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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佛教研究(9)

《景德传灯录》五,第三十三祖慧能大师,法嗣四十三人,其中有“西印度堀多三藏”介绍原文如下:

西域堀多三藏者,天竺人也。东游韶阳见六祖。于言下契悟。后游五台,至定襄县历村,见一僧结庵而坐。三藏问曰:“汝独坐奚为?”曰:“观静。”三藏曰:“观者何人?静者何物?”其僧作礼问曰:“此理何如?”三藏曰:“汝何不自观自静。”彼僧茫然,莫知所对。……三藏曰:“我西域最下招者,不堕此见。兀然空坐,于道何益?”……三藏后不知所终。(《大正新修大藏经》51,237a)。

如果这段记载可靠的话,那么,在顿悟大师慧能座下也已有了印度的传法弟子了。

佛典中的“黑”与“白”

羡林按:

明年是著名学者汤锡予(用彤)先生诞生百周年纪念。我虽然不是锡予先生的正式学生,但是我读过先生的很多著作,从中受到了极大的教益。这对我的研究工作有深远的影响。1946年我来北大任教,实出于陈寅恪先生和锡予先生以及胡适之先生的提挈。我曾听锡予先生讲授“魏晋玄学”,一堂课没有缺过,并且认真做了笔记。因此,我自认为是先生的弟子。在纪念先生百年冥寿之际,一介学弟拟出版纪念论文集。此乃学坛盛事,实慰下怀。一介让我写篇文章,我欣然应命。但窃以为纪念论文集文章以短为宜,于是就根据多年搜集的资料,写此短文,滥竽论文集中,谨表对锡予先生仰止之敬意。

1948年,我曾写过一篇短文:《佛教对于宋代理学影响之一例》(现收入拙作《中印文化关系史论文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2年,页309~311)。我在里面讲到朱子教人用白豆黑豆来“系念”,起一善念,则投白豆一粒于器中;起一恶念,则投黑豆。我认为,这个办法来自印度佛教。我举了《贤愚经》卷十三的一个例子。我的结论是:“从这个小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来,宋代理学不但在大的思想方面受了佛教的影响,连许多人们平常不注意的末节也居然受到佛教的影响了。”

后来翻阅汉译佛典,又陆续发现了一些类似的例子,更足以证成我的前说。我现在再举出几个例子,稍加诠释,并引申谈一谈佛典中的“黑”与“白”。

《摩诃僧祇律》卷十三:

羯磨已,此比丘应作二种色筹:一者黑,二者白。不应唱言:非法者捉黑筹,如法者捉白筹。应如是唱:如是语者取黑筹,如是语者取白筹。(22,334b)

如果觉得这不够清楚,我再从对应本中举出一个例子。《十诵律》卷三十五:

若比丘已作行筹人,随僧多少应作二种筹:一分长,一分短;一分白,一分黑。说如法者,为作长筹,说非法者,为作短筹。说如法者,为作白筹;说非法者,为作黑筹。(23,254b)

所谓“筹”,是小竹片。这里讲的是用投筹的办法来裁决和尚中的争端。我不讲裁决的过程,因为那同我要讲的无关。我想着重指出的是,在这里,黑筹和白筹尽管用途不一样——黑豆和白豆以及黑白石子象征的是恶念和善念,黑筹与白筹和善恶念头无关——可是黑仍然表示反面的近乎恶的东西,而白则表示正面的近乎善的东西,东西不同,含义则一。关键不在东西,而在颜色。

白黑象征善恶,还表现在其他场合。我举几个例子。《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九:

苾刍当知,若纯黑业得纯黑异熟。若纯白业得纯白异熟。若黑白杂业得杂异熟。是故苾刍应离纯黑及黑白杂业,当勤修学纯白之业。(23,674b)

对几个名词需要解释一下。“业”,梵文karma,巴利文kamma,指的是人们的所作所为。“异熟”,也译为“报”或者“果报”,梵文和巴利文都是vipka,我们平常所谓“报应”。“白业”,指的是善行,“黑业”,指的恶行。善行得善报,恶行得恶报。《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反复说明这个善恶报应的道理,参看23,814b,827b,837b等。到了《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二,更言简意赅地说明:“汝等苾刍当知,黑业还得黑报,若行白业,还得白报。”(23,1029bt)

