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幻情逆天狂妻:天才炼丹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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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以生命做赌注

因为酒楼的老板和小二都消失不见了,所以轩辕璃等人随便的就找了上等的房间住下。一夜好眠,第二日的黎明很快就降临了。

天鬼之域的黎明,这里的天色永远都是灰蒙蒙的一片。清晨,如果不是无色将他给叫醒了,他小爷压根就不知道清晨已经到来了啊。

当轩辕璃赶到不动明王印祭坛所在的位置的时候,这里早已经挤满了人。拥挤声,吵嚷声,直到看到了这一幕,轩辕璃才明白过来。

明白,为什么他小爷一路走来,都没有碰到一个骷髅。

临城中,因为昨日的金光而拥有了肉身的人,是聚集在最外围。当看到轩辕璃来了,赶忙让开位置让他进入。

里面,黑压压的一片骷髅们。并且这次他们都不再穿黑色的斗篷,头上戴帽子了。因为即将拥有身体了,所以这股兴奋在看到轩辕璃来的时候,深刻的传达给轩辕璃了。

轩辕璃很想再次的声明一下,他们这是真的没有眼睛吗?为什么视线这么的耀眼!

“小哥!”一看到轩辕璃来,昨日一直陪着轩辕璃的阿沐热情的唤着。他所在的位置是距离不动明王印祭坛最近的地方。

虽然这里的祭坛早已经风化了,可是这里的位置早已经铭记在了临城的每一个居民的心中。

“阿沐。”轩辕璃同样出声回应。转而,苦涩一笑。“你们都已经到了,想必来的很早吧。”

早,轩辕璃问的不错。

不过,他小爷想到死,八成都不会想到。临城的骷髅们是在昨晚就已经集合在了此地。并且,是在他小爷说过明日为他们解除诅咒之后的一个时辰之内就全民到齐了。

他们,整整在这里等了一晚上。因为激动,因为兴奋,他们不曾表现出一种疲惫的神态。他们一张骷髅脸,也表现不出来。

看着黑压压的,足足有四五百人的骷髅们。轩辕璃的心情有些沉重啊。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他小爷哪会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啊。

他小爷初次见到这些骷髅的时候,他们一个个的磨牙,口中喊着要将他小爷吃掉呢。可如今?摇身一变,他就成为了他们的救世主。

救世主,名字何其的响亮啊。

可是这名字背后所背负的责任。明明昨晚的他小爷还想着凑合就罢了。如今,当他站到这里的时候,昨日的那种心情已经消失不见。

果然有种,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心态。

他小爷想要救下他们,想要让他们也如同正常人一样生活,一样嬉闹,一样露出淳朴善良的笑容。

因为轩辕璃知道,这里的骷髅们都是可爱和‘蠢良’的。他们不应该受到如此诅咒。

“各位,我不知道那金光能不能将你们所有的人都拥有一副身体。但是,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你们。”

轩辕璃的发言受到了所有人的重视。

因为从他出现的那一刻,他就背负了所有人的瞩目。

“百米之内,金光,起!”

轩辕璃望着这无尽灰暗的天空,‘起’字落地,瞬间金光闪耀。直径有百米,璀璨的让人睁不开眼睛。

这次,金光之中不再有嘶鸣和咆哮之声。他们似乎在享受,享受着这一刻的残酷,这一刻的痛苦。因为,只要过了这一刻,新生的他们将不再是骷髅,而是作为一个人类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所以,他们的心中充满了幸福,充满了激动。

金光中,他们的心情仿佛透过光传达到了轩辕璃的心中。同样在金光中,他看着他们每一个人,体会着他们的心情,感受着他们每一个身上的变化。

解除诅咒。

拥有心脏。

塑造肉体……

时间一分一秒的渡过,金光仿佛永无止尽。可是,只有轩辕璃才知道,金光,早已经快要枯竭了。最后一步,如今骷髅们已经进入到了最后阶段。

只要,他们的皮肤组织生成成功。那么此次任务,他轩辕璃便是圆满成功。

可是,圆满成功,还差一点点。可就是这一点点,决定着是满盘皆输,还是胜利而归。

那金光,轩辕璃不知道是何成分。可是,若想让只差一步就能成功的事情,完成这一步,轩辕璃其实另有他法。

只是这法,对众多骷髅们是一件值得高兴,值得欢呼的事情。可是对于他轩辕璃小爷来说,就不见得是一件好事情了。

当金光用尽,那最后一步的皮肤组织生成。轩辕璃只需要释放自身浓厚的生命之力,也就是木系法力。骷髅们同样能顾完成这最后的一步。

原理不同,但效果绝对相同。

在场骷髅,四五百人数。每人分一点木系法力,他轩辕璃也必须用尽自身法力,甚至枯竭。

轩辕璃说过,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塑造肉身。他小爷不会失约,会的是,怕自己无能为力。

金光消失,带走的是一份酥麻瘙痒。绿光乍现,带来的是一份生机勃勃。

绿光消失,轩辕璃吐血倒下,四五百骷髅,全数拥有肉体。

“主人!”

