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弘一法师全集之书信(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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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一九三六年三月廿八日,厦门,致夏丐尊

丐尊居士道席:

前复明信,想已收到。宿疾约再迟一月,可以全愈。此次请黄博士治疗,彼本不欲收费。惟电火药物等实费,统计约近百金。若不稍为补助,似有未可。拟赠以厦门日本药房礼券五十元一纸及拙书等。此款乞便中于护法会资支寄惠施,致用感谢。此次大病(内外症并发),为生平所未经过,历时近半载,九死一生。虽肉体颇受痛苦,但于佛法颇能实地经验,受大利益,亦昔所未有者也。谨陈,不宣。

演音疏

三月廿八日

以后通讯,乞写“厦门南普陀寺养正院转交”。后天起,在此讲律。约一月余讲毕,移居鼓浪屿。通信处仍旧由养正院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