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食为真,生亦假(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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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与浪漫都是暂时的,只有肉夹馍才是永恒的

anne是个胖子,我刚刚和她认识的时候她的下巴像是冬天里柔软的棉被,十根粗粗的手指宛如上帝胡乱安置在躯干上的小黄瓜。无论什么时候看到她都把自己塞在看不出款式的黑色衣服里。她让我以为,胖子的世界都是一样的颜色一样的模棱两可一样的让人找不着北。

anne说,我的身体里大概能装下三个从上海来的纤瘦小姑娘。

这话让我一度以为她一定有个上海老公正准备生个三胞胎,于是五口之家将过上幸福快乐的小日子。

事实是她已经结婚了,她的手指越来越胖以至于结婚戒指只能安静的收藏在抽屉深处,整天不见天日和藏旧回忆的地方一个样子。可以常常打扫,也可以让它蛛网密布,不管怎么都好,千万别住在里面。

她卧室里的婚纱照上有个神采奕奕的漂亮新娘,和现在的她一点都不像。anne手里举着红酒杯,看着我惊讶的表情得意洋洋,脸颊上好像开出一支硕大的玫瑰花。

听说anne过去是个很美很美的姑娘,她美的程度经过人们一遍遍的转述,已经几乎变成了一个传奇。大概谁的青春都有过一个传奇,只是有的人大一些,有的人小一些,但传奇和胸一样,没人因为你没有****就怀疑你的性别。

有人说,她有好几次外出逛街,手里收到异性主动送上的名片几乎能攒一副扑克牌。有的上面还用笔写了潦草的留言,诸如一定要联系我之类。

有人说,但凡她去面试的公司,只要是男上司,都会主动在她的薪资要求上增加50%,offer总是来的迅速又诱人。

有人说,过去她去夜店跳舞,几乎全场的灯光都打在了她的身上,陌生男人送来的玫瑰和鸡尾酒让服务生在她的桌前排起了长队。

我问anne这真的是真的吗,她哈哈笑着把胸脯和下巴的肉在我眼前晃动几下,然后迅速转移话题,和我说要不要介绍男人和你一起吃饭。

她的初恋始于自己初中的物理老师,她说她15岁的时候就学会了深入科学。老师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不久的男生,全身瘦的像个竹筷子,总是藏在眼镜后面的眼睛像是一个会讲故事的嘴。其实anne的物理成绩很差,差到试卷发下来她几乎没有悬念的得个位数。那时的anne穿着学校统一的蓝白色校服,下午自习课的时候就到他的办公室里,拿着笔记本用红色蓝色的水笔做笔记。

他们在一起约很廉价的会。他带anne去学校旁边的小饭馆里吃馄饨,她一个人的时候只吃素的,他每次都请她吃虾仁的,价格比素的贵了一倍。那时候anne总听说谈恋爱就是找个人过上更好的生活,她原以为是可以把耳朵上悄悄戴的银耳钉换成钻石的,她觉得自己大概想要的太多了,吃进嘴里的东西比那些首饰真实。它们藏在胃里面,悄无声息的,谁也发现不了。

后来她就悄悄吻了他。然后他们常常在没有人的办公室里的接吻。anne感觉到他的心跳,她觉得接吻的时候他紧闭的眼睛就不美了,她总是忍不住要睁眼偷偷瞧上一眼。那个看上去好像会说话的嘴巴紧紧的皱在一起,毫无浪漫和优雅可言。anne本以为不去看它就会忘记,可每每至此她的叛逆心又逼迫着她去关注他紧闭的眼睛,终于忍无可忍,她再也不想看到他了。

anne觉得初恋是唯一用力去爱的,就像她用力的吃东西,他用力闭着眼睛,她也用力推开他那样。

刚刚工作那会anne常去家附近的一个小咖啡馆蹭网,在上班时间永远都查不完的资料像是大块的积木一样让她的生活和快活隔绝起来了。她认识庄玮的时候,他坐在她旁边的位子上狼吞虎咽的吃下一个玛芬蛋糕。她看着他的样子好像那个玛芬能拯救他的灵魂,她忙的饥肠辘辘只喝了一杯味道发酸的美式咖啡。

她没办法继续工作了,注意力好像调皮的猫一样紧紧箍在他的手和喉咙上。

anne只得充满期待的问庄玮,看起来这个蛋糕很好吃的样子,是不是?

