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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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光大中华

金军的骑兵还不算是最鼎盛时期,骑兵的使用最成熟也是顶峰时期,就是到了蒙古统一,那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统帅下的强大骑兵!他把骑兵的战法完善到了极致,以重骑与轻骑相互配合,弓骑兵游射奔驰,只要一两万兵马,他可以成建制的消灭数以万计的敌军。

蒙古人的强大是他们发明了超强的大弓!也就是长弓的一种,它的特点是能射得远和穿透力强。加上蒙古人吸收了汉人工匠为他们造出了各种火器和攻城武器。这才让强大的蒙古军队攻占了大半个欧亚大陆。

所以,弓箭和弩弓都是赵榛催促兵工厂快速的生产,远程武器,是信王军骑兵未来所发展的方向。

几天后,按照赵榛的意思,所有信王亲卫军和信王军禁卫军的骑兵们都开始正式换装了。其中,亲卫军就在青石城,也就是赵榛的眼皮子底下换装。而其他禁卫军六部军队,分别在各自的防区进行换装。

原来的信王军骑兵,每人一支骑兵长枪,一把马刀,一副胸甲,一条裙甲,一只小盾。

现在新发下来的东西可是不少。每个人一顶圆盔,一张恐怖的面具,胸甲与甲裙不变,小盾换成了盾刀和盾刺。短皮的靴子,两条绑腿绳。

此外,所有骑兵的长兵器不变,还是斩马刀或长枪,不过外加两把长弧刀。每人还配有轻弩,少数人配备了重弩。这重弩可是地道的大弩,一箭可达一百五十步,可穿透铁甲。大弩的威力就在于此了。可惜的是这种弩虽然厉害,但却太重了,一般来说,除了赵榛、严成方、狄雷、猛兽等悍人外,是没几个人可以用手上矢的,都要用脚蹬才可以蹬开。

赵榛现在要人研究新式的铁臂弩,但这不是说造就能造出来的,是须要时间的。当然,还要改进。因为如果仅仅只是换成铁臂,那并不难,难的是,赵榛要在弩上加小机关,能拉齿轮加力,可轻易的上箭矢进行连发。如果一把弩不能随意的上弦,那怎么提高射速,如果仅仅只能步兵用,那还有什么意思。赵榛要骑兵弩,为此,他不惜让工匠们降低铁臂弩的射程和威力。

可现在,赵榛必须给手下人发这种木质弩,他一口气发下了一万具轻弩,加上大弓、重弩和飞刀及标枪,这正好给每一个骑兵士兵一人一个远程武器。这些轻弩虽然在马上好上弦,可射程近,临战的时候射出一箭,恐怕对方的骑兵就杀上来了。不过造价便宜,量产速度快。

当然,赵榛给大多数士兵准备了的还是最容易造的大弓。这些弓是赵榛令青石城兵工厂自造的,不是昂贵的胶合弓,赵榛弄的是直弓。这种弓简单易作,用上好的柘木进行加工就可以了。拉上牛筋,威力非同小可,能一下子射出七八十步去。唯一问题只有一个,这种弓力量太大了,不是那么好开的。

赵榛与诸葛英在-座山包上并肩而立。赵榛身后几十丈远的狄雷与赵小刃“紧随”在两人身后。赵楱与诸葛英两人看着山谷的士兵们欢天喜地的把玩自己的武器装备。对于士兵来说,有新的武器新的甲具,这就是生命的保障和立功的资本。虽然这一切意味着上战场,但经历了好多战争的信王军士兵们却并不在意。

因为士兵们己经知道那个强大的徦高庞就是无敌的信王赵榛。无敌信王殿下与他们在一起,一起战斗。只要有信王的战场,信王军就纷纷发狂发疯的斗志昂扬了起来,不怕任何苦战。因为他们知道,文武双全的信王王爷赵榛,是无敌于天下,是不败的神话。

不知不觉的时间里,赵榛给他的军队中竖立了一种信心。他信王这个人,对于信王军将士们来说,其实就是一种招牌,一面旗帜,一种胜利的标志。

赵构看到金军被岳飞的岳家军打的节节败退,甚至金国内部北方的百姓纷纷发起义举,准备迎接北上的岳家军。但赵构却坐卧不宁,非要连续发出十二道金牌令让岳飞回来,并派秦桧去杀岳飞,是因为岳飞真的那么可怕吗?当然不是的,一介爱国武夫,忠心为民为国,保宋国祚的大臣而已。

但问题是他的忠勇之名震动所有的人,他的名气又是那样的大。只要他还活着,民心就会心向岳飞,民心军心就会真心实意的牢固的拴在岳飞的身上。赵构认为自己的皇权,随时都有被岳飞颠覆的可能!

