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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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截马回城

“不过你带多少钱都是次要的,我们会在早上放一趟集,但是你要的玻璃和镜子,我们一次每样只能给你五个。这是你的牌子,知道吗?你是六十七号,今天的第六十七位商人。前段时间金军撤退了,这段时间是和平时期,所以商人要多一些,一会我们会叫你,叫到你,你再来。记住,只能有你一个人进入,不要废话,不要多事,看到了没有?你们要在这墙下定帐,不能乱跑!当然,你嫌麻烦,可以立即走人!知道么?”小吏炮滚连珠的介绍了一通。

面罩黑纱的头领冬余抬起头,她的脸上出现了惊惧,这是怎么回事?墙头上竟然有霹雳火炮!而且是从来没有见过的黑黝黝闪着亮光的巨大火炮。虽然金国仿制宋朝的火器,但是仅限于霹雳炮和石头炮,但是毕竟火器还是宋国的好,宋国的火器强!宋国的火器天下闻名!可现在,这镇国神器却到了石条山这样一个类似小诸侯般军队的墙头上,这都怎么回事?

面罩黑纱的头领冬余不会知道,赵榛的主要军事装备都是从太行山弄来的,赵榛的火炮已经初步拥有了几百年后的雏形了。自赵榛带过足足两万五千战士之后,他就开始向总帅府下命令调集总部那里的军备,特别是一些赵榛画图,老工匠制作地新式火炮。

毕竟是经过特殊训练的,虽然心中惊诧不已,但依然应付着小吏。面罩黑纱的头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随后虚报了一个南方贵族的名号,然后那小吏给了她一只小木牌。

最后,那个小吏手下地女子让人拿出了一顶帐篷,并对面罩黑纱的头领表示这要五百铜板,一天的租期!面罩黑纱的头领咬着牙,恨恨的交出了这笔钱。

她租了两顶,这意味着她又花出了整整的一贯大钱!一般人花钱都是一个铜板几个铜板,她可好,是花上贯钱。再有钱也不是这样浪费的,何况她手中的是宋国国库的钱。宋国虽也算是有钱,可是要看看着自己将赵构朝廷的钱送给信王的部队,她心里是有有些不平衡。

时间过去几个时辰,还没有轮到面罩黑纱的头领冬余她们一行。她等了半天,却不得命令属下们不得乱动,而且,他们还要花钱买水买食物。并且,对方收钱最低都是一百铜钱!

“这是在抢钱!”纵然不是商人,可面罩黑纱的头领冬余也是急了!世上怎么有这档子事!

一个川蜀商人笑了,说道:“兄弟,放开点,格老子的这点钱算个屁啊,我是听人说了,自己多带着一点钱,多进一些东西走,能赚大钱。想开点吧,你下次多带点金子就是了,带金子他们可以稍微多给一些。据说拿着金子的主顾,高庞大人的城寨中一批人可买到六个华丽的琉璃和六个高贵的镜子!多赚好多钱呢!”

另一个从江南来的商人也是笑呵呵道:“我看啊,不久他们就要在这里建客栈了,听说他们已经在城寨里面建了一座,不过那是货栈,现在这不是城墙都没有砌好么,所以还要点时间,一切慢慢来么……只要生意做成了,不知回去有多赚!”

先前的四川商人道:“也是可怜,不是我说你啊,最好多弄些金子,啥子赚钱?就指着这金贵的琉璃和镜子赚钱呢!不过,这玩意真的很贵,一般商家根本进不起,进回去,赚几倍。但是这种珍贵的宝贝可是一般贵族都根本买不起的!”可面罩黑纱的头领志不在此,也只好在众人之中赔着笑脸。

每隔一段时间,城寨门就会打开,城寨里的人会拿出各种小商品给他们看,有骨杖骨杯骨雕等器具,件件精美,也有各式的小刀短剑。还有小件号的皮衣皮靴。精美的靴子一拿出来,立时给人抢光。

信王军的靴子是两块木头底子,一片老厚皮子做底连着木掌和木跟,用骨胶粘着的,死死的不分。靴子华丽做工精细,还体现了人体学,整只脚穿上,凭白的让人英武起来,是以人人喜爱。那些骨器也是精美,这些骨器有骨刀,骨勺,骨杯,骨坠,还有镶骨的腰带。

最好的最贵的,是兽骨面具,它们是热水烹煮,脱尽了筋肉,然后给风干,再以药水、香料、桐油进行三重浸泡。最后用艾香烟薰而干,它香而纯净,骨如玉一般滑`美,既可戴在脸上,也可以摆在屋中。从这里买上一件,拿到外头去,立时可以换成十倍之利!