庄玮居然一下子慌张起来,擦了几下掉在衣服和裤子上的碎屑,像个小男孩一样尴尬起来,说,嗯,其实口味一般,只是我觉得饿了。

她突然对食欲旺盛的男人着了迷,他的嘴巴多自由啊,一直在向眼前的东西求爱,好像食物也都不愿意拒绝他似的。

庄玮请anne吃了一个口味一般的玛芬蛋糕,顺理成章的要走了她的电话。或者说她是主动给他的,因为他们之间的对话太无聊了,他们除了简单的对店面的摆设,当下的热门的新闻发表几句评价,根本就找不到其他能聊的下去的话题。就好像在玩windows自带的扫雷游戏,每点一次就要重新开局,没办法持续。

anne又要了一杯滚烫的黑咖啡,还在费力的和他聊天,鼻子上都冒汗了。

后来他借口有事要离开。anne觉得那真是中止一段无趣对话最礼貌的借口。

anne忘不掉他吃东西时候的样子了。无论她在吃什么东西都会先想象一下他来享用会是什么样,甚至无聊的时候会猜测他是否挑食或者最爱吃的食物。时间久了她把庄玮的样子都快要记不起来了,可是他吃玛芬蛋糕的喉结波动却像衣服上的咖啡渍一样留存许久。

anne去那家咖啡馆的频率变多了,也偶尔和新认识的男人到店里尝尝新口味的甜品,可是那家的西点师傅手艺并不尽如人意,一贯的平淡口味,毫无亮点。和千千万万的人生一样。

anne一直想活的不一样,她觉得就得先从吃的不一样开始。你吃什么东西就过什么日子,anne想着庄玮是不是总有办法让自己活的津津有味。

她想给庄玮打个电话,可是一想到他们吃力的对话场景,真的想不出怎么开口。她的嘴巴在他面前一点都不自由。

第二次见到庄玮,他居然是坐在她公司前台外面的沙发上,用两三口吞掉了一个汉堡。外面下了很大的雨,她上班迟到了,进门的时候还在接橘子打来的电话,因为那天橘子失恋了,同时橘子还发现自己当了妈妈,anne根本听不清橘子说什么,她一边哭一边在尖叫。

当anne一进门的时候,庄玮品尝食物的那种节奏像是一种隐秘的荷尔蒙一样准确无误的击中她。

这么巧,今天我过来面试。他边说着边把衣服上的汉堡渣清理掉。

anne看着自己的老板亲自出来把他请进去,临走前庄玮说一会中午等你一起吃饭吧。

anne其实在公司没有什么朋友,可能现在朋友这个词变得太随意了,被人轻易拿了去,到现在谁都没办法给这个词一个准确的定义。她以往午饭都是自己消磨时间,只有自己吃饭才不混乱,问问肚子,你今天想和哪个小伙伴见面。

她不知道谁是朋友,她也不知道朋友是什么。

她和庄玮的午饭还是没有话题,可是她看着他高高兴兴的吃饭自己也高兴起来了,好像在他面前平时已经吃到厌倦的平凡餐点都闪着光,她发现她的嘴巴在他面前就变得自由了。

虽然中途橘子还是打电话过来一边哭一边在尖叫,她也完全可以把这当做衬托美味必不可少的佐料。

庄玮听见电话另一面的声嘶力竭,问发生了什么事。

anne说我的朋友在唱歌。

这时候的anne在和王离风交往。他不加班的时候就开着车子接她下班,晚上约会的节目固定不变,晚餐后一起电影或者话剧。他总是穿同样款式的衣服,喷同样味道的香水,去几个固定的餐厅点同样的菜,活得像字典一样刻板。

别人都问她当初喜欢王离风哪一点,她说他的一成不变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就像放在冰箱里的卷心菜一样,需要的时候就取出来,反正也不会变坏。

一天她深夜和朋友聚会散场,在路边等了一个小时都没有空闲的出租车。她以为自己的眼睛坏掉了,再也看不到空车亮起的红灯了。给王离风的电话一直没有接通,她甚至怀疑耳朵也一起坏掉了。如果真是这样,她从此以后的生活是不是就只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然后默默的和自己说话,那样一定会变成一个美丽的疯子。