“黑”,梵文,krsna,巴利文kanha;“白”,梵文ukla,巴利文sukka。“黑业”,梵文krsna-karma,巴利文kanha-kamma;“白业”,梵文ukla-karma,巴利文sukka-kamma。“黑异熟(黑报)”,梵文krsna-vipka,巴利文kanha-vipka;“白异熟”,梵文ukla-vipka,巴利文sukka-vipka。同在其他语言里一样,白的颜色总是同“光明”联系在一起,引申为“善”;黑的颜色总是同“黑暗”联系在一起,引申为“恶”。

黑白不但同业报相联系,而且还同人的思维直接联系。《那先比丘经》说:“因知善恶,知当所行,别知黑白思惟。”(32,697c)有时甚至同“出家”“在家”联在一起。

在中国,黑白有时也有类似的含义,但绝不像佛典中这样具体,这样复杂,用途绝没有这样广泛。

1992年7月14日

佛教的传入中国

——两种文化的撞击和吸收阶段①

印度佛教兴起于公元前6世纪—前5世纪,佛祖释迦牟尼生存的时代约与中国的孔子相同。最初佛教规模比较小,以后逐渐扩大,而且向国外传播,也传到了中国。

佛教传入中国,是东方文化史上,甚至世界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其意义无论怎样评价,也是不会过高的。佛教不但影响了中国文化的发展,而且由中国传入朝鲜和日本,也影响了那里的文化发展,以及社会风俗习惯。佛教至今还是东方千百万人所崇信的宗教。如果没有佛教的输入,东方以及东南亚、南亚国家今天的文化是什么样子,社会风俗习惯是什么样子,简直无法想象。

至于佛教究竟是怎样传入中国的?什么时候传入中国的?现在还无法说得很确切,很清楚。这是一个异常复杂的学术问题,学者关于这个问题的著作连篇累牍,大家在各个方面都同意的结论,也还没有,我在这里存而不论。如有兴趣,可参阅汤用彤先生的《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以及梁启超、任继愈诸位先生众多的论文和专著。

至于佛教是怎样传进来的?传进来的道路又是什么?这些都是极端复杂的问题,我在这里不能详细讨论,我只能大体讲一个轮廓,着重讲一讲我自己对这个问题多年以来探讨的结果,以求教于高明。

我觉得有必要先讲一个相当有趣的看法,以资谈助。日本学者藤田丰八有一个见解,他先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里的一句话:

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

他认为“不得”就是梵文Buddha(一般音译为“佛陀”)的音译,这句话的意思是秦始皇禁佛陀的庙,或者对佛陀的祭祀。结论是印度佛教在秦始皇(公元前246—前209)时代已经传入中国。这当然只能算是一个笑话。想不到中国有一位学者在各不相谋的情况下,也提出了同样的主张。尽管是“英雄所见略同”,但同样贻笑士林。因为许多学者都指出来过,像“禁不得什么什么”这样的句子在当时是颇为习见的,绝不会是什么另外的解释。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在佛教传入中国这个问题上,最习见的说法是汉明帝(公元58—76)永平求法。这个说法最早见于《牟子理惑论》等书。《理惑论》说:

昔孝明皇帝梦见神人,身有日光,飞在殿前,欣然悦之。明日,博问群臣:此为何神?有通人傅毅曰:“臣闻天竺有得道者,号之曰‘佛’,飞行虚谷,身有日光,殆将其神也。”于是上悟,遣使者张骞、羽林郎中秦景、博士弟子王遵等十二人,于大月氏写佛经四十二章,藏在兰台石室第十四间。时于洛阳城西雍门外起佛寺。(下略)

所谓“永平求法”,大体上就是这个样子。《理惑论》里没有提到摄摩腾、竺法兰的名字,也没有“白马寺”这个名字。这几个名字都是较晚在别的书中出现的。研究中国佛教史的学者们大都认为,这个说法,尽管流传甚广,却是靠不住的。佛教传入中国从种种迹象来看,肯定早于汉明帝。

但是,这个说法就一点历史事实都没有吗?根据我自己最近几十年来的研究与考虑,我觉得,其中确有一点十分有价值的内容或者暗示。我是专门研究所谓“混合梵语”或“佛教梵语”的,对古代中亚(中国的新疆是其中一部分)的民族语言,比如吐火罗语A和B,也稍有所涉猎。在探讨佛教梵语本身语言特点之外,时常涉及印度佛教在国内传布的问题。在这方面,在我的比较多的论文中,有两篇与这个问题有关,一篇是1947年写的《浮屠与佛》① ,一篇是1989年写的《再论浮屠与佛》② 。文长不具引。我只将我的推论方式和研究结论在这里简要地介绍一下。

