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自主与和谐:莱布尼茨形而上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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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个体的独立自主(3)

实在论的典型形式是中世纪经院哲学的实在论,但中世纪以安瑟伦为代表的极端实在论是以古希腊柏拉图理念论为基础的,而以托马斯为代表的温和实在论则直接根源于亚里士多德的实体论。对于这两种实在论,莱布尼茨的态度是不同的。极端实在论认为,一般或共相先于个别事物而存在,是独立于个别事物的客观实在。它们是上帝创造个别事物时所依据的原型,这些原型也就是上帝所具有的“理念”。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柏拉图理念论的翻版。对于这种极端实在论的观点,莱布尼茨是持否定态度的。一方面,他认为实体并不是事物的共相或那些属、种概念,而是能动的形式或灵魂。灵魂虽然不是有广延的形体或现象,但它并不是一类事物的共相或一般。共相是纯粹抽象的东西,它们具有普遍性,而不具有个体性,灵魂则是使个体事物成为该个体的东西,它的本质不是共性或普遍性,而是个体性。另一方面,他认为作为被创造的实体的灵魂是不能独立于形体而存在的,它与形体具有内在的统一性。莱布尼茨与极端实在论者的根本分歧在于,后者主张实体的本性在于普遍性,而前者主张实体的本性在于个体性。从这个意义上看,莱布尼茨与唯名论有一致性,有人甚至把他看作就是一位唯名论者。然而,只是在坚持个体事物是实体的意义上,莱布尼茨与中世纪的唯名论有一致性,而在另外两个重要方面两者存在着差别。一是莱布尼茨不仅认为个别事物是实体,而且认为构成个别事物的简单实体或单子也是实体,这种实体是使个体事物成为个体事物的元素;而唯名论者不可能承认这种不可感知的灵魂的实体性,因为他们否认一般具有实在性的主要理由就是一般不可感知。二是莱布尼茨认为个体事物本身也是由非物质性的单子或灵魂构成的,它们是不朽的,而唯名论者一般都认为个体事物是物质的,而且否认灵魂是不朽的。从这两个方面看,莱布尼茨与实在论,特别是温和实在论有一致性。不过从基本立场和思想倾向来看,不应否认莱布尼茨的实体论更接近唯名论。

对于托马斯的温和实在论,莱布尼茨不但不是持全盘否定的态度,相反从其中借鉴了许多思想观点。首先,托马斯把存在(ens)和事物(res)区别开来,认为存在是现实存在着的活动,事物是存在的本质(esse)。这种把存在理解为活动的思想,显然对莱布尼茨把简单实体和个体事物的本性理解为活动,并据此批评近代实体论有直接影响。其次,托马斯把分的原则看作是宇宙的基本原则,认为上帝的创造物在数量上和种类上都是无限多的,从以后的论述将会看出,托马斯的这种肯定万物和实体的差异性、无限多样性的思想是与莱布尼茨的区别原则和多元实体论相一致的。第三,托马斯不仅认为世界万物是有差异的、无限多样的,而且认为上帝创造的宇宙是一个相互联系、有等级的和谐统一体,其顶端是非物质的天使,天使之下是物质和精神相统一的人类,人类之下是动物,动物之下是植物,最低级的是物质的四元素火、气、水、土。在这个等级系统中,上一等级中最低的存在与下一等级中最高的存在之间是相联系着的,最高级的植物与最低级的动物相类似。托马斯的这种思想对莱布尼茨的普遍和谐原理和连续性原则的提出有直接的启发意义。第四,托马斯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质料与形式的理论,主张物质和形式是一切自然物的本质构成部分。物质和形式在自然事物中协和地结合在一起,不可分离地共同构成“个体”。他同时又认为,虽然物质不能离开形式而存在,但形式自身却可以没有物质而存在。托马斯的这种思想是与莱布尼茨把个体事物或复合实体看作是灵魂(实体形式)和形体(次级物质)的统一,并认为只有上帝才是没有形体的纯形式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第五,托马斯还进一步把形式分为实体形式和非实体形式。实体形式是作为精神存在的人的灵魂,非实体形式是人之外的作为非理性存在的一切自然物。他认为实体形式具有精神性和实体性,并因而具有不灭性。非实体形式则不是实体,只是物质的形式,只与物质相联系而存在,不能独立存在。物质是可灭的,因而在构成物破坏之后,这种形式就不再存在了。“实体形式”是莱布尼茨改造近代实体论的一个重要概念。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个概念就直接来源于托马斯。

