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十年懵懂百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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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不打不相识

临安,落花别院。

中午时分,天气正好,云儿正在院子里舀水洗头发。一个摸约十三四岁的小丫环气喘吁吁跑过来说:“云姐姐,公子正到处找你呢,还不快去。”云儿双手挽着滴水的头发,直起腰看了她一眼,没好气说:“又有什么事?”怎么她连洗个头也不得安宁?

那小丫环急道:“不知道。公子刚才在吃饭,问你哪去了,脸色似乎不大好。”云儿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这不是明摆着找她碴么!“我正忙着呢,等会儿再说。”她将桶里的水舀到脸盆里,弯腰继续洗头。那小丫环推着她说:“云姐姐,别洗了,你还是快去吧。这都什么时候了,公子发起脾气来,很吓人的。”说着从屋里拿了条干毛巾出来,催促她道:“赶紧擦擦,快去,快去。”

云儿没法,只得用水冲干净头发,随便擦了擦,头发也来不及绾,便被那小丫环强拽着来到燕苏住的“飞云阁”。她推门一看,偌大的厅堂一个人都没有,桌子上摆了一些还未撤去的碗筷。她摸了摸尚未干透的头发,有些郁闷地想:还以为出了什么十万火急的大事呢,非得要她亲自出马,这不是消遣她么!

她不知道燕苏什么时候回来,只得站在那儿等着。觉得披头散发的样子有失体统,一时又找不到束发的东西,见桌子上的筷子没用过,便拿了其中一只松松地绾了个发髻。

燕苏进来看到她,不悦道:“让你伺候我吃饭,跑哪儿去了?”云儿腹诽了他一句,低着头说:“听说公子找我,我连饭都没吃就来了。”燕苏没说话,看着云儿的眼神有些奇怪,围着她转了一圈,问:“你头上是什么?”云儿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他问的是什么,摸了摸头发,说:“哦,一时没有发簪,只好找了根筷子把头发绾起来。”燕苏盯着她头上的那只筷子,阴沉沉问:“你从哪儿拿的筷子?”

云儿答:“桌上啊。”随即反应过来,暗叫糟糕,他大概还没吃饭,忙说:“你要吃饭是不是,我再去给你拿一双。”燕苏冷着脸说:“你知不知道,不是随便一双筷子本宫都可以用来吃饭的。”云儿理亏,看着他弱弱地说:“那,那你要什么样的……,我,我这就给你找去。”大不了赔他便是,不就一双筷子么,小气什么!

燕苏冷哼道:“找?你上哪儿去找?单是你头上这只沉香木做的筷子,便价值百金,卖了你只怕也值不了这个价!”云儿吓一跳。什么?那这只筷子岂不是比真正的金簪还贵?忙拔了下来,扔在桌上,“喏,还给你。”燕苏露出一个嫌恶的表情,“你让我用你绾过头发的筷子吃饭?”

云儿看着他支支吾吾说:“那你想怎么样?你也知道,我,我没钱——”她要是有钱,早走了,哪能被逼的卖身为婢,任由他呼来唤去?

燕苏瞪了她一眼,又气又怒又拿她没办法,喝道:“罚你把飞云阁里里外外全部打扫干净。”说完,拂袖而去。云儿十分委屈,她这是招谁惹谁了?如今她连“落花别院”打杂的粗使丫头都不如了!她临走前还不忘拿走了桌上那只沉香木筷子,一只筷子价值百金,不拿白不拿,反正燕苏也不会要了。

云儿把飞云阁前前后后的庭院全部扫了一遍,累得直不起腰来,喘着气坐在台阶上喝水。初秋的夕阳照在门前弯弯曲曲的鹅卵石小径上,反射出斑斓的色彩。她看着天上缓缓飘动的白云发呆。“叮”的一声,腰间暗袋里藏着的沉香木筷子掉了出来。她拿起来仔细看了看,心想,这筷子这么值钱,什么时候得找个机会去“宝瑞通”当铺把它当了换银子使。

