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情蛊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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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拍拖三人行

万事开头难,恋爱也是如此。

柠染柒住院两天又在家休息两天后,以方便出行为由,又回到了平房老屋住。

而对于莫凡和红花精灵这两个互有好感的男女竟然如此扭捏作态,让行动仍有些不便的柠染柒作了夹缝人。被红花精灵拖来拖去,让柠染柒好不耐烦。每拒绝时,看了一眼那泫然欲泣恳求的双眸推脱的话竟无法出口。三个人一起去吃饭,一起去喝咖啡。

一日柠染柒忙于写稿时,红花精灵又来求柠染柒:“三木姐姐,莫凡约我们去逛街。”

一个星期没摸电脑写稿了,此时感觉灵感如泉涌时,被她生生打断,真让柠染柒再也没有好脾气:“依我写作这么多年的经验,小精灵,我看得出来你们郎有情妹有意,还拉我这电灯泡做什么,自己去,我没时间,又不是你们保姆。”

红花精灵踌躇:“我怎么好意思和他一个人出去。”

柠染柒从电脑中抬起头,目瞪口呆,这到底是哪个世纪的人啊?

正好给她上一堂现代女人课:“小精灵,现在是二十二世纪了。现在的女人不在提倡旧式那些规矩了,喜欢的话你就主动去追啊,去告诉他你喜欢他,何必拐弯抹角试探浪费时间。”

红花精灵为难:“女人还是要矜持的,否则岂不会让男人看不起。他不说我怎么能说,那我岂不轻贱。”

柠染柒扶头叹息:“小精灵,你到人世才几天,就染上了人的恶习,把简单的事情弄得异常复杂。若他也不说等你开口,那你们难道要我一辈子陪你们出去?”

红花精灵不语。

柠染柒继续夸张地仰天长叹:“天呐,你们能忍受,我可会崩溃。你瞧瞧上次为了你的事我的脚砸了……”

她确实会崩溃,因为她常常会把莫凡当成杨宁的影子。

柠染柒觉得,估计此地风水不好加上流年不利才让她如此潦倒,要不怎么会被天奖了个红花妖精缠身。

终于无奈陪两个造作的男女去逛街,望上天能看见她的恩德,早日让她脱离苦海,一切顺利。

在黄昏的街道慢悠悠地闲逛时,倒也惬意的很。既来之,则安之。把那眉目传情的男女视而不见,柠染柒享受着春天的晚风。

晚霞在天边呈现深深浅浅的艳红,若到江边看必会有千种风情,想那倒映在水中的娇娆点燃一江春水的多情,水天一色让人不沾滴酒也微醺。

她们逛到一条卖小玩意的街道上,小贩子们四处吆喝。

有的用扩音器在叫:“厂家大削价,清沧处理,快来买,不论大小玉器,一律十元,一律十元。”

有的扯着嗓子喊:“哎,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快来看看啊,不看你会后悔的啊。”

……此起彼伏,甚是热闹,柠染柒和莫凡早已司空见惯,只有红花精灵看得兴致盎然。

迎面走过一个扛着冰糖葫芦的小贩,粗犷地喊:“冰糖葫芦,冰糖葫芦,三块钱一串,五块钱两串。”

红红的糖衣包裹着山楂,晶亮诱人。一时兴起,买了两串。莫凡拼命摆手坚决不吃,一个大男人当街吃这种小玩意的确不太雅观,自然不好勉强他,然而看他望向柠染柒的样子却非常有趣!

他心里一定想一个二十七岁的老女人当街吃着冰糖葫芦真让人不可思议。

柠染柒和红花精灵都吃的高兴,没有人理会他脸上强压的讶异。

做人何必顾忌太多,自己喜欢就好,不在于东西的价廉或贵重,也不在于行为的高雅还是随意,在于开心。喜欢的东西仅值几元钱柠染柒也会爱之若宝,不喜欢的东西虽贵为千金也难让柠染柒开颜一笑。今日的柠染柒可以在街头毫无形象地吃着冰糖葫芦,明日也许在专卖店优雅刷卡买那些昂贵的衣服。人生苦短,柠染柒愿为自己而活,她在充分享受生活。

只因她的心里有心灵的寄托。

一个小贩拎着一个半新的皮包东张西望地来到她们的面前,一边向她们鬼鬼祟祟神秘地说:“要不要金项链?货真价廉。”一边仍在东张西望一副随时落跑的样子。

柠染柒她们好笑地绕过他,不为所动。

快走出这条街时,她们却被拐角一个不起眼的卖首饰的小摊子吸引住了。

摊主是个老阿婆,大约有六十多岁,眼光温和没有其他小贩的急切与狂热,很沉静地坐在那里。那位没有任何特殊的老阿婆却让她们觉得有丝熟悉的感觉,吸引她们走了过去。

红花精灵看中了一个心型的坠子,淡绿色,几乎呈现透明状,晶莹澄澈,古怪的却是里面有一道明显的弯月血痕。

这种玉石柠染柒从未见过,顿觉不祥于是制止道:“灵儿,它太妖异了,我们不要吧。”

在莫凡面前,柠染柒被红花精灵再三警告称之为灵儿。

那婆婆看了柠染柒一眼,微笑说:“那不是玉,那是灵石。相传有个痴情女子为心爱情郎惨死魂魄化成此石,里面的弯月血痕就是她的心,有庇护作用呢,你太多虑了。”

红花精灵一听此传说,立即抓住那心型灵石不放,眸子里泪水盈盈,张大了眼睛看柠染柒,又看了看莫凡。

莫凡立即道:“喜欢就买吧。”

两人一起低头欣赏红花精灵手中的灵石,那石头迎着晚霞的映射,越发通体晶亮,里面的弯月血痕慢慢转浓。

莫凡齐脸色一变,不由自主伸手去握住红花精灵托着灵石的玉手。

灵石在两人的手中静静地发着光。

红花精灵的粉脸如酒醉后的绯红,一直红到耳根。裸露在颈项底下的肌肤也慢慢转成粉红,似上了一层胭脂……

女人害羞时媚太横生,直教人遐想那紫红衣裙下是否亦涂上胭脂,会不会成为粉红色的虾子?

