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大漠流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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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敦煌流光篇·从上海开始 (1)

当天晚上,我便留宿在李公馆。

在我看来这是理所应当,既然已经是情妇,当然应该住在李公馆里。后来我才知道,虽然李超凡有过许多女人,但能够在李公馆过夜的,我还是第一个。

我开始公然以李超凡的情妇身份出出入入,公寓里的东西也都搬了过来。我不知他什么时候会抛弃我,不过我的计划早已经在进行当中了。

我每天用一种淡紫色的口红涂沫嘴唇,这支口红是妈妈特制的,里面暗藏毒药。当我与李超凡亲吻之时,毒药就悄悄地渗入他的身体之中。

我知道我同样身处于危险之中,他吸入毒药之时,我也在吸食着毒药,而且比他吸入得更多。虽然我在事前服过解药,但解药是来自妈妈的,我并不知她给我的是否真是解药。

但是就算妈妈给我的并非是解药,我也不会怨恨她。每个人的命运大概是从生下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我的命运显然就是等待死亡的这一天。

不久后,李超凡便开始准备西域之行。

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听见他与手下的对话:“他已经准备妥当了吗?”

“是!他带了一支考察队,已经从西安出发了。”

两人同时看见我的身影,李超凡立刻换了一副甜蜜的面孔,搂住我的肩膀说:“我们去西部旅行吧!”

我猜测他所说的“他”必然是妈妈所说的那个洋人斯坦因。我故意皱起眉头说:“西部有什么好去的?穷山恶水,蛮荒之地,一点儿也不好玩!”

他笑眯眯地亲了亲我的额头,肉麻地说:“只要有我在你身边,地狱也会变成天堂。”

我用力咽了口口水,努力压下翻胃的感觉:“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马上!”

我怔了怔,不用那么急吧?

但他已经拉着我向楼下跑去。我一边跌跌撞撞地走下楼梯一边抗议,“我还没有收拾衣服呢!”

他笑道:“不必收拾了,你还怕没有衣服给你穿吗?”

他忽然停住脚步,转身向楼上奔去,似乎想起来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过了片刻,他从楼上跑下来,停在我的面前,手中握着那支琉璃花的头钗。他认真地将头钗插入我的头发之中,凝神看着我的脸颊。

不知为何,他如此专注的眼神竟让我有一刻失神起来。我想起我今天是梳着西人流行的鬈发,并不合适戴上一支发钗。

我伸出手想要取下那支钗,他却一把抓住我的手,“别拿下来,就这样戴着。”

我有些窘迫地说:“可是与我的发型并不相配。”

他摇了摇头,将嘴唇凑到我的耳边说:“只要戴着就好了,只要你戴着!”他呼出的气息热辣辣地喷在我的耳垂上,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感觉到脸红心跳。

我们上了最早一班开往西安的火车。其中的一节车厢已经为李超凡准备好,成为他的专用车厢。他实在是一个很有办法的人,怎么看都不像只是一个黑帮的老大,反而像是政界要人。

车上的生活,无非吃吃睡睡,再看看窗边的风景。转眼便是五天时间过去,火车就要抵达西安境内。

那一日,我们如常地在餐桌前坐了下来,有人送上了来自欧洲的红酒。他殷勤地斟了一杯酒,送到我的面前,说:“干一杯吧!以后也许就没有机会喝这种酒了。”

我心里一跳,疑惑地抬头看他,他是什么意思?

他似笑非笑地凝视着我说:“也许我会死在西域。”

他此时用了“西域”这个词,他本来都是用“西部”这个词的。我勉强一笑:“不过是去旅游,哪里会有那么危险?”

他哈哈一笑:“谁知道!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像我这样的人,虽然平时很风光,却随时都可能死去。有时连自己为什么死的,都不知道。”

“你是小刀会的大哥,难道还有人胆大包天地想要杀你不成?”