那个晚上王离风的日程表里没有没有预留出给她的时间,他的世界向来是拒绝干扰的。他像一块硬邦邦的法棍面包一样固执。

路边的店统统都关门了,只能在麦当劳吃巧克力新地。她一直吃到全身都觉得冷了才收到他的回复,他还是来接了她,潦草克制着烦躁和疲惫。

他说,换个路口多等一会总会打到车的,干嘛要一直傻等着。

anne知道他其实还是想发点小牢骚的,尤其对于额外的琐事占用了他晚间的休息时间。

我想给自己找个理由多吃点冰激凌,还想看看你。

anne从侧面看见离风微微皱着的眉被一个淡淡的微笑舒缓开,像湖里的涟漪一样又迅速散去。他是不是一滩死水,她也不知道。

王离风活到现在一直都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考试一贯是全校第一名,念全国顶尖的大学,理所当然的领着一等的奖学金。毕业后精准的挑选着offer,迅速的升职加薪。anne说他的人生简直就是按照剧本在演的舞台剧,恨不得连台词都事先给确定好。

他早晨穿上黑衬衫去上班,她觉得有时候他看上去冷的很需要一个拥抱。她喜欢在他出门前抱抱他,她不确定这个拥抱是不是足够温暖到他们下一次见面。

王离风抱她的力度和温度,每次固定的像是一个机器人。

他的世界几乎都在他的控制当中,除了anne。她喜欢跳出常规,随机改变约会内容,有时候因为计划不周,一整个下午的时间耗费在堵车当中。她觉得两个人坐在车子里的样子就像是两个移动缓慢的老人,在特殊的轮椅里面欣赏着城市车水马龙的风景。她也会突发其想要在夜里去吃某个饭馆的一道小菜,千里迢迢而至发现已经停止营业。

他不能控制的时候会对她发脾气,她看着他一脸愤怒的样子觉得他可爱极了。此刻他的表情是生动的,他在烦躁他在生气,他没有把自己千丝万缕的情绪像棉花一样压缩在千篇一律的表情后面。anne忍不住笑起来的时候他就像被戳破的气球一样,那些凹凸有致的表情消失了,他又回到以往镇定自若的样子。

anne总是想见到王离风最真的样子。她不知道是他对她笑的时候,还是他对她生气的时候,抑或是他深夜从噩梦中惊醒的时候。又或者是在她看不到他的时候。

探访真实这件事情,本身就不够真实,上帝都不知道真实是什么。

anne有的时候想见王离风也找不到他。他说他在忙,他不要打扰,他会在他该出现的时候出现。

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最不安全的事就是被干扰。

anne说最有安全感的事就是食物在嘴巴里咀嚼,她没办法理解为什么王离风要做那么多事情才会让自己感觉安全,他恨不得用琐事做成一个蜗牛壳子把自己紧紧裹起来。

庄玮还是成了anne的同事,她所在事业部的新领导。她心里想着的第一件事就是以后部门一起吃饭的时候她终于有了动力,原来对于工作的期待也可以这么浅薄。他初入职的那天,下班请部门的同事一起吃火锅。暖暖的灯光混着汤料的蒸汽,好像把所有人试探的表情都融化掉了,像一滩看不清形状的冰激凌融合在一起,五颜六色的心事一层一层的。

她看着他夹起大块食物,裹上浓浓的沾料,吃到中途还解开了衬衫上面的纽扣,咕咚咕咚的喝冰镇啤酒。他那么爱吃肉,羊肉和牛肉续单了很多次。她觉得他的胃像个可爱的宠物一样,会撒娇会滚动,一下一下挑逗着他的食道和舌头。他吃的多么快活,她多想和他一样吃的这么快活。anne这么想着,觉得自己盘子里正在冒烟的羊肉片变得更加鲜美起来了。

饭局一直到深夜结束,等别的同事都走了,他对anne说觉得吃的多了一点,不如一起去散散步。anne觉得他肚子里的小宠物大概也累了吧。他看上去又变得紧张起来了。他每次和anne在一起都会变得紧张,他紧张的时候额头很像那个物理老师,anne从心底里觉得不开心。

anne感觉烦躁的时候就喜欢不停的讲话。她跟他讲身边的同事们,bella每个月都换一个男朋友,candy喜欢上班的时候逛淘宝下班的时候收快递,jason是个富二代,他工作纯粹是为了打发时间。当anne讲到小白酒量超好一次和老板一起喝了五箱啤酒的时候,她又接到了橘子的电话。