从以上诸多方面可以看出,托马斯对莱布尼茨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深刻的,甚至表面看来莱布尼茨似乎是一个托马斯主义者。但是,莱布尼茨的实体论并不是托马斯实体论的翻版,相反对它进行了根本的改造。这种改造首先表现在,莱布尼茨不像托马斯那样把形式或实体形式看作是“理念”、共相或一般概念,而是把它看作是具有知觉和欲望的灵魂。在托马斯那里,个体事物之所以是实体,是因为其中潜入了某种实体形式或共相,因而这种共相在他那里才是真正的实体,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托马斯被看作是实在论者。但在莱布尼茨那里,他虽然也把实体形式看作实体,但这种实体形式既不是作为上帝造物的原型的理念,也不是作为事物普遍本质的共相,也不是理性从个别中抽象出来的概念,而是使个体成为个体的特殊本性。因此,在托马斯那里实体形式是一种普遍性的实体,而在莱布尼茨这里实体形式是一种个体性的实体。其次,莱布尼茨不同意托马斯把形式和物质对立起来的做法,而从本体论上把两者统一起来。在托马斯那里,形式是上帝创造世界时创造的,上帝的创造是实体的创造。这种实体或实体形式潜入被动的、潜在的原初物质构成个体事物。而在莱布尼茨看来,原初物质不过是被创造的简单实体本身具有的一种被动性。这种既具有主动性又具有被动性的被创造简单实体本身并不是个体事物,个体事物是由简单实体或单子构成的具有内在统一性或占统治地位的单子的复合体。第三,莱布尼茨不同意把形式分为实体形式和非实体形式,认为形式就是实体形式。托马斯的非实体形式也被看作是实体形式,作为非实体形式的非理性存在物的形式本身被看作是与作为实体形式的人的理性一样具有精神性、实体性、不朽性,尽管两者之间在能动性方面存在着程度上的差异。所有这些不仅表明,莱布尼茨不是托马斯主义者,不是实在论者,而是单子论者;而且表明莱布尼茨在借鉴托马斯的观点的同时克服了其中一些内在的矛盾和难题。

托马斯的哲学是以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为基础的。通过托马斯,莱布尼茨接受了亚里士多德的影响,但另一方面,他又直接从亚里士多德那里继承借鉴了基本的实体论思想,同时又对它进行了必要的改造。从总体上看,亚里士多德的实体论是一种个体实体论。他虽然承认形式是实体或第一实体,但却是在形式使个体事物成为个体的意义上肯定这一点的。这是与那种一般实体论(如理念论、实在论等)、普遍实在论(如毕达哥拉斯派、爱利亚派、泛神论等)根本不同的。正是在这种根本立场上,莱布尼茨继承了亚里士多德。他像亚里士多德一样坚持实体的个体性原则,主张除了纯粹能动的最初实体上帝或神之外,只有个体事物和使个体事物成为个体事物的东西才是实体。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尽管莱布尼茨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基本立场和许多具体观点,但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又改造了他的思想。这集中表现在,莱布尼茨虽然也把形式看作是使个体成为个体的本质,看作是实体,但是他不像亚里士多德那样把形式理解为“属”,而是把它理解为充分的、能动的存在或“原始的能动的力”或灵魂。在莱布尼茨看来,灵魂固有的本性是思想或知觉,但思想和知觉不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属”那样是一种本质,而是一种活动,虽然是一种本质的活动。他在《新论》中明确地指出:“无疑地思想是一种活动而不是一种本质;但这是一种本质的活动,而一切实体都是有这样的本质的活动的”。同时,他虽然像亚里士多德那样把个体理解为形式和质料的结合,但不同意亚里士多德把质料理解为纯粹被动的物质,而是把它理解为由形式或简单实体构成的形体。这两方面的分歧,导致了莱布尼茨与亚里士多德关于个体是什么的一个重大的原则分歧,这就是:是把个体实体的规定性理解为那种普遍性的属、种,还是理解为除了属种外还包括偶性?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既然构成个体实体的质料没有任何规定性,那么个体实体的个体性就完全取决于形式;而按莱布尼茨的观点,既然个体实体的形体本身是由一定数量的简单实体或形式构成的,那么个体实体的规定性就不仅仅取决于其中占统治地位的灵魂或形式,而且取决于形体,取决于两者的相互作用。这样,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个体的实体性取决于作为本质的形式或属性,虽然他也承认偶性的存在,但这并非内在的,而是外在的、非决定性的;而在莱布尼茨那里,个体的实体性不仅仅取决于属性,而且还取决于偶性。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个体实体是个体变中不变的本质,这种本质是必然的、永恒的;而在莱布尼茨那里,个体实体是变化的主体,它包含必然、永恒的本质,同时也包含了偶然的、变化的偶性,用莱布尼茨自己的话说,他把实体理解为“完全的存在”或“完全的概念”。莱布尼茨特别强调他与亚里士多德在这方面的分歧,主张个体实体是一个完全的概念,对这一点下面我们将会做进一步的阐述。

