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先生就住在乱花轩的外院,绿意带着宁欢进入木先生的小院时,木先生并不在里面,洒扫的小童说他出去散步了,不过因为早就得了吩咐,宁欢的屋子倒是已经打扫好了,于是,绿意将宁欢交给了小童,便回去了。
进了屋子,宁欢发现屋子果然早就打扫干净,甚至还熏了香,心中不由大叹第五家的下人们手脚麻利,她这不过是从内院走过来的功夫,竟然就已经将屋子打扫如此干净。
只是,现在屋子干不干净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要吃饭呀,难不成到了这里,还要她自己出去找吃的吗?
不过,宁欢显然是多虑了,她前脚进屋,小童后脚就端着热腾腾的饭菜迈进了门槛,竟然是连饭食都已经早就给她准备好了。
宁欢大喜,匆匆道了声谢,便在小童惊讶的注视下,将端来的饭菜一扫而空。
吃饱喝饱后,宁欢心满意足的舒了口气,眼泪都差点掉下来了,这可是她三四天来吃的唯一一顿饱饭,唯一一顿像样的饭呀,若不是她还要找她大哥,她真想在这里留下来。
别看只是做仆人,可如今这乱世人还不如盛世狗,能日日像这样吃饱穿暖,比给他黄金万两还实在,这有了金子她还怕被人谋财害命,没命享受呢。
只是可惜,她还要找大哥,不能就这么留在这里。
如今吃饱喝足,她的脑子也活络起来,明天……不对,再等几天,等身体养的差不多了,最好再弄一笔盘缠,她就开溜,离开这里。
其实,就算她不找大哥,也不会留在赫连城,虽然如今这城还在大夏的掌管之下,可同鬼魃一族刚刚占领的流沙城就只隔着一个山头,万一有个什么风吹草动,恐怕同流沙城一个下场。
以前她听老军头说过,魃母刚刚临世的时候,虽然本事不比现在小,但是想要占一个城池都困难,所以,过了几十年,她才只有五六个城的地盘,而且还时不时的被反对她的百姓们给赶走。
可最近这二十多年,她也不知道听了哪个高人的话,专门找了些资质极好的孩子从小培养,五大城主就是从这些孩子中层层选拔出来的。结果等他们长大后,效果立竿见影,五大城主不过才上位几年,他们的地盘就扩大了一倍有余。这次他跟着守流沙城,更是亲眼看到了墨君所率领的尸鬼军队的冷酷和残忍,深知大夏的军队根本就不是它们的对手。
而且,如今他们占领城池后,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日日让尸鬼祸害百姓,而是立下了三日之期,三日之后,便会召回尸鬼,同时选拔一些“肉人”作为鬼魃一族固定的进食对象,被选中者固然可怜,却也不会立即就死,至于那些没选中的百姓,自然更能够偏安一隅,继续过他们所谓的“太平”日子了,但也正因为如此,反而大大降低了被推翻的危险。
他大哥曾经说过,如今的百姓就像是温水中的青蛙,个个苟且偷生,真要到了最后时刻,连反抗的意识都没有,而且他还说,不仅仅是鬼魃一族的领地,大夏以及南方的妖族都是如此。
他说这些的时候她还小,根本不明白他的意思,而那个时候他们生活在北方的极寒之地,偏偏是鬼魃一族,乃至大夏和妖族都不喜的地方,偶尔有几只尸鬼闯进他们的地盘也被他杀掉了,所以她完全弄不懂他的心思,更不明白鬼魃的可怕。
直到后来她出来找他,从北往南,看到了那么多的尸鬼,那么多的生离死别、人间惨剧,才多多少少明白了一些。只是她没想到,她这一找竟然找了六年。如今她都已经十八岁了,就算是找到了大哥,也不知道他还能不能认出她来。
想着想着,宁欢便沉沉睡去,这一睡直到第二天天色大亮才被小童叫醒,而同样,她也很久没有这么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休息过了。
吃饱了、睡好了,精气神自然也好,虽然已经打定主意过两天就走,可是既然在这里待一天,就要有待一天的样子,吃过早饭,在小童的带领下,宁欢立即去拜见木先生。
木先生是一个不苟言笑的白须老者,宁欢见他的时候,他正在花棚呆着,面前竟然摆着一盆含苞未放的绿牡丹,看样子这是打算让它开花。
宁欢向他见了礼,他不过是回头扫了她一眼,便指了指旁边的一处花圃,不冷不热的说道:“你今天把土松了。”
“是,先生。”宁欢立即恭恭敬敬的应了,然后立即拿起一旁的花锄,打算干活。
看她这么听话,这会儿木先生才正眼看了看她,但是随即却冷哼一声,继续摆弄自己面前的绿牡丹。
于是这一上午,木先生就在一旁摆弄牡丹,宁欢则认真的松土,两人呆在一个棚子里,竟然一句话都没有再说,只是各干各的事情。直到午膳时间到了,小童送饭过来,宁欢看着托盘上的一碟一碗才惊讶的看着木先生说道:“难道先生不在这里吃饭吗?”