陈管家迎面走来,说有事找她帮忙。她忙进屋把手里的筷子往妆奁盒上一放,擦了把手匆匆忙忙走了。

燕苏从外面回来,又没见到云儿,心里有几分不高兴。她哪是丫环啊,简直比他这个当主子的还逍遥自在!掉头来云儿的屋子找她,人影儿都没见着。他闷闷地坐在桌边等她,倒了杯茶慢慢喝着,看见云儿的妆奁盒上放着他平时吃饭用的筷子,想到这只筷子绾在她如云秀发上的情景,不由得拿在手里把玩。他从不知道,筷子原来还可以当束发的簪子用,就是长了点,绾在头上不怎么好看。

燕苏挑了挑眉,一时心血来潮,干脆削短当簪子用好了。他兴致勃勃找来一把匕首,把筷子削成簪子的长度,上头圆,下头尖,插在头上试了试,光秃秃的难看的紧,并且刮断了他好几根头发。他气得一把扔在地上,不要了,自嘲地想:自己今天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居然干起这等无聊的事来。

云儿办完陈管家交代的事,回来见到地上只剩一截的筷子以及满地的木屑,气得只跺脚。价值百金的筷子啊,这还怎么当钱?

即便是只剩半截的沉香木筷子,也还值五十金呢。她找来砂纸把半截筷子打磨光滑,问陈管家要了一点桐油,细细地刷匀了,又在簪头雕刻了几朵祥云图案,放在太阳底下晒,一支朴素无华的木簪便做好了,闻上去有淡淡的、沁人心脾的幽香。

虽然这支木簪费了云儿许多的工夫,可是因为太过朴素,戴不出去。她随手扔在那儿,只有洗完头发的时候偶尔还能派上用场。

燕苏后来见到这支木簪,倒是很喜欢,云儿便借花献佛送给了他。再后来发生了许多许多的事情,她离开皇宫时带走了这支木簪。

情不知从何起,一往而深。

周明帝贞和八年,临安,乱世。

东方弃和云儿满身风尘站在临安最负盛名的酒楼“鸿雁来宾”的门前。东方弃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看着门口出入的人非富即贵,不确定地问:“云儿,你一定要在这儿吃饭?”

“那还用说,人都来了。”声音干脆利落,显然主意已定。叫云儿的人看似十四五岁年纪,声音如大珠小珠落玉盘,清脆动听。时值三伏天气,烈日当头,热浪逼人,来往的人皆汗如雨下,唯有她一身清爽,站在太阳底下,丝毫不为暑气所侵。她一身男装打扮,虽是一身普通的青色布衣,却丝毫不减她俊秀的姿容,唇红齿白,眉目如画,言笑晏晏,任谁见了,都要叹一声:好一个陌上谁家少年,足风流。

东方弃见她决心已定,做了个无奈的表情,耸耸肩不再多说,抬脚便往里走。

“鸿雁来宾”不愧为临安最大的酒楼,宾客盈门,座无虚席,喝酒的、说话的、唱曲的、吆喝的……,人声鼎沸,熙攘如潮。东方弃转来看去,最后在酒楼最北边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一桌空位,坐下倒了杯凉茶解渴。

云儿扯了扯他袖子,压低声音说:“咱们……咱们不是没钱么?”他不会是想吃霸王餐吧?东方弃瞟了她一眼,“不是你说非要在这儿吃的吗?”云儿干笑一声说:“嗨,我这不是嘴里都快淡出鸟来,想打打牙祭嘛。吃霸王餐倒没什么,问题是咱们好歹得合计合计。你是艺高人胆大,我这不是人穷志短吗,万一要是——”她双手在空中比划了一下打斗的动作,“你可别扔下我不管啊。”

东方弃挑眉一笑,戏谑地说:“放心,咱俩一根绳上的蚂蚱,要死也得死在一块儿。”

