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福吗?我以为这样的偶像剧你会喜欢看。”他扬眉,笑得特别好看,如阳光的笑容就如一点也不察觉我有多讨厌他。
“我已经过了那个年龄了,我不喜欢看这些无聊的偶像剧。”无趣的白他一眼,我又坐开了一点,对着电视中那对恋人,没理由的讨厌起来。
他们的幸福在刺痛着我的眼,更刺痛着我的心。
为什么我就没有试过这样的甜蜜便失恋了。
“你才二十岁。”他否认我的说话。
“我已经二十一岁了,所以不要把我想得太幼稚,不要以为偶像剧上的事情我会感动会认同。更不要用偶像剧上那些无聊的戏码用在我的身上,你理智一点点、现实一点点,把我放走。”我能知道现在的表情有多差劲,态度有多恶劣,但他一天不放我离开这里,我心中的闷气与愤恨难散。
我只恨自己找不到可以伤害他的行为来表示我的不满。
“我昨天晚上去应酬的时候听到一首很好听的歌,很让人感动的幸福。我叫杨秘书收录下来了,学了一个晚上,我唱给你听听。”他独自的说,又一次把我要求离开的说话当隐形,首次在我面前大开金口:
谁都知双手可紧扣,不依不舍的背后这个信念有多温柔。
从害怕会被拥有,直到力气不够,十只手指终於找得到对手。
能开不开心都紧扣,辛不辛苦都接受,是一个成就。
可惜我只想与一个人尾指一勾,也就够。
“够了,你把这首歌唱给雷宛清听,她也许会更感动,更高兴。你们夫妻之关的关系也会更幸福。”拍开他伸过来想要握我的手,我冷冷的眯起眼,嘲笑说:“请记住,自你们相互戴上结婚指环那一天起,能与你十指紧扣到白发的女人就只有她一个。”
他唱的这首歌我知道,是一首很浪费的情歌,歌颂着《十指紧扣》时的幸福。只可惜我没有十指紧扣的机会,我已经对这样的欲望失去了兴趣,现在我只想要离开这里。
“你是在吃醋吗?”他探过头,对我眨眨那动人的双眼。
“我没有吃醋,我不会笨得为了你的女人而吃醋。你的女人这么多,要是为了你而吃醋,我还能有多少条命才不能被醋给淹死?”弯起唇,我冷漠的取笑。
就算是曾经有过醋意,也被现在的怒意淹没了。
“李妈好像已经煮好菜了,我们过去吃吧!”他又一次自发的忽视我的说话,从沙发上站起,拉着我的手想往餐桌那边去。
用力的摆脱他的手,我静静的站着,以沉默来表示我现在的不满。
我想跟他好好的聊聊,劝他放我走。可是我说的每一句他不喜欢的说话,他都当没有听到了,这叫我如何跟他谈呢?
我不想再在这里了,他不明白吗?为何要对我如此对待?
“吃饭再说,好吗?”他站在我的面前,笑得甚是讨好,睁大的双眼极力想迷惑我的心,抿紧的双唇装着无赖。
“吃完饭以后,你是不是会放我走?”我也放软了态度,委曲求全的低声问。
只要他肯放我走,可以求他的。只要能离开这里,我现在都不介意跪下求他了,只要能走就好。
“吃饭再说,好吗?”他仍是这句,仍是力保温柔。
敌不过他的固执,我只好带着深深的不悦,走到仍在摆放饭菜的李妈旁边怒不可遏的坐下,让旁边的椅子发出巨响来宣示我的怒火有多重。
我要走,无论如何都要走,他能明白吗?
“这些菜很别致呢!看来我请李妈来是没有错了,我相信这样的家庭菜式是你喜欢的吧!听说你只跟妈妈一起住。”他从我旁边坐下,刻意的忽视我的怒火,若无其事的谈话家常。
深深的用力叹气,我静默不语,只希望能早点用完这餐,跟他好好的谈谈。
我要走,我必需让他明白我的想法,他不能这样对我的,我不想有一天自己会真的讨厌他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