赵榛现在也许不如皇帝赵构名义正,手下人也不如赵构兵多,治下百姓也不过是赵构治下之民的两成,但他本人是谁?一力搏万千的大宋亲王!他的名气现在已经让金国知道这个人了,而且将他视作大敌。也许现在信王赵榛勇武的名声只是初传了出去,人们知道有这样一个王爷一心抗金。在宋金两国中,却是大多数都是知道,信王赵榛厉害,是万人敌。

所以赵榛有信心取胜,不仅如此,将来他走向灭金之路时,就不仅仅是动用汉人的力量了。因为他收编番人军,所以将来也可以统领番人部落联合抗金灭金。

现在面对信王军,金都统完颜阇母就怕了他了,死守不攻。一旦赵榛打过去,结果会如何,还真是不好说的。也同时说明了赵榛之勇的威名地厉害。

关外少数民族只信勇武之士。他们部落原的族长一般都是由族中的勇士担当的,在一些小部族里,如果一个族长老了,儿子又没什么出息的话,那他就要找族中的勇者把位子让出去,少数民族的部族,绝对不能让一个无能力的人当族长!如果这位族长不这样做,那勇士可能就会杀了他,而夺得他的族长位置。

当初,女真人抓住了猛兽,但死活没舍得杀了他,就是因为猛兽是一个勇士,一个战斗力强大的人。如果不是这样,他早就死了。

以赵榛大宋亲王的出身,加上他个人的武力,一旦打出了威名,打出了气势,那他夺取契丹人、渤海人和奚人等部落的权利,去灭金国。其实并不难办,也不算奇怪。这一切只在于你去不去做,只要做了,就有可能成功。

“你有十足的把握击败金军吗?”诸葛英问赵榛。对此,赵榛沉吟了一下,然后道:“你也学过兵法,当知道刀兵之事,何来十足把握之说,但我有十足的信心!”

诸葛英深吸了一口气,道:“记住你的承诺,我就和你一起赌下去,我要当上将军,你在实现我的愿望前,不准失败!”

工匠兵工厂管事来了。赵榛笑道:“你们做的很好,几天的工夫,你们已经把事情办下来了,还有什么事么?”兵工厂管事忙拜首笑道:“王爷,小的来是禀告您,下面的人已经把王爷的神奇兵器打炼出来了!”

赵榛目光闪动,笑道:“在哪儿,拿上来!”赵榛光有短兵光华双剑,没有合适的长兵器。常常一场战斗下来,他的纯铁长枪先报废了。所以就需要他有一把自己的强兵!此点就和吕布的方天化戟!李元霸的八棱紫金锤,等等绝世高手都拥都绝世神兵是一样的。

两名健壮的工匠抬着赵榛所要的神兵利器来了。这把兵器的长像应该还算是一把枪,长度大约一丈,枪尾是一截巴掌长带着血槽的尖刺,枪身上留刻着的竟然是贯穿整个枪身的几条放血槽地纹路,如此巨大的几条血槽,足可以瞬间放干一个成年人全身的血。在枪的头部,马尾鬃毛制成的缨子穿在枪头下,枪缨之上是一截小臂长的枪刃,那枪头有些大,带有无数倒回刺钩。整杆枪由于是合金钢,加入了各强韧硬度的金属和稀有元素,让神枪通体呈现紫金色的光茫,当真是好一把神兵利器!

其实这把枪是分两部分的,那枪头是和枪身是可以分开来的。这是个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赵榛上战场撕杀,主要靠的是长兵器,万马群中拼杀破甲穿盾,十分耗费武器刃口,就算是合金枪头,也总有磨损的出问题的时候,所以,可以替换的枪头是必须的。

赵榛画出来了,他们就打出来了,出工又出力,这把枪当然很重,要两个人抬着。赵榛一把抄在手里,心理算了一下,大约八十多斤,相当于现在一袋半还多的白面的重量。

这件兵器,整体散发着丝丝青紫色的光芒,那枪头枪尾上的利刃闪烁着寒光。战场之上,谁能挡得住这样的神器大枪?以赵榛的力气,抡开了使,当真是碰着死,磕着亡。

看到如此的神兵,赵榛忍不住了,他喜爱的一伸手,把上衣外袍揭下,整个上身精赤的肌肉都露了出来。一块块肌肉活着似的跳动着,对这样的一把枪,赵榛喜欢极了。赵榛会让这把神兵利器有一种活着的感觉。

此枪本就是凶器,被赵榛一舞,只听得枪缨上带出的重重风响。随着赵榛的舞动,枪身与空气发出“呜呜”的声响,空气里发出一声声的震荡。赵榛连连出枪,打得劲风凛凛,带出寒意点点。周围观看的人等都不住的往后退。工匠们也是脸色发白。他们都是知道这枪的重,也是知道了一般人根本就舞不动。可这枪在赵榛手上左右飞转,从他的前后左右上下翻飞,如一条盘旋在他神边的真龙,伴驾左右一样。

赵榛舞了一会儿,瞬间放势停止,一把将枪尾扎入地上,将枪深深的刺入了地面。赵榛看了看自己的武器,心里的满意是说不出的好。

此枪的重量、手感,都是极好。而且赵榛能感觉到自己与此枪的一种默契,能让他达到天人合一、人枪合一的超级大宗师地境界。

赵榛对兵工厂管事道:“此枪何名?”兵工厂管事弯腰低头笑道:“这当然是由王爷千岁您来起名了!”