听她竟然这么问,木先生这才停下自己手中的花剪看向她:“你怎知这不是给我送的?”
扫了眼托盘上同自己昨夜用的质地一样的粗瓷餐具,宁欢笑嘻嘻的道:“先生怎会用这种就简陋的东西,自然是只能给我用了。”
木先生眼神闪了闪,将手中的花剪往旁边一扔,转身往棚外走去,边走边凉凉的说道:“在第五家,小聪明可护不了你。”
宁欢一怔,正在思忖他这么说的意思,却见他已经撩帘出去了,不过在关门的时候,他又淡淡的补充了一句:“这绿牡丹可是准备给小姐大婚用的,就连我也只能寻到这一盆,你可千万小心些。”
说完这些,他的人已经消失在了花棚门口了。
木先生的话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实在是让宁欢摸不着头脑,不过美食当前,她前几日实在是饿怕了,就算有疑问,也要先填饱了肚子再说。
吃完饭,宁欢边剔着牙,边看着收拾碗筷的小童说道:“你们第五家的仆人们,手脚都这么麻利吗?”
“那是当然。”听到宁欢这么问,小童立即挺了挺胸膛,“咱们可是第五家,岂是一般人家能比的,自然都是能以一顶百的。”
显然,这孩子很是以第五家的下人为荣。
宁欢连忙笑着点点头:“这点我信,昨天那么短的时间,你就帮我把屋子打扫出来了,真的都是你一个人打扫的?”
听到她这么说,小童老实的搔了搔后脑勺,笑着道:“时间短倒是不短,我从下午就开始收拾了,但的确是我一个人。”
从下午就开始收拾了?
宁欢的心思转了几转,暗暗算了下自己被救下的时辰,仿佛就是下午,也就是说,她刚被抬进第五家,那个第五小姐就已经打算让她跟着木先生做学徒了。
可若是如此的话,那个小厮又为何说等见了第五小姐再给他派活儿,而且,若是早就定了,直接将她带进乱花轩就是,何必又让她在其它院子呆到晚上再进入乱花轩,这个乱花轩又不是不够大,连一个人都安置不了?
这让她故意在宅子里绕了一圈,仿佛就是故意让某些人看到似的。
宁欢虽然觉得不对劲儿,但是一时半会儿却想不通,也便先不想了,而是又问了第二个问题。
她看了看一旁摆着的绿牡丹,压低声音问小童道:“你家小姐要大婚了?哪个小姐?可是大小姐?”
看到她连这件事情都不知道,小童翻了个白眼一脸鄙夷的说道:“当然是大小姐,咱们大小姐下个月要嫁到皇家去了,就是当今皇上的亲弟弟淳王爷,这可是咱们家的大事,这一阵子,大家都在为这件事情忙的脚不沾地呢。”
“既然如此,你们小姐怎么不在京城呆着备嫁,怎么反而跑到这里来了?”宁欢一脸的疑问。
听她问起这个,小童立即露出一丝郁闷,然后他撇撇嘴:“谁说不是呢,本来我们也是在京城好好地呆着,可小姐偏要来看木先生给她准备的嫁妆,还说顺便散散心,便央求老夫人带她来了,结果没想到,没几日,北边的流沙城竟然……不过再过几日我们就该回去了,到时候木先生也带着绿牡丹一起跟过去,就等着大婚那日让绿牡丹开花呢。”
“这么说,我能碰上你们家小姐,实在是个巧的不能再巧的巧合呢?”宁欢眼珠一转。
“可不是,若不是碰上我们家小姐刚巧来了这里,刚巧想要捉只野猪回去玩玩儿,你早就被野猪吃了,所以,你的运气还真是不错呢!”小童立即肯定的说道。
“嘿嘿,是不错,是不错!”宁欢干笑了两声,立即附和道。
只是嘴中说着,宁欢心中却想起大哥之前对她说过的一些话——天下哪有那么巧合的事情,太巧合可就不是巧合了!
不然的话,好好一个大家闺秀,还快要嫁人了,又何必亲涉险地,跑到离鬼魃这么近的地方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