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说我什么?”不可置信地看着南烛,韦公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说你为老不尊,德行有亏,还要说第三遍吗?”
“放肆小儿!你知道我是谁吗?”横眉竖目,韦公气得满脸通红。
“张口直呼锦衣堂太书何雪衍的名讳,可谓三公;出入百年世家府邸如入无人之境,想来位不在九卿之下。然而三公九卿个个端着身份,从不与锦衣堂有往来。你开口闭口不离得意门生叶慕媛,不就是国子祭酒韦思先。”
一段话坦坦荡荡的说出来,老头儿眼都直了。
“你知道我是谁,你还敢冲着我大呼小叫,说我德行有亏?”
“不然呢?明知你为老不尊、德行有亏,我还宠着捧着你,那我不就和虚伪小人叶慕媛没什么区别了。”
“老爷,这小子竟敢这么说您,小人这就去撕烂‘他’的嘴!”韦思先身边的护卫当即就想往上冲,却被韦思先一把拉了回来:“慢着,滚远点,谁让你莽撞行事了。”
“老爷……”
委屈地看着韦思先,那护卫满头雾水:不知道老爷何时这么好说话了。
然而。
还不待他想明白,就听刚才那满口胡言的“孩子”咧嘴一笑,想也不想解了他的疑:“要我说,韦大,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跟了老头儿这么多年,还没摸透老头儿那点小心思吗?当面数落老头儿,单单撕烂了嘴,怎么能解气。数落老头儿是小事,要紧的,是连老头儿的得意门生叶慕媛一起骂。让你‘滚远点’的原因很简单:老头儿要找个机会连本带利寻我麻烦!正巧,我也是闲着,就陪这护短的老头儿玩玩吧。”
大大的伸了个懒腰。
分明找‘他’麻烦的,是国子监祭酒,名望身份不在三公九卿下的韦思先——
然而,她笑眼灿然的模样,却赫然如光晕缭绕的绝世明珠,那黑漆漆的眼眸中透着说不出的睿智明亮,让人根本挪不开眼。
心中那点小心思一下子被人揭穿,韦思先老脸有点挂不住了——
多年老友尚不能看破他的心思,偏这堪堪初见的小孩,三言两语就道破了。韦思先不由多看了‘他’两眼。却见这孩子容貌殊艳,眉心印堂处一道鲜红朱砂痣,虽潋滟逼人,却分明短命相。
皱了皱眉头,韦思先倨傲道:“老夫不与无名小辈置这闲气。什么玩与不玩,与你说话平白降了老夫的身份。”
被人这么说,南烛也不生气。
小家伙拈花一笑,和颜悦色:“姜子牙出山之前渭水垂钓,谁知他会是一代谋圣;韩信被屠夫辱于胯下之时,岂料他领兵多多益善乃是军事奇才;朱元璋放牛乞讨做和尚化斋时,谁又能预言他扬鞭立马能征战出万里江山……宁欺白须翁,莫欺少年郎,终须有日龙穿凤,韦大人如何断言,我便一辈子都是个无名小辈?”
这番话说得豪气干云!
颇有几分指点江山的气势。
饶是韦公先入为主,对南烛印象不佳,听到这儿都不由神情一肃,再次正视了眼前这姿容殊艳的孩子。
与方才潦草一瞥又有不同!
南烛眉心虽朱砂艳痣,一副短命相,然而她额头光洁饱满、印堂雪亮宛如神光相耀,分明头角峥嵘,蛟龙之姿!
这样的孩子,便是是短命,也绝不该是无名之辈。
再结合“他”之前一连三次堵得自己哑口无言,韦公破天荒生出了惜才的心思。
可……
方才韦思先见“他”与何雪衍拉拉扯扯,心底里的不满再次蔓了出来。
韦思先说:“你甘愿委身做个娈童,叫我如何相信你心怀大志?”
“娈不娈童,都是韦大人的一面之词。我沧原民风开放,叶慕媛尚能三入锦衣堂,与雪衍大人结缘,传为一段佳人恋才子的佳话。我堂堂司徒府的嫡长女司徒南烛,为何就不能为情郎献花掷果,解我相思意。”
这话说出来,韦思先的眼珠子差点没掉下来:“慕媛明明是说:何家的小子被个娈童迷得神魂颠倒,恐误了青云大志。”
又是叶慕媛!
又是她!
