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弘一法师全集之书信(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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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一九三七年八月二十日,青岛,致夏丐尊

丐尊居士道席:

到青岛后,曾上明信,想已收到。此次致青岛,预定住致中秋节为止(决不能早动身)。其时轮船未必有。倘火车尚可通者,则乘火车到杭州(转济南换坐京浦车)。惟北方三等车,较沪杭大异,不能安坐。故不得不乘二等车。预算车资及其他杂用,所需甚多。拟请于护法会资中寄下八十元。若有火车开行,于中秋节后必可动身也。谨陈,不宣。

演音启

八月二十日旧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