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弘一法师全集之书信(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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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一九四〇年十一月廿八日,南安灵应寺

东华法师慧鉴:

惠书诵悉。每日诵经数卷。余暇则持名或持咒,能勿间断,为善。执务、陪客、行路等时,亦应持念。明年何时来泉,未能预定。须视身体精神如何。届时由传贯师预以函达。略复,不宣。

音启

十一月廿八日

注:东华法师,泉州百源庵住持。曾为弘一法师刊印《格言别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