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台湾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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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台湾善堂表

台北官医局:在台北城内考棚。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设,以候补知县为总理。招聘西人为医生,以医人民之病,不收其费,并设官药局于内。

台北病院:亦在考棚。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设,以医兵勇之病。

台湾养济院:在县治镇北坊。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沈朝聘建。

台湾普济堂:在县治县城隍庙内。乾隆十一年,巡台御史六十七、范咸命台湾县李阊权建,凡十二间,拨公款千余圆充用,以收养穷民。

台湾栖流所:在县治圣公庙街。光绪十二年,知县谢寿昌禀设,以收流民,其款由普济堂拨用。

台湾育婴堂:在县治外新街。咸丰四年,富户石时荣倡建。自捐家屋充用,并捐五千圆生息,以为经费。又劝绅商集款数千圆,禀官批准,凡安平出入商船抽税充用,而富户亦各捐田园铺屋,入款颇多。其后巡道黎绍棠以为义举,更劝绅士办理,并以洋药厘金提拨充用。及光绪八年,巡道刘璈乃废其例,以司库平余及盐课余款千余圆拨为经费。

台湾恤嫠局:在县治。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倡设。自捐千圆,命巡道夏献纶提拨公款,并劝绅富捐款九千圆,购置田园生息,以恤嫠妇。凡年三十以内,家贫守节者,邻右保结,每名月给二圆。

嘉义养济堂:在县辖善化里东堡。康熙二十三年,诸罗知县季麒光建。

嘉义育婴堂:在县治城隍庙内。同治七年,绅商捐设,额收二十名。

凤山养济院:在县辖土墼埕。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杨芳远建。

彰化养济院:在县治八卦山下。乾隆元年,知县秦士望建,以收养麻疯残疾之人,约四十名。

彰化留养局:在养济院之左。乾隆二十九年,知县胡邦翰建,以收养穷民一百名,捐置田园,岁收租银一千二百八十四圆,以为经费。

彰化育婴堂:在县治。道光年间,官绅合建。久而荒废。光绪七年,知县朱干隆乃劝绅富重设,以抄封家屋充用。

淡水留养局:原在竹堑城内。乾隆二十九年设,以收养穷民。及同治元年之乱,佃册纷失,收租渐减,仅养七十名。光绪十五年分治之际,重设此局,以旧时局产拨充,并捐经费,额收四十名。

淡水育婴堂:在县治艋舺学海书院后。同治九年,官绅合建,详拨三郊洋药抽捐每箱四圆之半,以充经费。

淡水保婴局:在县辖摆接堡枋桥庄。富绅林维源倡设,自捐五千圆,并劝富户集款二千圆,置田生息,以充经费。

新竹栖流所:在县辖树林庄,以收孤老穷民百余名。同治三年毁,嗣筑。

新竹育婴堂:在县治龙王庙之右。

澎湖普济堂:道光六年,通判蒋镛筹建。捐款四百圆,交妈祖宫董事生息,嗣以贫民尚可栖身,无庸建屋。九年,澎湖绅商合捐二百十圆,交盐课馆生息,续捐制钱四万七千五百文生息。又详准征收小船之费,岁入一万九千八百文,以充口粮。额定三十名,每名月给三百文。

澎湖栖流所:在妈宫。嘉庆二十四年,郊户德茂号等捐款置屋,以为难民栖宿,禀官存案。

澎湖育婴堂:在妈宫。绅商捐设,后归厅办理。岁收租息三十二万四千文。每月又于盐课拨银五十两,以充经费。约收女婴三十余名,每名月给八百文。又分恤养济院穷民,每名月给三百文。如病故者,别给四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