橘子最近已经没力气在电话另一头一边哭一边尖叫了,嗓子已经完全喊哑了,自从她做完人工流产之后,她只在电话里向anne呜咽,有时候anne什么声音都听不到,anne非常担心橘子会突然猝死在家中,所有她一接到电话就全神贯注的追踪着橘子呜咽的频率,一直等到橘子主动挂断。

庄玮问她最喜欢吃什么,anne一下子居然找不到答案,她觉得几乎有100道菜名想要从她的嗓子里出来。他呵呵的笑着说这居然是这么难回答的问题。

anne的世界里所有东西都是平行的,没有什么轻重缓急,也没有什么至爱至恨。她世界里的万事万物,只有遇到和未遇到的区分,“最喜欢”排行榜从未诞生过。她一向拒绝为生活排序,她喜欢不着边际的行走,她相信在无数个全新的偶然中,一定有奇迹在等她。

一天庄玮出差回来,下午下了飞机特意给anne打来电话,说下班不要离开公司。她以为一定是有着急的工作要完成,推掉了和王离风的约会,抱着笔记本在小会议室里吃麻辣花生看电影。庄玮回来的时候她迅速泡了两杯速溶咖啡,她举着冒烟的纸杯站在他面前,问是不是要加班到很晚。

庄玮放下手里的拉杆箱,神神秘秘的从风衣口袋里拿出一个沾满油渍的牛皮纸袋,外面又额外套了塑料袋,一层层打开来发现居然是一个肉夹馍。

anne看到的时候觉得好像一个温暖的小生命一样诞生在他宽大的手掌里。

她对他这样的无理取闹一点都没生气,放在微波炉里加热之后几口吃光。这简直是她收过的最简陋的出差礼物了,甚至连个像样的包装都没有。可是那些细碎的肉混合着汤汁,躺在劲道的面饼里好像在等一个老朋友。

anne一下子变得胃口大开,她很想再多吃一个,可惜只能用剩下的半袋麻辣花生做代替。

第二天午饭的时间,她硬要拉着庄玮去楼下的陕西面馆吃肉夹馍作为昨晚的补偿,看着庄玮吃东西的时候,她的舌头好像有了单独的生命。

橘子有一天突然来敲anne的房门,她的黑眼圈严重的像是一下子老了三十岁。anne很久没有接到橘子打来的电话了,橘子进门点上一支烟说,这段时间她在家里常常能看见死去的小孩的灵魂,他哭着说妈妈妈妈你为什么要杀死我。

anne觉得饿了,问橘子要不要一起去吃肉夹馍。橘子的胃经过这段时间无规律的饮食彻底坏掉了,她闻着油腻腻的香味简直要流出了口水,可是吃掉两个肉夹馍之后她就跑去全部吐出来,她的身体好像一点都不欢迎它们。

anne看着橘子这么伤心,几乎把两人的分量自己吃了下去。橘子已经不愿意提起她伤心的往事了,她热恋的时候也不愿意提,anne在听说她怀孕之前对孩子的爸爸一无所知。

现在也依然如此。

橘子她快乐的时候就笑,不快乐的时候就哭,发疯的时候就尖叫,这和那男人大概没什么关系。

anne觉得自己没办法再和王离风一起约会了。她已经完全厌倦了吃了不知道多少次的固定菜品,有时候连座位都一样,她分不清楚这一次约会和上一次约会有什么区别。

anne甚至开始怀疑时间是不是一直没有朝前走,而是围着她和王离风一起绕圈子。他们两个人就像电影里的一截片段,来来回回的重复播放,台词娴熟,动作流畅。

那个周末早晨王离风起的很早,他说要去陪一个客户brunch,她从床上跳起来紧紧抱着他,他问怎么了。

anne没有说话,她想和他分开的。一句话卡在嗓子里,她那个时候喉咙也坏掉了,变成了一个哑巴,她只得苦苦笑着摇头,咽下两口唾沫。

当她找回声音的时候,已经几乎到了中午。她觉得一定要吃些什么东西。

她打电话问庄玮,说我心情不好应该吃什么。

庄玮说要吃甜食。她说你陪我吃吧,不看见你我什么都吃不下去。他犹豫了下,说好吧。

他们一个下午一起吃了薯条、芝士蛋糕、巧克力冰激凌,她还是觉得不完美。庄玮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他坐在anne对面拿着菜单每种甜点要两份,她吃着吃着觉得肚子越来越空。心也是。