眼底锐色一闪而过,南烛呵呵笑道:“老头儿,韦大人,祭酒大人……你何时能跳脱出来,不要再听你那宝贝徒弟说话了。她叶慕媛既然心仪锦衣堂太书何雪衍,挽袖亲自前来便是,咱们堂堂正正的比琴、比棋、比书、比画、比骑射算术。左右不过是女子之间的‘斗诗会’……每次都把你个老头儿祭出来打前锋,未免有些畏首畏尾小家子气,不怪我说她虚伪小人。”
“你……”
又听见南烛说宝贝徒弟的不是,韦思先横鼻子竖眼,正要发难,却见南烛突然回头恍然大悟似的,一拍脑袋,灿然一笑:“哎哟,我差点忘了。她叶慕媛恐怕才莫及我司徒南烛、德不足我司徒南烛,只能拉上老师来与我斗场子了。”
“瞎说些什么!我徒弟怎么会不如你!你莫要信口雌黄!”眼见韦思先气得满脸通红,差点又要跳起来。
南烛一拍双掌,赫然截断老头儿,笑得纯洁无瑕:“哎哟,那可好极了。咱们不如来比一比。七月初七是七夕节。女子乞巧,男子乞智的好日子。这天晚上,按我沧原风俗,会在四象广场摆下‘斗诗会’。
那天,京城所有的贵族女子都会入乞巧迷阵中,听闻今年的斗诗会是太皇太后亲自来下谜题。韦大人既觉得你那宝贝徒弟样样优秀,不如咱们比一比。看谁能第一个解出太皇太后设下的谜题,走出乞巧迷阵。
倘若叶慕媛赢了,我当奉上血珀朱雀。从此心服口服,再不靠近太书大人……”
“等等、等等,你说的血珀朱雀……是蛮夷传入沧原,传言能够滴血成真,化为朱雀护佑沧原的传世血珀?”眼睛狠狠一亮,韦思先忍不住打断她的话。
“嗯。”南烛淡应了一声。
“听说得血珀朱雀者,会是天命所归的凤凰命相,佩戴这血珀朱雀,不仅能够神鬼莫侵,还能治病……老夫一直不信,想看看,却苦于没有机会……”
“嗯。”
“你竟然肯把血珀朱雀拿来做赌注。你家父亲和老太太可愿意?”
“嗯。”
韦思先还想再问几句,但见南烛手指轻轻一扯,把随身携带的香囊取了出来,当香囊中的血珀朱雀滚落在掌心的瞬间,韦思先只觉光晕缭绕,那鹌鹑蛋大小的举世明珠亮得几乎咬眼睛。
老头儿吞了吞口水,眼见这集天下至奇的瑰宝近在咫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南烛道:“就这么一块血珀朱雀,废话少说,你要不要让叶慕媛和我赌?”
韦思先下意识想要去拿。南烛眼疾手快收了回来。韦思先摸空之后,颇有些讪讪:“赌,为何不赌。”
“叶慕媛输了的惩罚,我这还没说呢。”
在韦思先困惑的目光下,南烛傲然笑道:“倘若我赢,我要求也不高,只要韦大人这几个月别在太书大人眼皮底下晃悠了。”
听见南烛这么说,一直在旁边沉默不语的何雪衍黑漆漆的眼眸赫然似点亮了的星晨,静静地看着南烛,心下倏然一动。
韦思先也愣住了:“你以血珀朱雀为赌约,就为了让老夫离何雪衍远一点?”
“太书大人镇日忙于锦衣堂的事物,已经够烦厌了,偏韦大人还三天两头来找麻烦。我就用这血珀朱雀做赌注,为太书大人赢些清闲日子。有何不可。”
南烛说得轻描淡写,却不知韦思先听过之后,心头赫然像是被什么狠狠堵了一下。
传世至宝……
在这丫头的眼中,竟还不如何雪衍几日清闲。
韦思先也年轻过!
几十年前,也曾为心仪的女子碾珍珠为尘、一掷千金不眨眼,博得青楼薄幸名。
可他从未见过一个女子像司徒南烛这样!
这胸襟!
这气魄!
这……纨绔的性情!
真正叫人刮目相看。
直到这时,韦思先忽然有些明白,为何这丫头初见面红口白牙毫无畏惧就敢和自己叫板。
少年时扬鞭立马,不畏天下,敢与鳌龙争高下!
人言,初生牛犊不怕虎。
可司徒南烛……
分明是锐不可当的火凤雷凰!
像……司徒南烛这般一掷千金的“纨绔贵女”,真是举世罕见!
按世人所见,这女子荒诞荒唐,有些过了——
可这恰恰对极了韦思先的胃口。
不知怎的,韦思先第一次觉着自己引以为傲的宝贝徒弟叶慕媛,在气势上恐怕不如司徒南烛。
而京都……恐怕也没哪个女子有司徒南烛的手段魄力。
十载闺阁人不识。若非在何家小儿这遇上了,谁又知司徒府上养出了这么有趣的女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