“璃璃。”

“璃哥。”

“小哥……”

轩辕璃一口鲜血喷出,倒下的瞬间,耳边听得到急切的呼唤。一双紫眸望着依旧是灰暗一片的天空,他小爷的嘴角竟然带上了一抹笑容。

苍白的脸,他吐血的原因不是因为法力枯竭。而是他过分的压榨自己身体内的法力,导致他的身体超负荷。

一口鲜血呕出,那鲜红的血落在地上,彰显着他小爷的付出,他小爷的用心。

“小爷,没有辜负众位的期望。”轩辕璃被无色搂着,望向阿沐等人的目光是柔和的温情。

“小哥,小哥你……”听到轩辕璃的话,临城的居民们无言以对。

有人湿润的眼睛,有人通红了眼睛。这样的人类,他们真的不曾见过。轩辕璃常在心里说他们是傻傻的蠢民。可是他小爷何尝不是呢?

非亲非故,只不过刚认识不久的人而已。就因为他小爷说过的一句话,他就如此付出。真的值得吗?

临城的骷髅们想这么问,那个人也想这么问。

渐渐的,缕缕消失的金光聚集,一抹虚晃的身影出现在轩辕璃的面前。“这么做,值得吗?”

那金色的身影,声音洪亮。明明是一种仿若从很远之处传来的声音,可是却炸响在了耳内。只是一个虚晃的背影,可是这个背影却和他记忆中的那道高大的身影何其的相似。

是他?轩辕璃在心底想着。

“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他们拥有肉身。你可知道,你刚刚的举动会足足消耗你今后整整四五百年的寿命。”

“以自己的寿命作为代价,甚至还用尽了自身的五行法力。只为了换取他们拥有肉身。值得吗?”

那道金色的虚影倒出了事情的全部原委。语出惊人。

原来,要想调动那金色的力量,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从轩辕璃使用了那一次金色力量之后,他小爷就发现了,他自己的生命少了一年。

从他小爷的修为进阶到圣域魔法师之后,他拥有的寿命就已经达到了七八百年。可是,这好不容易得来的七八百年的寿命,就因为他小爷的一个承若。一句他小爷会竭尽全力。全部奉献出去了。

大公无私,也不至于如此吧。

人在修炼一途有多么的不容易,从拥有的寿命上就能够看得出来。就算是七八百年的寿命,对于有些人来说也是短暂的。因为只要修为滞带不前,寿终而寝便会是最终的结局。

“前辈,值不得值,只要自己觉得值得就好。”

他轩辕璃想要救他们,并且答应了会用尽全力。那么,就算是几百年的寿命又如何。只要他小爷觉得值得就好。

世上之人有千万,思绪便有千万。只要自己觉得值得的事情,那么就去做。不管别人如何评价,你心中的评价只要是值得的就好。

“好,好一个只要自己觉得值得就好!”那抹金色的身影声音犹如鸣钟。突然,金色的身影转过了身。这是一个女子,一个很美的女子。

女子一身锦袍加身,那是一种金色,让人觉得高贵的颜色。她看着轩辕璃,脸上带着浅淡的笑容。

“小家伙,谢谢你解除了诅咒的第一步。也因为这样,我的这一缕灵魂才得以出现。”

“多少年了,我自愿将自己的灵魂封印在那暗无天日的地方。只为了让那个人记住我,比起那个女人记得更深。”

“甚至为了这个偏执的念头,不惜做出万劫不复的事情!”

女子一边说着,她的目光从出现开始,就一直望着一个地方。那里必定有着她最在乎的东西。

“不过,就像小家伙你说的一样。我冥天觉得值得!此生不悔。”

女子的脸上一片温柔,丝毫看不出来她就是曾经那个嘶声力竭,疯狂的以自己的生命作为诅咒的人。

“天鬼,你听到了吗?就算你恨我,我冥天也觉得值,不悔!”

女子声音嘹亮,似乎穿过了层层云雾,传达了到了她想要传达的地方。她金色的虚影逐渐消散,最后一眼轩辕璃望着她。从她的眼底看到了温柔,还有一抹渐渐的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