小饰品虽然精巧,其实本身的价值并不高,但是架不住别的地方没有,让各家商人们都充满了进货欲望和购买欲望。就连面罩黑纱的头领也把转换心情的方法改为购物。结果,又花去了整整地十金多的钱财!不过这都是大菜前的小菜,大家来,主要为的就是精美的玻璃制品和镜子。

面罩黑纱的领头者冬余四处观察,也同时留意到了,青石城每每开门的时候,就会有五百名左右的战士提着长枪在门口处。他们的表情冰冷,身上露出了萧杀之气。面罩黑纱的头领深深的知道,这样能带出一股杀气的人,最差也是个身经百战杀过金兵的勇士。些人却可以肯定,都是曾经杀过金兵的战士。

这些战士,都曾经是杀过金兵的勇士。在宋军中,能上过战场的,就是一名老兵了,但是如果能亲手杀过一名金兵的,恐怕很少很少。

在这个时代,金军的素质要普遍比宋军强。但是如果能带出萧杀之气的战士,绝对能一个独力劈杀两人以上的金军,甚至更多。

面罩黑纱的领头者冬余想道:“信王军果然不同凡想,随随便便出来五百站岗警戒的就是这样的水准。只可惜这五百人看不出真正的虚实,虽然能露出萧杀之气的战士,都是百战之兵,但也有可能看走眼。毕竟自己只是凭借经验看出来的,也不知道如这五百人般的战士,信王军到底有多少人,石条山盘踞的高庞部信王军有多少人。”

罩黑纱的头领冬余怎么也想不明白,信王赵榛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怎么会拥有有这样的力量。而在信王的带领下,信王军的兴起又是这样的短。能在金军占领区如此强势的崛起,聚兵数十万屯民千万之众,而且治下还没有饿死一个人!这简直是奇迹。而信王赵榛却能创造如此的奇迹。与拥有了大义皇帝位置却出身较低而且只知道逃命乱指挥的原康王赵构相比,信王赵榛简直是一个完人,俩人对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怨不得蝶部好多人都暗中倾心于信王,包括他们的最高指挥蝶部大集蝶李宣大人。

如此短的时间兴起这样的雄兵,如果给信王赵榛足够的时间,那么十年之后,一个驱逐走金兵全新的大宋帝国可不就要出现了!面罩黑纱的冬余为这个想法而震惊。

正式的买卖真正的开始了,一个个商旅被叫到牌号,立刻纷纷兴奋的带着钱粮或金子进入城寨。虽然商家们等待了很长时间,但是为了这一刻,都值得了。他们虽然要付出千金购买这些透明玻璃和仅仅寸方大小的金子,却能赚取数倍的回报,简直一本万利。正在这个时候,喊号的人终于叫起来了:“六十七号,六十七号,在不在?”

身边的人捅了一下罩黑纱的冬余,她才蓦然明白过来,起身连忙喊道:“在,在,在……”说着抢步上前。那喊号的人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小官吏,那人随意的看了看面罩黑纱的冬余,但是没有多说什么,只说道:“走吧,跟我来……”

冬余不敢多说,跟了上去,两人到了城寨门口,那名小官吏回头说:“入城要交剑,你的剑留在这门口,待你出来的时候我们会还给你的!”

冬余说道:“剑为身份器物,怎可轻解?家传之剑,吾乃防身之用,不可解。”那官吏怔了一下,道:“你一不是士,二不是贵,只是一个商。带把剑不过是做样子,为什么解不得?你入我城中,生命在我等护卫之下,你要剑何用,强行带剑,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吗?”

冬余说道:“我虽为商,但也是士转从商,岂可轻看!来这里的好多都是豪门巨商,很多都是世家子弟,吾为何要解剑?剑我是一定要带的!”

那官吏见她强硬,不由大怒,道:“罢了,那你想清楚才好。不过正如我家高将军的规矩,你带剑,就不要想进来了,我们可也不强逼于你……”正说着,忽然一名快骑飞报!

那人正是一名外巡的民兵。那官吏喝道:“怎么回事,是出了什么事么?”那亲兵喘了一口气,方高喝道:“高大人,真是出事了,有打着我们的旗帜的军队来了……”

那高大人怔了怔,又惊又喜,道:“高将军回来了?”那民兵摇摇头道:“高将军没有回来,但一队人马打着我们的旗号,我看了那旗,是神龙旗!可是却又无数的马群,天呐,那马密密麻麻的太多了!”

那姓高的官吏一听就知没假,赵榛手下的亲卫军和禁卫军,在石条山中就有神龙军,神龙骑兵由杨凡统领统率。杨凡是土匪出身,后来投奔了赵榛。而姓高的官吏自然是知道此旗号的,有此旗号,那便是杨凡率军回来了。

就见那姓高的官吏一把将面罩黑纱的冬余推开道:“你到一边去想吧,今天有事不能继续交易了,交易明天再说!”说完,他匆匆回了城门。不一会,城门正门大开,不一会,就见一队轰轰隆隆的骑队向这里而来。带头的是一个结实的汉子,他们一路上小心护卫,拉回了缴获地足足三万多匹的战马!

