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文化名人谈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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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训子篇(1)

吴祖光

写这篇文章的意思是,由于我的儿子带给我许多烦恼,到了我不得不写这样一篇文章来发泄我的烦恼的程度。

左思右想,值不值得为此浪费笔墨、浪费时间?但终于要:写这篇文章,是从下面这一件事情引起的:

上星期的一个下午,我忽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我找吴欢。”我回答说:“吴欢刚刚去上海了,不在家。”电话里说:“你是谁?”我说:“我是他的父亲。”

电话里说:“啊,那也行,我这里有吴欢的一包东西,你们家不是也在朝阳区吗?我是朝阳区水利工程队的,我的名字叫胡德勇。我今天下班之后把东西送来吧。”

挂上电话也就没在意,管它是什么东西呢?儿子的东西和我有什么相干呢?

当然就忘记这桩事了,但是到了快吃晚饭的时候有人敲门,一个工人装束,皮肤晒得漆黑的年轻人手里拿着一个塑料袋的小包到我家来了,说:“您是吴欢的父亲?这是吴欢的东西,我就放在这儿吧。”是什么东西呢?来人解释说:“今天中午我骑车走过安定门大街,在路边捡着这个包,看了包里的这个字条,知道这是吴欢丢下的。”

于是我也看了这个字条,上面写了几行字,是:“小×同志:请通知吴欢来取……”下面署名是:“北影外景队陈××”。

面前站着的这个胡德勇,健康、淳朴,多么可爱的小伙子,不由得使我向他连连道谢。和我那个一贯马马虎虎、大大咧咧、嘻嘻哈哈的儿子欢欢相比,真叫我百感交集。来人对我的感谢反而觉得害羞了,连说:“没什么,没什么,我也是朝阳区的,没费什么事。回见吧。”坐也没坐一下就走了。

接着走进门来的吴钢一一是吴欢的哥哥,在这一段由于妻子出门治病、只是我一个留在家里的日子里,他每天中午和晚上都在下班之后来家里给我做饭一一知道了这件事情后,说:“这个小伙子真够意思,咱们应当写个稿寄到《北京晚报》表扬表扬他。”

不错,是得表扬表扬这位胡德勇,在他身上体现着被长期丢掉了的新社会的新道德的复苏,事情虽小但弥觉可贵。

表扬这位小胡,就不得不批批我这个小吴。写到这里就不觉无名火起。

先说这个小包是怎么回事吧,这使我想起似乎吴欢在那天上午出门时对我说过,说是到北彰取点东西;而胡德勇送来的这包东西,显然就是他去取的东西了。这是一包从福建带来的茶叶,是欢欢的女朋友、有可能就是他的未婚妻小陈托人带到北影的。他专程去取这包茶叶,但却把东西丢在半路上了;回家之后提都没提,八成是根本忘记了,但是居然如有神助,被人给捡到送了回来。

就是这个欢欢,我家的第二个儿子,这一类荒唐胡涂的事情发生在他的身上乃是家常便饭。他从小就是这样没记性,不动脑子,一天到晚丢三拉四;批评也好,责骂也好,一律满不在乎,跟没听见一样,永远无动于衷。

他当然也是受害的一代,1957年他才四岁就跟着父母一起受到政治上的歧视。但是这孩子性格很强,身体很棒,从小学起就不甘心受人欺侮,反倒是常有一群小朋友经常集聚在欢欢的周围。十岁时打乒乓球便得到一个东城区的少年冠军。力气很大;在小学时举重就能和体育老师比试比试了。十五岁响应党的号召去了北大荒,成了建设兵团的一员,一去七年。直到他的妈妈由于被“******’’的爪牙迫害重病,才有好心的朋友通过许多关系,把他从冰天雪地中调了回来,照顾他已成残疾难于行动的妈妈。因为他有劲,能轻易地把妈妈背起来……

当然,这一切都不足以构成他在生活方面的粗心大意。按说从十五岁起就独立生活,本该把人锻炼得细致些、认真些、负责些,但是事实上全不是那回事。儿子回来,对我来说,毋宁是意味着一场灾难。

只把印象比较深的事情说几桩吧:

由于家里来了客人,晚上要支起折叠床睡觉,早晨起床之后,我说:“欢欢,把床给收起来。”欢欢奉命收床,把折叠床放到一边也就是了;谁知他是要显显力气还是活动筋骨怎么的?忽然把床高高举起来了。“砰!”一下子把电灯罩和灯泡全给打碎了!