然后他们就一起散步,路过一个小酒吧,进去干掉两杯威士忌。酒精好像在冲洗她的身体。身边的男男女女看起来都长了一个样子,他们一到晚上就换了一身行头,有的人白日里衣冠楚楚,有的人深夜里风情万种,有的人喝醉了就掉眼泪,有的人抽着烟就感觉寂寞,他们在相同的时刻选择心情对号入座,却找不到新的办法打发这么漫长的夜。

anne在吧台碰到了橘子,她化了一个浓浓的烟熏妆,没有人能看出她的黑眼圈了。橘子已经喝多了,晃晃悠悠的和她打招呼。anne在橘子身边还看到了王离风,他穿着早晨出门时候的那件黑衬衫,和以前看见他的时候一个样。

橘子和anne说,这是我死去的孩子他爸。她指着王离风。

anne一直往王离风身后看,她觉得那边一定有一个她看不到的人。她觉得自己是不是也被威士忌灌醉了。

橘子的眼睛半睁着,在乱哄哄的音乐声中把头凑到anne耳边说,找谁呢?这我死去那孩儿他爸,王离风。

然后橘子就一下子躺在了地上。周围的人群自动给她腾出了一个地方,她就睡在地上。anne觉得肚子里翻江倒海的,在洗手间吐的彻彻底底。她肚子里的小精灵想要造反了。

anne不记得怎么离开酒吧的。她醒过来的时候睡在陌生酒店的床上,睁开眼的时候王离风就坐在床边,对着窗子像个哲学家。anne一直都觉得王离风有哲学家的气质,他的严肃和偏执把他培养成了一个哲学家。

他的眉毛皱起来了。这在他的世界里算不算是失控了。还是他的世界一直都在失控中。anne自己也不能确定。

anne开始好奇什么是确定。确定的就是真实的么,确定的就是不会再变的么,确定的******也有可能变成烟火一闪就灭了。

王离风拿出一个红丝绒的小盒子。anne问什么时候买的。

他说早就准备好了。

橘子说的是真的吗。

嫁给我好吗。他把闪亮亮的钻石戒指从软扑扑的盒子里取出来。

橘子说的是真的吗。

嫁给我好吗。他把戒指戴在了anne手上。

我饿了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王离风带她去常去的西餐厅,吃一贯的黑椒牛排。

anne那个时候觉得自己像是一片在挣扎里煎熬的牛排。

她看着王离风眼睛从自信变得暗淡,好像一颗迅速燃尽的流星。她好像从来没有在一切胸有成竹的王离风身上感觉到那种黯淡,是谁熄灭了他。

她不说话。两个人在沉默里把过去放在餐盘里用刀叉撕磨,粉碎,丢在极力克制的叹息里。伤心被咽下去了,失落也被咽下去了。

那晚anne自己回家了,可怎么也睡不着,凌晨3点打电话叫庄玮陪她去吃肉夹馍。转了好长时间才找到24小时营业的馆子,店里的伙计趴在收银台打瞌睡。睡眼惺忪的起来工作。

庄玮从沉睡中被叫醒,陪着anne也吃了一个。anne边吃边笑,说你不论饿还是不饿,吃东西总是这么香。

你想给我个理由拒绝食物,找不到的。

吃东西的时候你都会想什么呀。

想什么?想它是怎么一步步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然后想着想着,就从眼前不见了。故事的结局也到了。过日子也是这样,思前想后琢磨这么多,能改变和控制的只有咬在嘴里的。

肉夹馍的故事好像没怎么认真开始就从嘴里结束了。

它在我们嘴里的存在就是故事。

anne忽然发现自己只有嘴里咬着油腻食物的时候,才能控制自己的思想。被粉碎的猪肉,纤维里充满浓厚酱汁。雪白的面团掺入其中,在嘴巴里与之交融,浓浓香气经由喉咙,像是吃掉一个个美味又邪恶的魔鬼。她在那一刻是安宁的,是冷静的,是清醒的,是自由的,是丰盈的,是淋漓尽致的。这比爱情肤浅的幸福容易掌控的多。

