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无常即为妖。
后金军充满了目的性的推土攻势,让李元庆一下子充满了警惕。
换位思考。
按照此时这种态势,虽然后金主力围城,但他们并没有强有力的火器支撑,而明军,尤其是长生营,火器却极为强大,盲目攻城,这些狗鞑子必定讨不到半点便宜。
老奴和一众后金王公权贵们可不是傻子啊。
他们不会想不到这一点,更不会妄自拿他们勇士们的性命来冒险。
最关键的,海州城不论位置、还是意义,都太过紧要了。
他们不能不拿下。
但后金军的粮草贮备,恐怕,并非想象的那么充分啊
傍晚,李元庆和陈忠召集两部将官,召开了一次严密的军事会议。
李元庆在会议上着重强调了‘警惕性’这个关键词。
不只是后金军主要推土的西门。
包括北门、东门、南门,这其他三门,也不得有丝毫怠慢,必须要保证昼夜不间断的巡视制度。
另外,李元庆特地抽调了长生营的孔有德部,以及陈忠部的郇猛部,两部合计近四千人,充作预备队,驻扎在后金有可能主攻的北门和西门轴线,万一发生变故,两部可以在第一时间补位过来。
同时,李元庆又令官沧海和李三生,分别去东门和南门坐镇,但有风吹草动,务必要在第一时间做出有效的抵抗,延缓,甚至是阻止后金军的攻势。
另,从即时起,两部全体将士,无论官兵,也包括他李元庆和陈忠,全员无休,昼夜两班交替,随时准备应对后金军有可能的攻势。
开完了会,各部将官都去执行命令,李元庆和陈忠简单吃了些晚饭,在西门城头上沏了一壶茶,继续监视着后金军主力的动向。
已经是夏天了,天黑的很晚,差不多要到八点钟左右才会黑天。
此时,刚刚进入戌时,差不多刚刚七点钟出头一点。
天色虽然有些灰蒙蒙的,但能见度却没有太大问题,站在城头上,可以清晰的俯览着城外后金军整个的推土动向。
他们虽然在极力在遮掩的他们的目的性,但李元庆和陈忠早已经身经百战,并不用太复杂,便能清晰的找到他们的核心点。
陈忠喝了一口茶水,忽然狠狠的吐出了口中的茶叶嫩叶,即便这是极为珍贵的西湖龙井,但此时,在他的口中,却也并没有太多味道了。
“元庆,你说,老奴这龟孙子,他不会今夜就想攻城吧?****的,马甲都开始扛沙袋了啊。”陈忠指着城下两三百步外、十几个镶白旗马甲的身影狠狠啐道。
李元庆自然也注意到了他们的身影。
马甲。
在后金军阵中,基本都算是主子了,至少也是有几年、甚至是十几年战争经验的老鞑子了。
他们出征,一般都会有自己的奴才随侍,少则几人,多则十几人。
但此时,连他们都出来亲自扛沙袋了,由此也可知,这些狗鞑子,他们是多么急于将工事推到城下来。
“大哥,此事也说不准啊。我估摸着,这么耗下去,老奴怕是也忍不了了啊。他想拼一波试一试。”
李元庆缓缓喝了一口茶水,神情也是极为凝峻。
后金军主力在火力方面,面对明军是没有优势,但他们的勇武,他们的兽性,却是明军儿郎们很难拥有的。
任何一个新兴势力的崛起,都是踩着头顶上老大哥的尸骨,才能上位。
毕竟,这个世界的资源是有限的。
有人起,就注定要有人落。
不过,老奴是踩的垂暮的大明,而他李元庆,则是透过缝隙,踩着老奴的肩膀爬上来。
此时的后金,虽然被李元庆费尽心思、拼命用各种手段压制,但老奴的运气很好。
不仅他的身子骨非常壮实,儿孙辈、子侄辈,也是英才辈出。
换句话说,不论是老奴的后金军,还是李元庆和陈忠的明军,此时都正值旺盛的上升期。
明军所依仗的是城池和火器之利,是李元庆超脱这个世界五百年的阅历和冷静的判断,而老奴和他的后金军主力,他们所依仗的,是他们血液中最原始的兽性,以及无数战争经验的积累。
这就像一头凶狠而强壮的野兽。
你不把它真正打疼了,把它打怕了,让它心神俱碎,肝胆俱裂,它永远也不会放弃对你的觊觎。
“草他娘的。元庆,你知道,我最讨厌这感觉了。明知道要干,但这主动权却在这些狗鞑子手里。真是憋屈啊!我他娘的恨不得现在就杀下城去,取了这老狗的首级当夜壶!”
