——玫瑰唇的小天使——一个嘴巴。我知道这个小天使性本不善,她才两岁。第二类书根本就看不懂,可是人家的纸上没印着一句废话:懂不懂的,人家不闹玄虚,它瞪我,或者我是该瞪。我的心这么一软,便把它好好放在书架上;好打好散,别太伤了和气。

这要说到第三类书了,其实这不该算一类;就这么算吧,顺嘴。这类书是这样的:名气挺大,念过的人总不肯说它坏,没念过的人老怪害羞地说将要念。

譬如说《元曲》,太炎“先生”的文章,罗马的悲剧,辛克莱的小说,《大公报》——不知是哪儿出版的一本书——都算在这类里,这些书我也都拿起来过,随手便又放下了。这里还就属那本《大公报》有点劲。我不害羞,永远不说将要念。好些书的广告与威风是很大的,我只能承认那些广告作得不错,谁管它威风不威风呢。

“类”还多着呢,不便再说;有上面的三项也就足以证明我怎样的不高明了。该说读的方法。

怎样读书,在这里,是个自决的问题;我说我的,没勉强谁跟我学。第一,我读书没系统。借着什么,买着什么,遇着什么,就读什么。不懂的放下,使我糊涂的放下,没趣味的放下,不客气。我不能叫书管着我。

第二,读得很快,而不记住。书要都叫我记住,还要书干吗?书应该记住自己。对我,最讨厌的发问是:“那个典故是哪儿的呢?”“那句话是怎么来着?”

我永不回答这样的考问,即使我记得。我又不是印刷机器养的,管你这一套!

读得快,因为我有时候跳过儿页去。不合我的意,我就练习跳远。书要是不服气的话,来跳我呀!看侦探小说的时候,我先看最后的几页,省事。

第三,读完一本书,没有批评,谁也不告诉。一告诉就糟:“嘿,你读《啼笑姻缘》?”要大家都不读《啼笑姻缘》,人家写它干吗呢?一批评就糟:“尊家这点意见?”我不惹气。读完一本书再打通儿架,不上算。我有我的爱与不爱,存在我自己心里。我爱念什么就念,有什么心得我自己知道,这是种享受,虽然显得自私一点。

再说呢,我读书似乎只要求一点灵感。“印象甚佳”便是好书,我没工夫去细细分析它,所以根本便不能批评。“印象甚佳”有时候并不是全书的,而是书中的一段最入我的味;因为这一段使我对这全书有了好感;其实这一段的美或者正足以破坏了全体的美,但是我不去管;有一段叫我喜欢两天的,我就感谢不尽。因此,设若我真去批评,大概是高明不了。

第四,我不读自己的书,不愿谈论自己的书。儿子是自己的好”,我还不晓得,因为自己还没有过儿子。有个小女儿,女儿能不能代表儿子,就不得而知,“老婆是别人的好”,我也不敢加以拥护,特别是在家里。但是我准知道,书是别人的好。别人的书自然未必都好,可是至少给我一点我不知道的东西。

自己的,一提都头疼!自己的书,和自己的运气,好像永远是一对儿累赘。

第五,哼,算了吧。

写与读

要写作,便须读书。读书与著书是不可分离的事。当我初次执笔写小说的时候,我并没有考虑自己应否学习写作,和自己是否有写作的才力。我拿起笔来,因为我读了几篇小说。这几篇小说并不是文艺杰作,那时候我还没有辨别好坏的能力。读了它们,我觉得写小说必是很好玩的事,所以我自己也愿试一试。《老张的哲学》便是在这种情形下写出来的。无可避免的,它必是乱七八糟,因为它的范本——那时节我所读过的几篇小说——就不是什么高明的作品。

一边写着“老张”,一边抱着字典读莎上比亚的《韩姆烈德》(即《哈姆莱特》。这是一本文艺杰作,可是它并没有给我什么好处。这使我怀疑:以我们的大学里的英文程度,而必读一半本莎士比亚,是不是白费时间?后来,我读了英译的《浮士德》,也丝毫没得到好处。这使我非常的苦闷,为什么被人人认为不朽之作的,并不给我一点好处呢?

有一位好友给我出了主意。他教我先读欧洲史,读完了古希腊史,再去读古希腊文艺,读完了古罗马史,再去读古罗马文艺……这的确是个好主意。从历史中,我看见了某一国在某一时代的大概情形,而后在文艺作品中我看见了那一地那一时代的社会光景,二者相证,我就明白了一点文艺的内容与形式都是事有必至,理有固然。不过,说真的,那些古老的东西往往教我瞪着眼咽气!

读到半本英译的《衣里亚德》(即《伊利亚特》,我的忍耐已用到极点,而想把它扔得远远的,永不再与它谋面。可是,一位会读希腊原文的老先生给我读了几十行荷马,他不是读诗,而是在唱最悦耳的歌曲!大概荷马的音乐就足以使他不朽吧?我决定不把它扔出老远去了!他的《奥第赛》(即《奥德赛》)比《衣里亚德》更有趣一些一一我的才力,假若我真有点才力的话,大概是小说的,而非诗歌的;《奥第赛》确乎有点像冒险小说。

希腊的悲剧教我看到了那最活泼而又最悲郁的希腊人的理智与感情的冲突,和文艺的形式与内容的调谐。我不能完全明白它们的技巧,因为没有看见过它们在舞台上“旧戏重排”。从书本上,我只看到它们的“美”。这个美不仅是修辞上的与结构上的,而也是在希腊人的灵魂中的;希腊人仿佛是在“美”里面呼吸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