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无论是在哪里都一样,那么何不去更加繁华的地方呢,或许那里更加的适合我们生活也不一定。天都……以前我就曾经听人家提起过它的繁华,天朝两百年来的龙脉所在,去见识一下也无妨。所以我们就决定它作为目的地。可是我却木然的无知,当我说出这个地方的时候,炀一闪而过的厌恶。
秋天已经渐渐来临,瑟瑟的秋风入骨时已经透着清寒,天空明净宜人,凋零的花木让人顿觉时间流逝的速度惊人,昨日还是春光明媚,百花争艳,现下却已经秋意绵绵了。
我们就是在这个季节来到了闻名天下的金铎天朝的天都——汴阳城。不愧是天朝的门面,聚集着旺盛的皇气,泱泱大都,光看那高高的石垒城门便已彰显它的气势不凡。
马车还没有进入城门,已经听见沿街的叫嚷声不断,摞开帘子看看,果然,熙熙攘攘的,连在城门外都十分的热闹,买卖着各种新奇的玩意。之泓的小脑袋瓜也跟着钻出来,“娘,好热闹,好好玩!”他漾起小脸稚气的指着外面对我说道。
“那之泓高不高兴啊?”我摸着他的头发,看着那可爱的脸宠溺的说。
“高兴高兴,我要哥哥带我去玩!我要吃糖葫芦!”
“叫叔叔,我不是你哥哥!”炀听见之泓叫他哥哥,满脸的不乐意,还像往常一样坚持不懈的纠正道,复又低下头温柔的说,“之泓乖,叫我一声叔叔就给你买糖吃!怎么样?”
之泓的脑袋偏向一边,想了一下,对炀甜甜的一笑,“哥哥带之泓去玩,我要吃糖!”炀被之泓打败了。没办法,孩子认定的事情也很难改变的。这弄得炀挫败不已,而我和成大早已笑得弯了腰。
“做哥哥不是很好吗?年轻又英气,哪有人还喜欢被人叫老的?”我打趣他说。
只见他一抿唇,闷声说道,“我是他哥哥的话,那岂不是要叫你姨娘?”
我恍然大悟,遂摸下他的头说,“炀,乖,叫声姨娘听听!”
他瞪了我一眼,冷哼一声,“我才不要,你想得美!”
哈哈哈,马车就在一片笑意中慢慢的驶入了汴阳城。
成大早就在我们要来天都的之前就托朋友帮忙找好了一处闲置的房子,让我们来到天都就有地方落脚。其实我越来越看不透成大,似乎有很多的朋友,也似乎有些人脉。而且伤早就好了,为什么要跟着我们孤儿寡母的,岂不是他的累赘?我问他为什么,他还是那样面无表情的说,“没有为什么,我四海为家,也没有安身的地方,况且我说过教之泓武功的。”于是我也不再多说什么,有时候,把人看得太透也不是一件好事。
可是天都市坊众多,我们的马车七拐八拐也到不了住处,成大赧然的看着我,可是我也没来过,更加不知道怎么走,只好停了下来。
炀看看成大,又瞧瞧我,遂叹了一口气,说道,“从这条路一直走,过了兰市,然后向右转就能到了。”
他说完以后,我和成大都不约而同的盯着他,满眼的疑问。只见他很无奈的说,“其实我在天都住过一段时间……”
“为什么不早说!”成大和我都双眼冒火,我们都走了多少的冤枉路了!
“你们没人问我嘛!”炀居然还一脸无辜的说道。
在有了正确的方向以后,成大就娴熟的把马车驾到了我们在天都的房子。下了马车,看见暗红的大门已经结满了蛛网,缀着厚厚的尘灰,似乎好长时间没有人住了。我们一推开门,先是看见了小小的庭院,然后绕过雕画石屏风,就是大厅了,而东西进有各两间厢房,总之麻雀虽小,五脏具全。我们都很满意,只要稍微整理一下,就可以入住了。
若说汾清城是边陲的小家碧玉,那么天都就是大家闺秀了。一切尽显皇都的奢华和气度,全城由皇城、宫城和坊市组成,皇城在天都的正中央,外墙由绵延不断的朱红高墙围住,宣示着皇室的威严与不可侵犯。城内的坊、市规划均匀,俨然有序,纵横交错,兰市是商业区,坐落在城内的东南方。
来到天都,才真真正正的明白当初那个说的惊澜商号的话并不是说假的,它的确是势力庞大,几乎各行各业都有所涉猎,且都做得稳稳当当,势力不容小觑。在街上随处可见它名下的分号,让我想起了现代的那些大财团。
可是,别人做生意或许是想赚钱,而我只是想好好过日子而已,夺取并不是我的乐趣所在。一个如此繁华的城市,预示着更大的机会与风险。可是,我却依然不死心的想继续做首饰的生意,毕竟之前有了经验,这样继续做,也可以更加的妥当。况且我们只是小本经营,应该不会触到那些大户的逆鳞吧?!
面对成大和炀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十分的感激,这让我觉得自己不是孤军奋战的。于是乔饰坊得以在兰市的一隅安安静静的重开,照着之前的方式经营。也许是天都的人家皆是非福即贵,珍奇宝贝已经见怪不怪了,所以我们所设计的饰品也不若以前一样那么受欢迎。炀自从来到这里就没有出去过,整天闷在店里,似乎不想跟外面打交道,而成大却相反的通日见不着人影,似乎有什么事情要忙。
看着店门冷落,我心里其实很着急,不赚大钱,也要有盈利才行啊!忽然看见正在我腿上安然入睡的之泓,他身上带着的干娘给的鸾扣,我突发奇想,天朝的男子用鸾扣来作为定情之物,那为何女子没有呢?古代的礼教让女子有意中人也没有办法传递相思,这又是何等的悲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