“猛兽!猛兽兄……!”打头的杨凡高声大叫。此时城门正门洞开,从中一下子飞奔出百余骑,神态特异的猛兽就在其中,猛兽大笑道:“杨凡老弟,你可回来了,主人呢?”

由于猛兽一直将赵榛当做自己的主人,所以他也从来不叫王爷或将军,只叫主人了。这个殊荣名称也算是他与信王赵榛亲近的一种表达。杨凡道:“主公还没有回来么?罢了,没回来也快了,我们得了手,依从主公的命令,以财物为要,先从金军手里抢夺回这些马回来了。”

猛兽道:“天啊!这马……漫不见头,也不知道有多少匹!”纵是猛兽再傻也是知道,凭着这些马,赵榛的实力就可可以再高一截子了,纵是在草原,这些马也不可谓之少了。而且,明眼的都可以看出,杨凡一行人带回来的马都是好马中的好马,是精选的马匹。被打劫的是蒙古人给金军特意挑选的精锐战马,哪里能不好呢?

此时,赵榛突击金军也回归了,他率军远远看到了城寨,随后大喜,身边的战士们也是大喜。

大钟响了,这是全铜的信钟,缓慢而有节奏的钟声,表示最高统治者回归!在一声声钟鸣轰响之下,刚进入城寨的猛兽、杨凡等人立刻就迎接出来了,他们是赵榛的禁军直属。从理论上,纵是其他军也管不到他们身上,他们只听信王赵榛的和王劲的。

“主公……”“将军大人……”种种叫声不绝于耳。赵榛也是乐了,频频招手,与大家打招呼。而无数的百姓们也纷纷直觉的列队迎接而来,赵榛可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啊。没有赵榛,他们就没有了食物。虽然他们可能很多人都吃不饱,但最起码都饿不死。这样的半饱和有房子、帐篷居住,都使人们对信王感恩戴德了起来。而他们使用的帐篷也都是缴获而来。

他就是信王座下大将高庞?号称天下无敌的高庞,河北第一枪王的高庞?他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马?这么多的财物,还有这么多的人?

这些人和事物没有引起面罩黑纱的冬余地注意,她注意的是赵榛的面部。赵榛满脸络腮胡须,但是眼神极好、经验极为丰富的冬余发现,赵榛那络腮胡须之下,是一张十分清秀的脸庞。而赵榛露出来的太阳穴鼓鼓的,显然是内力充沛之人。而那眼神充满了威慑、睿智和勇毅还有一种深邃的光泽,让人不由得生出一种敬服和亲近还有一种上位者的感觉。

几下观摩之后,面罩黑纱的冬余已经可以肯定,这个高庞的确是有真材实料的。但是这个高庞表露出来的气质,十分的高贵,让冬余十分的奇怪。因为这种高贵的气质,她只从赵构和几个赵家王爷身上看到过。高庞不过一介武夫,纵横河北的第一枪王,如何能够有如此高贵的气质?冬余百思不得其解。

冬余原本还有一试对面高庞身手的心思。可问题是,现在见到了真神,一看就知道了对方厉害。她的判断非常的厉害,不然的话赵构也不会派她来了。所以,判断了对方的实力地冬余,一试对方身手地小心思再也没有了。

正在这时,一个人道:“赵榛!”赵榛身边的几个亲卫立刻大叫:“大胆,敢直呼王爷名字,我家王爷虽然不在这里,但也轮不到你叫名字。”

赵榛在中条山只有他的亲卫以及少数几个将领以及赵榛训练过的一些中层将领们知道,亲卫们虽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军官,但这些亲卫们是赵榛的亲卫,是以无形中,亲卫们的威望却是起来了。

这一点别的人也许不在心上,可信王军中人却是很重视的。而亲卫们的大叫,很好的掩饰了一下,但是听到那面罩黑纱的冬余耳朵里,却如同炸雷一般。

此刻赵榛没有注意面罩黑纱的冬余,冬余没有露出杀机,赵榛无法对一个不露出杀机的人警觉,而且他自也不会注意一个不重要的人。

就见赵榛笑了起来,指着发话的人大笑道:“猛兽,你个混小子,我高庞怎么找了你这么个粗鲁的朋友……信王千岁是不能直呼其名的。”

高庞的朋友,那岂是一般人?顿时把众人的目光给吸引了。面罩黑纱的冬余也看过去,赫然发现这个人正是那散发披头,带鼻链浑身盔甲身材魁梧巨大的那个野人。

那散发披头带鼻链的野人道:“哦,噢噢,我说错了,我的朋友?高庞,你还好吧。”赵榛笑道:“我当然好,你力气过人,本领不凡,我当然当你是我的朋友,除非你自己不当自己是我的朋友!”

长散发带鼻链的野人真是猛兽,猛兽道:“朋友,我臣服在你的手下,为你征战四方!你可千万不能不注意自己的安全!不然,我为谁征战去?”

赵榛笑着迎了上去,道:“当然会注意,哈哈,猛兽,我会注意的。走,咱们进去说。”说罢,他便与猛兽一起进入城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