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次好像见过你。
是某个春天的傍晚,在晃动的公车上,睡意逐渐抚上我的眉眼,却突然,看到坐在自己前排的男子的背影。
微卷的黑发,弧度温柔的脖颈,肩线柔和而沉默。身体的表达如深蓝海浪,欲言又止。
一瞬间心跳声满世界回响。
虽然非常肯定地知道那不是你。怎么可能是你。绝对不会是你。
即使这个人有和你极其相似的背影。但如我所知,你很少坐公车,你不会用这种款式轻佻的双肩背包,更重要的是,你不会出现在我的周围而又以一种毫不相识的姿态存在。我几乎想不出比这更残忍更钝痛的互相忘却的方式。
但又觉得好像就坐在你的身后。
我想象眼前的这个背影属于你。你正一无所知地看车窗外移动的风景,偶尔低下头看一眼手机,耳机里或许播放着某位以唱功见长的男歌手的老歌。此刻我们之间只不过三十厘米的距离,这是几个月来我第一次和你离得这么近,而这种感觉已经足够要了我的命。
最开头的那一刻完全是慌乱的,我不断地问自己,为什么上车的时候没有看到这个人,为什么会坐在这个位置,为什么。
但回应我的,只有这样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背影。
曾经无数次想过如果有一天与你重逢会是怎样的场景。迎面相遇,擦肩而过,还是隔了人潮,远远相望。我想象你走近我,在与我一个转身的距离时,轻轻喊我的名字,唤来旧时光。
但我完全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久不见,过得好吗?还是潇洒地一笑泯恩仇。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若无其事地向身旁人介绍,这位是陆先生,我们曾经共用过办公室,他人很好,我们不太熟。
可我们分明曾无话不说。也曾经挥霍无度地占据彼此最丰沛的时间。即使是说了再见之后,我还会一遍又一遍地翻看我们的聊天记录。泪流满面。
记得你说的每一句话与每一个承诺,你掌心温热的潮湿和电话里温柔的呢喃,你用钢笔白纸黑字地写下“亲爱”两个字。字体漂亮无比。
最后。曾念念不忘的,也终于忘记了。
时间是最无情的良药。而此刻我长久地注视着眼前近在咫尺的背影,感到非常悲伤。
你一直在我心里的某个位置,像午后慵倦的光线,像挥之不去的雨声,像空沙发在等待。而你在告别时撒下的种子,不吭一声地顽强生长,总有一天会长成参天大树,让记忆根深蒂固,再措不及防地冒出来,提醒那些过往的岁月曾对我们多么重要。记忆不会欺骗我们,与之映照,却并非每个人都有一笑而过的勇气。
我知道你就在那里,永远不会被拿出来比较或者炫耀。所以才那么的,那么的独一无二。
你离开之后,终于不再离开。
我想自己已经得到了想要的。对恋爱我依然有奇怪的哲学。而你也知道这件事本身对我来说并不那么重要。就好像每个人都知道昙花一现,所以没人会傻到想拿回家做标本。
对我来说,记忆已经是能被给予的最好的礼物。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过于灼热的视线引起了对方的注意。那个与你有着相似背影的男子缓缓望向窗外,但目光明显地投射在后方,我能感到他眼角的余光正在打量我。
也因此看到了他的侧脸。
果然。
一颗心完全放下来。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感到庆幸还是遗憾。我看着他的侧脸,在心里回忆你的样子,脑袋却像一团浆糊,混混沌沌,怎么也想不起来。
之后他又看了我许多次。频频的,装作无意地望向窗外。而我依然停留在你的频道。怔怔地,想念起你。
我不知道你好不好,快乐与否,也并无任何打探你近况的愿望。但是我想,每个人都是在为了追求让自己更快乐而做决定。既然分开是比在一起更幸福的决定,那么就一定是正确的。无论你有多么后悔,多么无能为力,或者多么的、多么的爱我。
有时再多爱也是不够的,如果不快乐。而不快乐,或许又因爱得还不够。我们不仅要很多的爱,还要很多的快乐。多么自私。
《家好月圆》里,凌至信在遇见于素秋之前已有女友,咏琳支持他度过最艰难的岁月,出钱供他念完医科。他们之间有整整七年的情深义重,但凌爱上小秋,对咏琳提出分手,卖房卖车报答她,才终于和小秋恋爱。但咏琳亦只有凌,反过来甘做第三者,直到决定放下感情,独自离开香港,但凌至信最终选择和咏琳一起走。小秋追到机场,只能远远看到他,隔着人潮对她说,拜拜。
那一刻失声痛哭,跪在机场大厅迟迟起不来。我深信凌爱着于素秋,但结局却未必与爱有关。
我以为,凌至信是好男子。于素秋身家何止千万,但他懂得谁曾恩泽于自己,并承担这一份责任。这一段恋爱里无人有错。
果然,故事到后来,才知道咏琳当时身患绝症命不久矣,所以至信决定陪她直到生命终结,骗小秋说他们已在英国结婚。
而关于忘却的那段艰难日子,幸亏于素秋身边还有个阿好,体贴备至的阿好。而剧中凌和好分别由黄宗泽和林峰饰演,皆是我喜欢的男子。
所以故事没有完满,而世上也没有绝路。
失去他,老天爷总会有所补偿。
我到现在依然喜欢坐公车。相比于地铁,这种交通工具的好处在于慢。
我总是在乘坐地铁的时候感到局促和紧张,因为面对面的座椅,常常会让人不知该把视线安放在哪里,所以坐地铁时总希望有人握我的手,叫不安的心静下来。
所以多数时候会选择公车。
最喜欢坐倒数第二排靠窗的座位,也喜欢看这个城市的街景,像恋人的目光沿着皮肤温柔轻抚,不徐不疾,不紧不慢,有的是时间,像一辈子那么长。于是我仿佛、好像、大抵邂逅了你。从心理上来说,是你或不是你,也没什么两样。
前排的男子比我更下车。他起身走到后门口,抓住扶手。在等待车门打开时,他突然毫无预兆地转过头来看着我。而我没能来得及移开视线,很专注回应了他,对视了一秒钟之后,目光又闲散地转向别处。
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男子,年轻且青涩。五官也完全不似你。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把他错认成你。
车门打开,他走下去。我无意再看一眼那个背影。不过是平常男子。不是你,也不会是任何人。只是这个地球上的六十七亿分之一。
你曾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我们相遇之前的距离。那么现在,我们再一次退回到彼此遥不可及的范围。像漆黑宇宙中两颗独自发光的星球,看似触手可及,实则隔了好几光年。
也许曾短暂地照亮同一片星空。也许被人们用同一架望远镜捕捉过。也许在某堂地理课上被一并提及,对比,分析。却也永无交集。
而所有怀念,早已无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