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弘一法师全集之书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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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一九三四年八月十三日,厦门,致性公老法师

性公老法师慈座:

前承询问学社幼年僧众教育方法,谨陈拙见如下,以备采择。应分三级:丙级年不满二十岁者,以学劝善及阐明因果报应之书为主,兼净土宗大意。大约二年学毕。乙级二十岁以上,学律为主。兼学浅近易解之经论。大约三年学毕。甲级学经论为主,精微之教义,大约三年学毕。

今且就丙级,详记办法如下:

每日五课:

(一)读背经。(二)讲《安士全书》(全部)。(三)选读四书及讲解。(四)国语,应用材料,如《法味》《谈因》《弥陀经白话解》等,即依此练习语言,兼获祛益。(五)习字。又随时于课外演讲因果事迹及格言等。并选《印光法师嘉言录》随时讲之。读经背诵经,所用之经,可以随时酌定。如《地藏经》《普门品》《行愿品》等。《安士全书》,印老法师尽力提倡,未可以其前有《阴嘴文》而轻视之。四书中《论语》全读,先读,其余依次选读之。

苏州弘化社目录中,所应用之书,以朱圈记之(此社为印老法师所办)。

以上之办法,与印老法师之主张多相合。二年之中,如此教授,可以养成世间君子之资格。既有此根基,然后再广学出世之法,则有次第可循矣。

以上所陈拙见,敬乞教正。惟乞勿传示寺外之人。因上所陈者,不敢自谓为尽善,不过姑作此说耳。

匾联已写就,先以奉上。顺颂法安!

末学演音稽首

八月十三日午后

石印用之腊纸,他日如交下时,乞于纸之正面写一记号,俾免误书于背面,致不能付印也。

附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