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弘一法师全集之书信(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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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厦门,致性常法师

性常法师:

前复明信,想已收到。兹承会老法师谆谆挽留,令久居万石岩。故朽人一时尚不能到泉州。知劳远念,谨以奉闻。并乞代告高文显居士。

演音启

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