店小二见他们二人一脸穷酸相,身上穿的是最普通不过的粗布衣衫,哪是能来“鸿雁来宾”这样地方吃饭的人啊,别是来吃霸王餐的吧?心里这么一想,脸上神气不自觉表现出来,招待便有些怠慢。最近世道不好,盗贼蜂起,二人一看就是江湖人士,携刀带剑的,店小二也不敢出声赶人。

东方弃仿佛知道他的心思,对他微微一笑,将手中的长剑往桌上一放,温和地说:“小兄弟,你怕我们吃饭不给钱是不是?这个总够了吧——”店小二被他一声客气的“小兄弟”喊得有些讪讪的,又被他手中的剑震慑到了,连忙摇头说:“这哪的话,上门就是客,客官您说笑了。瞧您这样儿,路上辛苦了。想来点什么?山珍海味,飞鸟鱼禽,冷荤热炒,鲜果蜜饯,我们鸿雁来宾,那是应有尽有……”

东方弃只问:“有酒吗?”伙计忙答:“有有有,您上这儿来喝酒,那可是找对地方了。我们这儿的酒啊,远近驰名,自认第二没有人敢称第一的——”

“鸿雁来宾”脍炙人口的佳酿名字叫“胭脂冷”。此酒其色鲜红如胭脂,曾有文人墨客用“艳若桃李,冷若冰霜”这八个字来形容它,常年累月冰雪藏之,寒气逼人,酒香醇厚,凝而不散,不愧有“胭脂冷”之称。盛夏饮之,祛暑散热,通体舒畅,只是只有在“鸿雁来宾”方能喝得到。东方弃别的事都无所谓,却甚好杯中物,因此云儿硬要来“鸿雁来宾”打牙祭,他也没有阻拦。

吃完饭结账,一共四两九钱银子,普通三口之家三个月的用度。云儿叫起来:“你们抢劫吗?不过是一盘酱牛肉、一盘宫保鸡丁、几个时鲜蔬菜、一壶酒罢了,就要五两银子?”店小二苦着脸说:“客官,我们‘鸿雁来宾’是临安城最好的酒楼,不是一般的酒肆小餐馆。光是这宫保鸡丁,就和别人家的做法不一样,花生的剥壳、去皮、油炸、翻炒必须在一个时辰内完成,以保证它的口感和质感……”

云儿和东方弃两人身上加起来也只有一两一钱银子。

云儿见东方弃要用剑抵饭钱,忙抢在手里,瞪了他一眼说:“你傻啊,虽说这剑铁匠铺里到处都有,不值几个钱,也没必要这么糟蹋。咱们就吃饭不给钱,怎么了?如今这世道,多的是杀人不偿命的。”

东方弃说:“不要紧,先押在这里,回头再赎回来。”云儿眉毛一抬,掏出身上仅剩的一两一钱银子,“我偏不。就这么多,爱要不要,你们‘鸿雁来宾’开黑店的啊,狮子大开口!今儿我走定了,谁敢拦我?”说着抽出长剑,对着半空挽了个剑花。长剑隔空射去,在空中划出一道青色的弧线,剑气凛冽,吓得一边站着的店小二说不出话来。

哪知此时恰好有人提衣蹬楼,听得耳旁风声呼啸,剑气逼人,遂以为是暗器。他下意识作出反应,气运丹田,“叮”的一声拔出腰间的长剑。只见空中一道白色的光影一闪而过,肉眼尚看不真切,那人已“嚓”的一声提剑回鞘。他脸带怒容,往云儿所在的方向看过来,目光阴森森的,寒似冰雪。

“丁当”一声,东方弃的青剑不堪一击,连鞘带剑赫然断成两截,一直滚到窗口才停下来,发出清脆的撞击声。楼上吃饭的众人顿时目瞪口呆,张大嘴巴看着来人,心中均想:好快的剑。斩金切玉,削铁如泥。