莫凡楞楞忘了手中的灵石。

柠染柒咳嗽了一声。

莫凡斯文俊俏的脸立即涌现不好意思的尴尬来,讪讪放下手。没想到此人果然人如其表,如此老实,温吞,怪不得这段时间还停留在三人行的阶段。

红花精灵羞赧转过头去。

两个慢郎中凑到一起来。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柠染柒收回心,仔细看那灵石,心一动,知道此石不寻常,十之八九是个宝物。红花精灵被它的传说打动,自己和莫凡久浸在商品经济社会里,看到的自是那额外的价值。

于是再也没有拦阻,那个灵物决定买走。

莫凡打开皮夹,抽出一张五十元人民币,递给婆婆。

婆婆用紫红丝线串起那灵石,挂在红花精灵的玉颈上,那石刚好安稳地躺在衣服里,遮去光华。柠染柒极为满意,宝物不可外现,免遭觊觎。

匹夫无罪,怀璧有罪。

正转身欲走,只听那婆婆又说:“那位白衣小姐请留步。”

白衣小姐?那是叫柠染柒了,那天,柠染柒就穿着这么一件白色的薄线衫衣裙,于是缓缓回头:“阿婆,有事吗?”

那婆婆脸笑成一朵菊花:“你也看看可有什么中意的东西吧。我做生意喜欢一次卖两件东西,信奉好事成双。”

柠染柒哑然失笑,必是做生意的伎俩了。看那婆婆的殷勤,不想让她失望,顺她心折回。

摊子虽小,却也样式多多。玉石的坠子,玛瑙的戒指,珍珠项链,护身符,耳环等等。

柠染柒拣了一个木刻的手镯,那镯身刻了些怪异的符号和图腾,因是它的别致和我自己的好奇,柠染柒便轻轻伸手戴上,没有黄金白银石头的冰凉,只有温和的触感,心里似被熨斗轻轻滑过,甚是平整。

紫木手镯衬着洁白的手腕,红花妖精说:“真好看,三木姐买下吧。”

莫凡也怂恿:“那手镯真是精美的工艺品,何不买下?”

柠染柒未理那两人的言语,只觉得此物是自己的,彼此竟有种怪异的归属感。

那婆婆仍在笑。

怀着莫名的诧异,柠染柒买下了它。

身后那婆婆喃喃:“终于各有其主了。”

买回来后那灵石却再也没显异样,柠染柒和莫凡的兴趣淡了下来,只有红花精灵每日仍贴身戴着。

柠染柒和莫凡的住处因只隔一条走道,彼此对面而居,因此来往非常方便。

常常满室笑语与喧哗,柠染柒无法用心写作,有时阵地转移到对面,莫凡也无法作画。

莫凡的房间稍嫌零乱,单身男女房间一般不刻意整理,随心惯例如却也见怪不怪,理所当然。

画室很乱,画稿到处都是。油彩斑斓,墙壁很是抽象,一如他那抽象的画。

柠染柒虽是写小说的,自不乏想像力,但看莫凡的画仍是无法领悟。

莫凡得意指着一副画:“这是我最喜欢的作品。”

画面满是乌云翻滚,中间顽强地闪出一丝阳光来。

红花精灵一脸崇拜看着莫凡,在恋爱期间,对方都是无瑕疵的,周身发出梦幻般的光,都是亲自给他披上去的,真不知可是爱上自己丰富的想像力?

但幻想是好的,人若是没有幻想已是行将朽木,没有灵气。

莫凡看着满屋的画像母亲看着孩子,柠染柒理解,似她一样每一部作品都让她怜惜,自己的心血熬成,甘苦自知。

柠染柒随口问道:“莫凡你的画好销吗?”

没办法,身在商品经济社会,经济观点已深植脑海,仿佛如吃饭穿衣一样自然,柠染柒是这社会的人,俗气难免。

莫凡的脸暗了下来,握紧了双手:“我相信终有一日定有伯乐能赏识它们。”

红花精灵抬头温柔注视他,眼中尽是信赖:“我相信你。”

我相信你。

男人要的就是这句话吧。

一个人在荒山野岭为前程奔波,除了有事业的野心,还希望有个女人深情信赖地说我相信你,觉得背后有个人需要你成功,你怎可辜负她。

谁说红花精灵不懂人间的手腕呢,曲曲折折,弯弯绕绕已给人太多想像空间。爱是使人盲目也可使人聪明的,何况本来她天赋极高。

柠染柒冷眼旁观,自认庸俗,自己写的小说在外面畅销便是明证。曲高和寡,大家都这么认为,所以畅销书便是迎合了低级小市民,报纸上那些评论家一向如此抨击,所以庸俗的柠染柒自无法欣赏得了莫凡的阳春白雪,各有兴趣,各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