早晨顶着黑眼圈和庄玮同去办公室,她肚子又撑又涨,当时以为怀孕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不过这饱足的痛苦感可真舒服,好像脑子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游离在手指的戒指周围了。

anne说从那天开始她的肚子里生出来另一个人,在她每一个烦躁的时刻跳出来说,立刻带我吃肉夹馍。不然这份不安,瞬间会像细胞分裂般迅速扩散。一直硬生生的拽着anne,不让她做任何事。

后来她和庄玮一起到陌生小城出差,会议结束后四处品尝当地小吃,精神的疲惫和持续的紧张,让舌头失去往日的敏锐。一味的为了填满肚子而用力。

小街道的家常菜馆,塑封的单页菜单并无心意,无外乎色彩油亮的鱼香肉丝和宫保鸡丁。大众口味的菜色,平凡无奇却百吃不厌。啤酒售罄,两个人试着喝高度的白酒,一方水土,皆在这发酵的醇香中。轻飘飘的麻醉感,让人开始遗忘自己的重量,压力的重量,思想的重量。

anne觉得那顿饭他们一起吃了有一年那么久,他们兀自说着自己的话,也不管对方的回应。其实也无需回应,有些思绪和食物一起吃到肚子里才是最好的归宿。

迅速喝醉,喉咙一阵痉挛,跑到路边呕吐。吐的畅快淋漓,有种想大笑的冲动。

庄玮拉着她的手,问她是不是要结婚了。

anne没回答,她说你还饿不饿。

在酒店散发着洗涤剂气味的床上彼此相拥睡去,肌肤相亲的触觉,和舌头与肉的纠缠那么相似。

anne有一天和妈妈电话聊天的时候,妈妈问她有没有考虑结婚。

她听到结婚这个词好陌生,结婚之后还可以自由吗,还可以有信仰吗,还可以控制自己吗。

妈妈也给不了回答,她从小只看见妈妈忙活着一日三餐,然后她就长大了,离开家,妈妈还是在家里忙活着一日三餐。

她说最近我就嫁啦,她在想会不会变成和妈妈一个样子。

anne搬家了,她两天之内就租了新的房子,有漂亮的大飘窗,周末的下午可以暖暖的晒着太阳吃东西。她把戒指快递给王离风之后他再也没联系她,橘子在又一次失恋之后还是时常打电话过来一边哭一边尖叫。原来生活是不会改变的,大家都是照着自己喜欢的样子感觉舒服的样子活下去,几个人偶尔遇见,然后再分开,我们不会离开自己的世界的。

在自己的小小世界里寻找真实,然后在虚假的世界里幡然醒悟。

找个人结婚吧,不用思念不用猜疑不用说什么爱来爱去,不用约会不用热恋不用偷偷想着怎么牵他的手怎么亲吻他的嘴巴。

anne选了那个合适的人,是乔尼。乔尼刚认识她的时候说anne我很中意你,我们试试能不能走到结婚吧。

他肚子上没有八块腹肌,没有会说话的眼睛,没有偏爱的餐厅和忙不完的工作,他只有十几年没变过的发型和看起来永远都用不完的耐心。

anne说要去吃肉夹馍,乔尼说,好。

anne说我不想吃早饭,乔尼说,好。

anne说这个周末我们不要做爱,乔尼说,好。

anne说我们结婚吧,乔尼说,好。

她请婚假的时候,庄玮送了厚厚的红包,她说拿着他的红包感觉手里拿了一块凉透了的发面饼。她看着庄玮面无表情,像是要把自己也压扁塞进红包里。

婚礼上anne穿了白纱裙子,化妆师给铺的浓妆面具让她看起来和别的新娘一个样。其实全世界的新娘都一个样,长睫毛红嘴唇,蓬松的白纱裙子柔软的像一团会移动的奶油,统统都是一场演出的戏子,证明月老交了对的作业。

把全部的激情和虚伪都拿出来在这一天燃尽吧,不然怎么对得起一片片精致包装的期待。

anne说先结婚后恋爱,大概是她做过的最复古的事。现在的人们穿复古的衣服踩复古的鞋,她却不管不顾的一头走进了复古的围城里。她复古的就像婚礼酒席最后出场穿的红旗袍,把人生的轮廓紧紧裹了出来。

