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弘一法师全集之书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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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一九三二年,镇海伏龙寺,致刘质平

质平居士:

寄慈居士刻印已就。余属其交陈伦孝居土,俟开学时转奉仁者。附白。

半月前,曾寄致海宁,久未得复,想仁者尚未返里。新历七月六日,海印法师来余处,历述以前对仁者失言之事,甚用抱歉,嘱为转达。案此事,实由余不德,致诸位各有不欢之意。余亦应向仁等告罪也。诸乞谅宥,为祷。

演音启

新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