他悠然地呷了一口酒,“世上之事本就出人意料,何况对于有些人来说,生死不过是谈笑之间,杀一个人,举手之劳罢了。”

他这句话说得可谓是豪气冲天,我一时有些失神。眼前的这个男人,几乎是无懈可击的。

我不由长长叹了口气。

他敏感地看了我一眼,手指轻轻地揩拭着我的面颊,柔声道:“叹什么气?”

我半真半假地忧伤一笑:“我和你在一起已经八天了,你厌倦我的时间越来越近。想到分别在即,难免有些忧伤。”

他好奇地扬起双眉,说:“你不想抓住我的心吗?”

我笑笑:“你对女人的兴趣不会超过两个星期,我不认为我有创造神话的能力,所以我早就准备着两个星期到了,你就会抛弃我。”

他默然,眼镜片后的黑眼睛专注地注视着我,半晌才低声说:“也许你本身就是一个神话。”

说这些话的时候,火车传来了一声长鸣,速度越来越慢,驶入站台之中。因而,我并不是特别清楚他说了一句什么话,我疑问地望向他。

他却只是一笑,拉起我的手说:“走吧!接下去的路程会很辛苦。”

虽然到了西安,却不曾游览任何古迹,我们马不停蹄,上了一辆汽车,便继续向西行去。越是往西,他的话便越少,时时若有所思地望向窗外。“窗外是寂寞的荒原,失去植被的黄土在狂风下漫无目的地飞扬。我忽然想起元人的一首词: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我想着的时候,他便忽然吟咏了出来。我不觉愕然,他的心意竟是与我相通的。然后我忽然又有些遗憾——这个男人,他到底还是要死在我的手中。

我却故意嘲笑他:“看不出来,原来你那么有雅兴。”

他一笑,淡然回答:“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你以为黑帮的大哥除了杀人外什么都不会吗?”

他略显落寞的神情,让我的心微微有些酸痛。

然而就在此时,变故发生了。

一样东西从天而降,落在汽车前面的挡风玻璃上。司机陡然吃了一惊,下意识的反应便是紧急刹车。

我和李超凡坐在后排,前排除了司机外还有一名保镖。车猛然刹住,几乎把我从座位上甩飞了出去,幸好身边的李超凡及时地拉住了我。

我皱眉抬头,脑子里根本来不及有任何想法。此时我已经看清了落在挡风玻璃上的并不是什么东西,而是一个人。

那个人身穿着宽大的黑色布袍,将身体全都遮盖起来,脸上也蒙着黑布,只露出一双亮闪闪的眼睛。

我们向外张望之时,他也正向着车内张望。我心里蓦然一动,好熟悉的眼睛。

他忽然一拳向着车窗的玻璃上击去。只不过是一拳,“哗啦”一声响,车窗玻璃便被击碎了。他伸出双手分别抓住前排的两个人,将他们的头用力对撞。那两个人还来不及惨叫便被撞得昏了过去,想必一时半会儿是不会醒来的。

我张口结舌,完全愣在那里。身边的李超凡却早就有了反应。他一脚踹开车门,拉着我向车外滚了出去,与此同时,一枚飞刀已经从他的手中一飞而出,向着黑衣人疾射而去。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使用武功,我终于明白,大哥到底是大哥,他不动武,并不代表他的武功不好,只是没有这个必要罢了。以他的身份和地位,他仍然不用手枪,而是使用飞刀,这就说明,他用飞刀的本领已经出神入化,绝不会比枪支逊色。

我们两人一滚下汽车,他便将我挡在身后。我理所当然地接受他的保护,有一瞬间,我几乎忘记了我是一名杀手,只记得我是他的女人。

女人,真是脆弱的动物!我喟然长叹。

此时,我在他的身后,他的后心全无阻碍地暴露在我的面前。只要一击,我就能够将他杀死。

我的手有些许的颤抖,靴中暗藏着利刃,牙齿之中则有一颗毒药。利刃是用来杀人的,毒药是用来杀死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