陈忠说着,拳头都握的咯吱作响,狠狠一拳,直砸在旁边青灰色的城墙上。
李元庆不由一笑,“大哥,稍安勿躁。这种事情,急也没有用。咱们急,老奴肯定比咱们还急。任他几路来,咱们只一路去!今夜,虽不能喝酒,但这龙井可是新茶,味道也不错的。来,大哥,咱们干一杯。”
李元庆说着,端起茶杯,笑着跟陈忠碰了一下,慢慢品了一口。
片刻,茶香浸入胸腹,清新怡人,让李元庆的心神也更为沉静下来。
陈忠这时也冷静了不少。
他早已经统兵多年,自然不会真的如同他所说的那般意气用事,只不过,在这种沉重的压力之下,他也需要找一个释放的切口。
在此时,骂骂老奴的亲族,过过嘴瘾,显然是最好、也是最省时、省钱的办法了。
陈忠也品了一口茶水,笑道:“元庆,这是渠掌柜给你送来的宝贝吧?有个财大气粗的舅哥就是好啊。”
李元庆一笑,“大哥,此次主要是时间太紧了。等回去岛上,我给你多留一些。”
陈忠不由哈哈大笑,“元庆,那感情好。大哥我可就却之不恭了啊。”
两人相识一眼,不由都是哈哈大笑。
周围的亲兵们也被感染,原本说不出紧张、压抑的气氛,骤然间轻松了不少。
此时,老奴也在密切的监视着前方的推土攻势。
大半辈子戎马,战争,几乎早已经溶入他的血液,成为了他的本能。
事已至此,老奴非常清晰且明了。
依照李元庆的谨慎,依照李元庆的奸诈,即便他们要偷袭,却也很难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此次攻势,想一丝一毫也不被李元庆察觉,那是绝不可能的。
事实上,后金军并非不善攻城,抚顺,开原,辽阳,沈阳,包括后来的广宁,他们都很顺利,几乎没有损兵折将,便轻易拿下来了。
但这所有城池,却都有一个共性,那边是‘里应外合’。
可惜,李元庆这厮,简直油盐不进,做事又极为乖张、果决,老奴便是想耍手段,却也根本没有太好的办法。
如此,今夜,就算李元庆有了察觉,就算李元庆有了防备,但他和他的勇士们,却也要硬上了!
老奴非常明了,只要打开了缺口,将城内制造出混乱,明军不可能不突围,而一旦明军突围出来,那,这事情,可就不是李元庆说了算了!
随着夜幕逐渐降临,前方这些推土大军的速度又加快了不少。
他们依托之前堆起的土墙,在土墙后点燃了火把,指引着大队人马继续搬运沙袋。
这样,城上明军即便可以看到他们这边的动作,却也很难看清楚详细。
这一来,战争的主动权,还是牢牢的掌握在他们手里。
很快,时间已经来到了子时,空气也凉快下来,四周弥漫着一种淡淡的湿润感,白天的燥热,一扫而空。
老奴虽然一把老骨头了,却没有丝毫睡意,一直站在两里之外的一个人工搭建的小土坡上,静静的观察着城头上明军的动向。
或许是夜已经深了,城头上明军活动的身影明显少了不少,垛口上都挂满了悬户,显然,他们非常忌惮大金会在夜晚偷袭攻城。
老奴不由露出了一丝冷笑,“李元庆,你若降我,也算是一段佳话。但你如此不知死活,屡次坏我大事,那,也不要怪我心狠手黑了!”
这时,天空渐渐开始阴郁起来,空气愈发湿润,忽然,头顶‘咔嚓’一声剧烈的闷响,一道凄厉的闪电,骤然划过夜空。
片刻间,电闪雷鸣连接成片,‘噼里啪啦’的大雨,简直犹如‘竹筒倒豆子’一般,从天空中倾盆而下。
一旁,正在老奴身边伺候的岳托不由大喜啊,“汗祖父,这,这真是天助我大金,天助我大金啊!这大雨来得太及时了啊!有这大雨,李元庆的火器便再难以发挥。今夜,正是我大金收复海州城,手刃李元庆之时啊!”
老奴精神也是一振,站了半夜的疲累,瞬间一扫而空,他用力摆脱了身后奴才为他遮起的莲蓬,大步走进大雨里,伸出双手,抬头仰天,用力的感受着这场简直堪比千金的大雨。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大金,果真是有神灵庇佑啊!李元庆,这一次,我倒要看看,你还有什么本事!!哈哈哈!”
多年的积郁,终于在这一刻得到了彻底的宣泄,老奴又怎会浪费这种机会?
片刻,他脸色骤然一凛,大声对岳托道:“岳托,神灵庇佑我大金,计划有变。即刻通传全军,马上对海州城展开攻势!”
“喳!”
岳托早就等不及了,李元庆之前数次对他羞辱,加之夺妻之恨,他简直恨不得现在就取下李元庆的狗头当夜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