赵榛看着这把枪,喜爱非常,嘴角微微翘着,说道:“好,就由我来起名。以后,这把枪,就叫‘大中神龙’好了!”这话一出,所有人若有所思。

好一会,诸葛英道:“好一个大中神龙,殿下,你那对宝剑我记得叫光华双剑吧,您这两种兵器,可就是光大中华的意思了。您有了它,这场大战又多了两分的胜算!相信不要多久,您的勇名就会再次随着这件神兵利器名扬天下了!”

因为大宋汉人们自己叫自己为中国,也叫中华。在宋朝,说中国,其实也是宋国。当然,虽然有些排外的将辽东汉人说成是番邦的汉人,但是那个时候的宋朝汉人,已经开始称呼自己为中国、中华等名称的人了。所以,赵榛的两件兵器取名光大中华的意思,诸葛英还是明白的。

解决了兵器的名称问题,赵榛下令让士兵熟悉一下自己的兵器,同时,赵榛向战士们宣布,战斗打响之后,所有骑兵都可以立功升级。

最低等的是普级骑兵而后是中级骑兵、高级骑兵,其待遇薪水都不相同。而后是骑士。升级为骑士的,就可以升官为伍长、什长。升级为大骑士后,就可以升官到都头、小校的军职职务。经由主官的证明,普级骑兵杀敌的数目为五,可为中级骑兵,杀敌数目为十,为中级骑士,杀敌三十,为高级骑兵,享受高级骑兵的一切待遇。如果战死,将留名刻碑纪念,受后续士兵的香火,而如果战死前有家小,其家属将会得到免税的补助金,保证家属衣食无忧。

不要小看这种阶级待遇,低级骑兵也就是普级骑兵,就与一般的士兵工薪一样。而中级骑兵就要高三成,高级骑兵高一倍呢!至于更高的骑士则直接成为伍长和什长,多更多的薪金。

同时,在战争前,赵榛继续做自己的老本行,忽悠人。自从从五马山开始,赵榛就以忽悠将士们为己任了。对于金兵赵榛做了一些宣传,他口若悬河,舌鼓如簧,说金兵汉人军士兵不足虑,很好杀。如果是他们自己,一个人就可以杀二十了,如果他们听从命令,按号令行事,杀一百个敌人是很容易的事情!而正儿八经的女真人,杀一个顶其他金兵两人之数。

其实赵榛说的很似那么回事,但也的确是事实。如果打起来,现在的金军是绝对无法和赵榛在同等兵力下正面对抗的。就算是纯种的女真金兵,与赵榛正面战,也是五五开。着还不算赵榛个人勇武提升士气,以及赵榛从来不与金兵不打规模宏大的正面战争,只会偷袭、突袭!

赵榛给军队宣传了之后,剩下的就是那些小寡妇、漂亮姑娘以及能说会道的男人们所组成的宣传将军、动员将军们的事情了。

赵榛回到堡垒主塔楼,一进大厅,就见诸葛英身前的军训计划书,赵榛笑道:“感觉如何?”

诸葛英知道他的意思,这时看自己的见解能力呢。她说道:“我都看了,新兵的训练量一点点的加重,特别是其中还有一个持续一个月的长跑训练,这是训练急行军的吧!”

赵榛心里叹服,到底是高人,这话一点就透,一说就明。对比那个时候,能明白这个道理,其实是很不简单的。在那个时候,哪里有急行军跑步赶路的道理?那样的话人受不了不说,还会比骑兵都跑的快。二万五千里长征如何走出来的?双脚超过光头军的美国支援地汽车是如何实现的?经常就是急行军跑出来的!

赵榛说道:“金军强大,尤其是女真人大多都是骑兵。大军作战,首重机动力,而我大宋军军事废弛,都是慢慢的行进,岂不是怡误军机。好多时候,大宋军队还没反应过来,人家金军就瞬间攻袭千里之外了。战争,机动力是关键啊!”

诸葛英笑道:“王爷所说甚是,在我大宋国看来,大军开动,动辄就是几万人,十万人,甚至二十万大军。其实,这里面真正的主战军力不过是几万人而已。其余多为辎重兵种,这些兵干些运粮建营的活儿还可以,要说打仗,却是不行。带上这许多的事物,打起仗来,自是不易。有的时候,大军在外与敌对峙,不得以,还要从后方运粮到前线去,所以速度慢是一定的。可真正说起来,军队打仗,大多数的时间有要花在路上,真正两军对决所要的时间反而不是很长。”

说到此处,诸葛英扫了扫赵榛,心中不禁感叹这个少年真的是只有十八九岁么?她继续说道:“大人这里计算的好,士兵只带衣被、食盐、干粮干肉,加上兵器、甲具,也不过五十斤左右重,这点的重量,对于士兵来说,倒也吃得住,而大人专门训练士兵行军,真是上上之策,相信大人把这批士兵训练出来,一定可以令人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