二、个体与单子

像亚里士多德把个体事物和使个体事物成为个体事物的“形式”都看作实体一样,莱布尼茨也把这两者称为实体。他把前者称为“个体实体”,把后者称为“实体形式”、“灵魂”、“力”、“形而上学的点”、“隐德来希”等,后来又把它称为“单子”。他也把前者称为“复合实体”,后者称为“简单实体”。

那么,莱布尼茨为什么要承认有两类实体?对于这个问题,笔者尚未见有研究者研究过。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对于理解莱布尼茨的实体论以及他的整个形而上学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只有说明这个问题,才能了解莱布尼茨是如何论证和确立个体的独立自主的本体论地位的。前面我们已经阐明,论证个体的独立自主的本体论地位是莱布尼茨建立他的形而上学的基本目的,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从西方哲学史的角度看,许多哲学家都意识到必须使个体成为实体或使实体个体化,并努力从形而上学的意义上说明个体是实体或实体是个体,原子论者、唯名论者、机械唯物论者都是如此。到莱布尼茨那里,问题不仅仅在于断定个体是实体(当然这一点在他生活的时代仍然是十分重要的),更在于如何给个体是实体提供论证,在于从本体论上阐明个体之所以是实体的形而上学根据。正是出于这种需要,莱布尼茨一方面要断定个体是实体,另一方面更要着力阐明个体何以成为实体,或个体的实体性在于什么。在这个问题上,他从亚里士多德那里受到了启发。亚里士多德首先通过定义规定只有个体才是实体,然后为了给个体的实体性提供充分论证,他又进一步去寻求使个体事物成为实体的东西。他找到了“形式”,认为是这种形式使个体事物成为个体,成为实体,个体的实体性和个体性就在于这种形式。如果说个体是实体,那么使个体成为实体的东西更具有实体性,更应该是实体,因为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实体的本义是Υcποκε-κι’μευου(英译为substratum),即“在背后(底层)的那个东西”。就是说,实体是其他东西的基础和主体。于是在他那里就有了个体和形式两类实体。莱布尼茨也像亚里士多德那样,首先肯定个体事物的实体地位,然后进而深入研究使个体成为实体的内在规定性,他最初借用经院哲学家的术语称之为“实体形式”或直接用亚里士多德的术语“形式”。他像亚里士多德一样注意到,如果说个体是实体,那么使个体成为实体的东西也应该是实体。但是,如前面已经指出的,莱布尼茨为了克服亚里士多德的“形式”与“质料”的对立,使个体成为充分独立自主的实体,他又使质料形式化,使构成形体的元素实体化。这样,在他那里,就有了构成个体的简单实体与由简单实体构成的个体之别,相对于简单实体而言,个体就是简单实体的复合或复合实体。简单地说,这就是在莱布尼茨那里为什么有两类实体的原因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