敲门声,我去开了门,来客是吴欢的朋友,是来找吴欢的,但是吴欢不在家。客人说,是吴欢约定这时让他来的。这种时候,我总是代儿子向来人道歉。

但是由于这种事情屡次发生,我只能向吴欢的客人说:“吴欢从来就不守信用,你最好以后不要和他订约会。”

这里我要为儿子解释的是:故意失约,作弄人,想来还不至于;而是他和别人约定之后,转眼就忘得干干净净了。

由于我的职业,我有不多、但也不少的一屋子书,这些书当然绝不可能每本都看,但却都可能是我在某一个时候需要查阅的资料;而且尽管书多且杂,一般我都能知道某一本书放在什么地方,可以不太费力地找到。但是使人恼火的是,不止一次地发现要找的书不见了,整套的书缺一本或几本,开始时感觉十分奇怪不可理解,但是后来便知道这全是欢欢干的。以至于正在看的书一下子也不见了;要用胶水粘信,胶水不见了;要用墨水灌钢笔,墨水不见了;或者是胶水和墨水瓶打开不盖,胶水和墨水洒在桌上地上,甚至于盖子要到桌子底下才能找到。特别是从外地寄来的少见的杂志书籍,转眼就到了他的手里……

至于到了他手里的书呢,新书马上就会变成旧书,书角立即卷起来了,倒着戳在枕边、墙角,掉到床底下积满灰尘……

就是这个欢欢,本来在黑龙江兵团自己学画过几年素描,期望成为未来的画家。谁知他近年转变兴趣要学他的父亲,写起电影剧本来了。并且马上有一个杂志将要发表他的作品了。成了我的同行,也就意味着更多的不幸降落在我的身上;看我的书,翻我的东西成为合情合理合法,……我多么希望他是整洁的,有条理的,爱干净的;但是,偏偏他是:

好东西搞坏,

整齐的弄乱,

新的弄旧,

干净的弄脏,

拿走的不还。

当场被我捉住的,无可抵赖;而事后追问的他大都不认账。

至于房门和自行车的钥匙已经无从统计他一共丢了多少。大概在五年前,我出门回家时,见门框旁边墙上出现了一处缺口,原来是一次儿子把钥匙锁在屋里了,进不去怎么办?他不耐烦等哥哥或者妈妈回家再开门,而是狠命把门撞开,因此把墙撞缺,弹簧锁撞断。纯粹是搞破坏!

带有更大危险性的是,欢欢有一天忽然积极起来,自己去厨房间烧一壶开水,但是点上煤气灶便忘得干干净净,于是始而把水烧干,继而把壶底烧通。

假如一阵风来把火吹熄,或者煤气熏人,或者燃烧起火,弄个不好,会出人命!

事情当然还远不止此,他住的那间屋子同时还是我们家的小客厅。但是只要他在家的时候,屋里永远是乱糟糟的:袜子、裤子脱在桌上,每张椅子上都放着东西,床上被褥零乱,床下皮鞋拖鞋横七竖八;他前脚出门,后脚就是我去收拾房间。他的衣橱抽屉是关不上的,因为里面的东西堆得太多;其实如果每件衣服都叠整齐的话,完全可以放得很好,而他的每一件衣服都是随便往里一塞……有人对我说:“抽屉里你也管,你也未免太爱管闲事了!”但我实在不甘心,就管不了他!另外还有一个情况,那个五屉柜虽是个红木的,因为太老旧,抽屉不好关,应该请个巧手木匠来修一修了,可是就这么一件事,难道也要我做父亲的来张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