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浮生八月(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世间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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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浮生八月(三)

第三节旧事

林家的房子是旧时代的留下的,林南在这里一住就是十七年,十七年时间不长也不短,对儿子来说,十七年就是一辈子,对于林南来说,十七年是眼角的几条皱纹,不笑的时候是看不出来的,而日子确实是一分一秒地过来的。

十七年前,房子的老主人等着老宅子拆迁,等了一年又一年,每年都有拆迁的消息来势汹汹,而老房子像是戴了护身符,每次都从拆迁名单里落下。林南林小北父子住在这间永远面临拆迁的房子里,总想着明年要换新房子租住,然而年复一年。

旧宅愈来愈少,周边的新房层层林立,林家的老房子在白石西北角孤独站立着。房子的老主人在去年撒手走了,走前一个月把房子卖给了林南。

林南算是地道的白石人了,谈及白石,他可以滔滔不绝无话不谈,而更多时候他是沉默不言无话可说。他是恨白石的,恨的不是白石这个地方,而是一种气味。香樟树的气味,泡桐花烂掉在枝头的腐朽气息,南方潮湿凝滞的气息,更像一种宿命。它粘着人不放,湿答答的。南方小镇像是一株毒草,被蛰了以下,人就只能僵持在原地,疗一辈子的毒。“我这一辈子也只能这样了。”林南不止一次这样想,他觉得自己已经老了,他吸了太多南方的老气,脚下粘稠得都长满苔藓了,他已经成了南方的一部分。37岁,一个不算老,又不算年轻的的年纪,一个看上去来日方长又随时可以结束的年纪。他希望日子再过得快些,他难以承受日复一日的破损,生活是件烦人的事情。

离高考还有一个月的晚上,林小北百无聊赖地躺在沙发上。他拿起茶几上的电话,拿起又放下,拨了几个号码又匆匆放下,终于有一次拨通了,“嘟”了一声,林小北准备马上挂掉,对方却接了起来。

“喂,哪位?”女人的声音在电话里有些粗。

林小北预料到张佳佳的爸妈会接上一通,赶紧支支吾吾地说:“对……对不起,打错了。”

“林小北你发什么神经!”电话里的张佳佳大声嚷嚷着。

“X,你XX的,我还以为是你妈!”林小北提了提嗓门说道。

“看把你吓成球样了。”张佳佳讲点话的时候,林小北都能想到她笑得花枝乱颤的模样。

“你在干嘛?”

“在复习啊。”

“得了吧。”林小北叹了口气,“你还需要复习什么?”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林小北突然有点儿害怕这沉默,平日里和父亲可以一整天不说话,但沉默的对象成了张佳佳的时候,他开始陷入莫名的恐慌。

“林小北你是想我么?”张佳佳毫不掩饰地问道。

听张佳佳那么问,林小北意识到自己和她认识很久了,这声问好像是从记忆深处传来的。

“想。”随后的一阵沉默让林小北觉得安心。

也不知过了多久,张佳佳说:“那,没事的话我要挂了。”

“嗯,没事。”

“那我挂了啊。”

“好的。”

“你还不挂!”

“你先挂。”平日里大大咧咧的林小北在电话前憋红了脸。“我爸,他不在家。”

“我妈也不在家啊,”张佳佳又说:“去参加一个远房亲戚的葬礼去了。”

“世界真小啊。”林小北自言自语着,“啊,没什么,我说——你能来我这里么?”

林小北说完这些的时候,松了口气。现在,他可以把电话挂上,拿起剪刀剪掉下巴突兀的几根胡须,整理一下衣领,然后下楼去路口等张佳佳。

乐团中场休息,主人家给一席人准备了一桌饭,草草吃完,仪式继续。

林南重新抱起他的大号,像抱一个孩子。他吹着大号,铜号子的锈味,口水夹杂着饭菜的气味,让他觉得恶心。

十七八岁的林南中学没毕业,就草草不念了。

那是八十年代的冬天,林南坐上了去临城的车。那时候,去临城是一趟远行。林南记得,那天一大早,他脱下制服,在理发店剪了中分,并不时叮嘱师傅按着报纸上的发型来剪。后来,他又穿上请同学捎来的白色喇叭裤,安安心心地上了车。回头看车窗外头的小镇的石碑,雾蒙蒙的,像块墓碑。

在临城的日子里,他迷上了萨克斯。在那个年代,萨克斯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新奇的,对林南来讲更是奢侈。当他从路口黑白电视里听到那浑厚迷人的声音,瞬间迷住了。仿佛拥有一把萨克斯就能改变命运,退一步说,摸一下也是值得的。

来年夏天,他拥有了一把自己的萨克斯,并且吹得不错,上手极快。作为交换,他在临城大琴行当了一年半的学徒。

如同泥水匠刷墙,木匠做橱柜,戏子上台……会一种乐器在那个年代是一门手艺活,即使是一项不怎么热门的手艺。学会萨克斯的林南意气风发,出师第一天便背着萨克斯去了临城大乐团。临城大乐团是时髦的,气派的,他想。出发前一天,林南做了个梦,梦见临城大乐团在自己加入后不断壮大,成为了“临城爱乐乐团”。梦,自然是好的。梦醒后,林南背着萨克斯回白石,满脑子都是乐团团长的那一句——“我们永远都不会需要这烂污邋遢的洋垃圾音乐。”

他算是看明白了。

白石人见消失了几年的林南突然回来了,头发怪异,宽大的牛仔裤都能用来拖地了,还抱着个铜疙瘩,便议论开来。有人说现在林南是艺术家了。

林南是白石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会吹萨克斯的人,即便是现在。林南的萨克斯在白石小镇是红火过一阵子的,如同小镇里的第一辆自行车,第一台黑白电视机,第一只电热炉……无论林南吹些什么,总是有人拍手叫好。这种叫好更像是吆喝给耍猴的街头艺人的,这一点自知他是有的。林南觉得自己是洋气的、时髦的,这种时髦,白石人天生不认得,他却不曾想到临城人也不曾前卫几分。那就只有北京人能读懂了。林南打算在白石休息一段时间,待他思忖好,就去北京,北京是好的。

那场晚会是白石小百花乐队主动请林南去的,给足了面子,当然是因为他的时髦。时髦的林南在那场晚会上认识了同样时髦的李小晶,说他们一见钟情是恰如其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