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弘一法师全集之书信(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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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章 一九四一年,泉州,致竺摩法师

竺摩法师惠鉴:

(前略)兹综合律文,及南山、灵芝钞、疏记义。列表如下:犯相——与女说法。过五六语——波逸提五六语,且举阴入。

灵芝谓亦可说余法也。此戒制意。如《南山戒疏》云:“凡说法生善,事须应时,不请而说,理无强授。本无敬信,情怀奢慢。脱因斯次。致有过非,不免讥谤。清白难拔。”灵芝释云:“叙制意有二,一乖说法之仪,二是生讥之本。”

开缘——在有智男子前,过五六语说——不犯。有智男子者,解知粗恶,不粗恶事。即简小儿痴狂等。

不在有智男子前,若女请问者。应答广说——不犯。灵芝云:“若请说,若问义,随多少者,以虚心求请,义非强说,故不限多少。”真谛三藏之三种解释中,第三解谓:“女性暗弱,是故律云云。”此与律文不同。是戒缘起,因与女耳语说法,发生嫌疑而制,决束云暗弱二字也。

说法贵观机,不可拘泥。为女众说法时,可以不用第三解。于前二解中,择其契机者用之可耳。

大小乘佛典中。虽有似轻女性之说。此乃佛指其时印度之女性而言。现代之女众不应于此介怀。

义佛之所以出此等语者,实于大慈悲心,以诫诲勖励,冀其改过迁善,决无丝毫轻贱之心也。

大小乘佛典中,记述女人之胜行圣迹甚多,如证初二三四果,发无上道心,乃致法华龙女成佛,华严善财所参善知识中亦有示现女身者。惟冀仁者暇时,遍采大藏经中此等事迹,汇辑一编,以被当代上流女众之机,则阅者必生大欢喜心,欣欣向荣,宁复轻生疑谤乎?

佛典中常有互相歧异之处,人每疑其佛意,何以自相矛盾?宁知此乃各被一机,不须合会,无足疑也。

演音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