在这里,关键是“浮屠”与“佛”这两个词。“浮屠”是梵文Buddha的音译,对此学者们毫无意见分歧。至于“佛”,则问题颇多。流行的意见是“佛”是Buddha另一个音译“佛陀”的缩写。但是,这个意见是有问题的。汤用彤先生指出“汉代称佛为浮屠”,这应该怎样来解释呢?为了方便起见,我把梵文Buddha这个字在不同语言中的表现形式列表如下:

大夏文 bodo,boddo,boudo

吐火罗文 pt,pud,pd

拜火教经典的中古波斯文(巴利维文) bwt

摩尼教安息文 bwt,but

摩尼教粟特文 bwty,pwtyy

佛教粟特文 pwt

回鹘文 but,bur

达利文 bot

上面这个表中的字可以明显地分为两组:大夏文为一组,其余的中亚古代民族语言为一组。第一组大夏文的bodo,boddo,boudo与汉文音译的“浮屠”完全对应;而其余的则又同汉文音译的“佛”完全对应。可见“佛”字绝不是“佛陀”的缩写,而是另有来源。从梵文Buddha这个字的汉文音译来看,佛教从印度向中国传布,共有两条途径:

(1)印度—大夏(大月氏)—中国

Buddha Bodo,Boddo,Boudo 浮屠

(2)印度—中亚新疆小国—中国

Buddha But等 佛

《理惑论》中说,中国派人到大月氏去写佛经四十二章,当时的大月氏这个游牧民族正居住在大夏。《理惑论》这一句话是符合历史事实的,汉代之所以称佛为“浮屠”,也完全可以得到满意的解释。总之,印度佛教不是直接传入中国的,途径有两条,时间有先后。最早的是通过大夏,以后是通过中亚某些古代民族,吐火罗人最有可能。

我这个看法,颇得到一些同行的赞赏。

总之,佛教就这样传进了中国。佛教既然属于精神文明的范畴,它同物质文明不同,必然受到我在上面导言中提到的异族文化相遇时出现的规律的制约。它初入中国时,必然会有一个撞击的过程或者阶段。不过,我在这里必须指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对宗教比较宽容的国家,不管是本土的宗教,还是外来的宗教,都一视同仁,无分轩轾。中国历史上并没有像其他一些国家那样有十分剧烈的宗教战争。欧洲的十字军东征是一个最突出的例子。我这样说丝毫也没有评价的意义,我不是说哪一个宗教好,哪一个宗教坏,我只不过是指出一个历史事实而已。在这样的情况下,印度的佛教传入中国,同本国的宗教或者文化,特别是伦理道德方面,是有撞击的,但是不激烈,不明显,表面上来看,似乎一下子就和平共处了。

一点不撞击也是违反规律的。仔细研究一下佛教初入中国的情况,明显的表面的撞击没有发现,但是从佛教所抱的态度和它所倡导的伦理来看,撞击的痕迹隐约可见。从前汉开始一直到后汉,鬼神方术的信仰在社会上极为流行,这些与佛教教义是根本相违的。也许佛教在这方面碰过一些小钉子,也许是为了避免碰钉子,自己来一个先发制人的手段,先韬晦一下,遂以方术自隐,结果是顺利地通过了最难过的第一关。

在伦理观点方面,我也可以举一个例子。众所周知,孝在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中占有极其崇高的地位。社会风习不必说了,连帝王也几乎全部以孝治天下。不管他们的行为有时与孝绝对相违,口头上却不得不这样表白。佛教要求信徒出家,这就与中国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道德教条根本对立。怎么办呢?也只好迁就现实,暂时韬晦。在后汉三国时期翻译的佛经中,有不少讲到孝的地方。我现在举几个例子:

吴康僧会译《六度集经》第一:子存亲全行,可谓孝乎?(《大正新修大藏经》1,6a)

失译人名在后汉录《大方便佛报恩经》第一:佛法之中,颇有孝养父母不耶?(同上书,124c)

欲令众生孝养父母故,以是因缘故,放斯光明。(同上书,125a)

欲令众生念识父母,师长重恩故。(同上书,127b)

为孝养父母知恩报恩故,今得速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同上书,127c)

例子不必再多举了。你看,最早的汉译佛经是多么强调这个“孝”字呀!梵文里面不是没有与汉文“孝”字相应的字,比如Mt-rja pitrja等,但是这些字都决非常用常见的字,它们在佛经甚至印度其他古代经典中所占的地位,完全无法同“孝”字在中国经典中的地位相比。佛教为了适应中国的伦理道德,不得不做出这样的姿态。关于这个问题,中外学者有很多人都注意到了,日本著名的梵文学者中村元博士就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