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她那副似捡了大便宜一样的表情,夜归来就好笑,“你这鬼丫头,又在打什么歪主意?”
轩辕狐摇头,“哪有,我哪有歪主意,只是觉得你长的太好看了,很……嗯,很下饭。”
“……”好吧,他无语。
很下饭是什么意思?原来这丫头是在就着他吃啊!
“接下来的一年,你会拿奖拿到手软。”他移开话题,说她的歌曲。
轩辕狐不置可否,“格尔桑的曲子,不拿奖才怪。”
这次是她主动把话题绕到格尔桑身上,再次提起这个名字,就好像在瑞士的日子一下子又被拉回眼前。
两人皆是一声感叹,然后谁也不再说话,低下头下吃东西。
可这样的气氛到底是尴尬,轩辕狐不是避事的人,虽说曾经有一段时间是把格尔桑彻底进行了沉封,但说到底那首歌她还在唱,铺天盖地的新闻都在说着那首歌,曲作者的位置上清清楚楚地印着格尔桑的名字,让她如何还能沉封得了。
于是又再开口,故意用了很轻松的语气同他说:“夜归来,你老实说哦,那次去瑞士,你是不是故意订了我身边的位置。”
夜归来点头,答得理所当然:“没错,当初在飞机上我就说过了。”
她嘟起嘴巴,到是真的对此感了兴趣——“为什么?夜归来,为什么呀?”
他放下碗筷,很是认真是想了一会儿,然后同她说:“没有为什么,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一件事都需要一个原因。就像不是很爱管闲事的我在第一次来到麦田公司时,就不受控制地一定想要叫醒你。就像从来都不喜欢与人亲近的我,在与你接触时,却一点都产生不出排斥。”
她微闭双目,夜归来的话好像在拉着她的回忆走,从那个初见到他的雪天,从在休息室里被他叫醒的那一眼,从瑞士的飞机,从苏黎世的点点滴滴。两人原本陌生的人,就这样一步一步彼此相吸,一点一点拉近了距离。
好像没有过程,又似乎有着很漫长的过程。
从头到尾没有一句我爱你,甚至连一句简单的喜欢都不曾说过,可却又在今天早上情不自禁地想要去做男女之间最亲密的事情。
最可怕的是,亲密的事情做起来竟然一点都不觉生疏,就好像他与她之间原来就该如此,原本就该肌肤相亲,原本就是一对亲密无间的爱人。
可是明明就……
“夜归来。”她问出心中疑虑,“我们以前认识吗?”
对面的人摇头,很坚定又郑重的告诉她:“不认识。文初初,我跟你的相识,仅是在我接手麦田公司之后。”
他给了肯定的回来,但是为什么让她觉得,这样肯定的回答是他故意而为之?
太多的不解堆积在心头,可却又无从问起。她知道,自己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太大的秘密,大到有违自然规律,大到惊世骇俗。就算夜归来是她做为轩辕狐时被遗忘掉的一个重要的人,现在她做为文初初,也没有资格再去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