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弘一法师全集之书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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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一九二二年四月十二日,温州,致周敬庵

敬庵居士:

墓志铭写就奉览。比岁以来,不轻为人作书,志铭未开其例。今不署出家名字,职是故也。尊书底稿,字体甚佳(其微妙处予不能及,用朱圈记,希审览),但唯宜雅,俗士见之必大笑也。予亦喜学是体,今即以是书志铭。组云邃于金石之学,当必首肯。余纸一方,不复寄还。率陈,不悉。

演音

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