她活在和乔尼一起的生活里。这件事几乎颠覆了她从3岁至今对于白马王子和幸福公主故事的全部想像,可如今哪里来的白马王子,她坐在白色宝马的副驾驶也从没有感知过公主的滋味。她觉得这生活像是面对了一大片崭新的调料罐,每一个都是充满新奇的味道等着她去品尝。

每一个清晨醒来,都像是舌头在选择面前的探险。她用肉夹馍表示对这探索的奖励,也用肉夹馍表示对这探索的惩罚。

她发现乔尼有随手关掉洗手间灯的好习惯,她高兴的去吃一个肉夹馍。

她觉得乔尼的呼噜声太响了,每个晚上都打扰她的美梦,于是她决定在饿的时候去楼下买一个肉夹馍做宵夜。

乔尼每当看到她对食物的痴迷,一直报以一贯的宽容和微笑,说,你喜欢就好。

她看着他的脸,以为他的世界里是永远不会有任何形式的拒绝。

anne和乔尼在晚餐吃炸酱面的时候,两个人总是无言以对,昏黄的灯光总把氛围营造的熟悉又懒散。那天饭间她突然想庄玮了,她又想和庄玮一起吃饭还有偷偷牵着手散步了。她在公司会议结束的时候,悄悄的坐在庄玮旁边告诉了他。

庄玮说那么中午我们一起去肉夹馍。

anne说只有吃东西的时候你才是真的。

可是庄玮还是会不受控制的在她的脑子里跑来跑去大喊大叫,怎么都不肯停下来。她看电视剧插播的广告吃茶几底下的零食,她在房间里一圈一圈的散步可头脑里的庄玮好像并不觉得累。

乔尼说你为什么突然这么焦灼,是又想吃东西了吗?

anne说我走的好累,我的腿在现实里走,我的思想在头脑里走,一个沿着地板一个沿着大脑,走的那么快那么匆忙,可我根本不知道它们要到哪里去,它们想去做什么。每一步都踩在我的心脏上你看我的心跳的这么快呀。

有一天anne发现自己增加了十斤的体重,她身边的朋友都发现了这变化可没有一个敢说出真话。一直到她发现过去的连衣裙穿不下了,她的小腹凸起来了,她的脸变得圆起来一副吉祥如意的样子。她把这事告诉了乔尼,乔尼第二天带了一个验孕棒回来。

他既兴奋又忐忑,这种表情在结婚前她从没见过。可是anne突然想到结婚前也从没仔细看过他的脸。乔尼居然是个陌生人,他的呼吸是陌生的,他的舌头是陌生的,他的耳朵是陌生的,他的肩膀是陌生的。他陌生的让她觉得婚姻都是假的。

anne拿着验孕棒,在三秒钟之内幻想了几乎一万个未来的可能,她生了儿子又生了女儿,她每天带着他们在家里做游戏写作业,她总是蓬乱着头发待在厨房里准备一日三餐。

anne没怀孕,只是胖了。他说没关系。

可此前那三秒钟的幻想像个挪不走的陨石一样在那栖息成长,和她的焦虑还有食量一起成长。

庄玮足有一个月没来上班的时候anne才听说他去度蜜月了。度蜜月,他会约上谁一起海誓山盟,和她一起津津有味的吃饭,在陌生国度的街头尝试一份或是美味或是失望的点心,那里的玛芬蛋糕好吃吗。

anne那天下班约了公司里新来的男同事吃饭,他看到anne的好食欲,又额外多加了几道菜,一直到她放下筷子为止。anne那天好像没有味觉了,她不停的咀嚼听着自己牙齿的声音这样就能把关于庄玮的思绪压碎了。她咬到了舌头却觉得自己需要这样的疼。他们饭后又去吃了冰激凌,又是一层层融化开交叠在一起的心事,她的胃终于开始疼了。

她终于可以全神贯注的疼了。她疼的那么真实,她疼的时候忘了什么是假的。

她要把这疼痛留存在生活里,她常常在心情无端落寞的时候把疼“邀请”出来,为她治疗。只要舌头和牙齿就能够做自我解救,谁离开了都没有关系。

anne疼着疼着,就走到了今天。

她对我说吃肉夹馍就是永恒的疼,那就是生活和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