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弘一法师全集之书信(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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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七日,泉州,致性常法师

性常法师道鉴:

惠书诵悉。以后如有他人与仁者通信时,内附有致朽人之信,托仁者转交者,乞即复一明信片。其文句如下:“惠书诵悉。属交弘公之信,已为转交。但弘公近来老病缠绵,颓唐殊甚。一切之事皆宜从缓,以待将来。失礼之处,乞仁者格外原谅,致祷!”倘有来信欲受皈戒者。乞答云:“仅能命法名,写小中堂一纸,以后暂未能通信,未能请求特别写件,香金亦不受”,云云。山东宋居士处,乞据前之文意,即复一明信片,致感。(乞附告云:“护生画材,已转寄夏居士。”)宋居士通讯处:山东郓城潘溪渡宋慈波居士收。

音启

十一月初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