云儿吓了一大跳,抬头看时,见到来人的瞬间仿佛如遭雷击。用“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这十六个字形容眼前此人丝毫不觉过分,然而神情冷漠,一脸凶神恶煞的样子。只见来人摸约二十来岁,一双丹凤眼,眉飞入鬓,唇薄含朱,头带紫金冠,身穿绛红色锦缎长袍,腰系白色双扣式玉带,足蹬绫罗裹成的轻鞋,乍一眼望去,犹如天人;然而眸光阴鸷,手提长剑一步一步走了过来,一身威势含而不露,眉目间煞气甚重,让人不寒而栗,对他不由自主心生畏惧。

东方弃暗想:想不到此地还有如此人物,只怕眼下有些麻烦。

云儿因为赶路方便,一直以男装示人,反倒比女装打扮显得更为潇洒俊俏,一路行来赢得不少女子的芳心,面上虽怕招惹麻烦唯恐避之不及,心里却着实得意。哪知道今天见到此人,才知道当真有比女人长得还好看的男人。想到自己女扮男装还被比了下去,心里难免有几分不舒服,不屑地想:什么人嘛,不男不女,阴阳怪气,说不定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绣花枕头呢。当下懒洋洋站起来,不紧不慢地说:“喂,你怎么把我的剑弄断了?要赔钱的哦。”正好讹他一笔银子用来付饭钱。

正说话间,一个身穿白色绸衣、腰配长剑的年轻人随后走了上来,身段颀长,剑眉英目,鼻梁直挺,神气内敛。他看了眼地上的断剑,转头问那美貌公子:“公子,出什么事了?”一脸错愕过后露出防备的神情。

一直没有作声的东方弃盯着那美貌公子腰间的佩剑,微微蹙了蹙眉。

那美貌公子面无表情问:“司空,你认识这把剑?”说话声音冷冰冰的,眼睛看着地上,神情阴冷。魏司空仔细看了一眼,肯定地说:“不认识,并无任何特别之处。”意思是说查不出来历。

那美貌公子随即转头看向云儿,瞳孔一缩,心生杀机,心想:宁可错杀,不可放过!不由分说,蓄满真气的一脚闪电般踢了过去,直中云儿心口命脉。要不是云儿反应快,一见势头不对,飞身退开,只怕此刻早已一命呜呼了。

那美貌公子脸上露出诧异的神色,大概是想不到云儿竟能躲过他这非同寻常的一踢,随即哼道:“不错——”话未说完,搓指成刀,一掌迎头照脸朝云儿脑袋上劈下来。刚才一踢不中,他已很不耐烦,因此想速战速决。云儿这会儿吓得脸都白了,想到此人心狠手辣至此,她只不过说了几句玩笑话,他便立意要取她的性命,下手狠辣无情,不留余地。

云儿眼见不妙,虽慌却不乱,一个侧身,往窗口方向避去,一头往桌子底下钻,大庭广众之下滴溜溜打了个滚,弄得灰头土脸,甚是狼狈。这会儿又听得耳后掌声即至,如影随形似附骨之蛆,一时间魂飞魄散,连滚带爬,拔高嗓门连声尖叫:“救命啊救命啊,杀人了,放火了,图财害命啦——”

那美貌公子见她做贼的喊捉贼,面色一沉,眼露凶光,五指成爪,一招“黑虎掏心”,往她胸口抓来,口里哼道:“我看你能逃到哪里去!”云儿见他一双鹰爪在眼前不断变大,终究是女孩家,一时间骇得花容失色,又惊又怒,连连后退,“啊啊啊啊——”吓得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就在那美貌公子的手刚刚碰到云儿的衣衫时,耳旁风声突起,身后有暗器挟着浑厚的内劲直朝他侧脸射来。他当机立断收回手,头往后一偏,被对方强大的劲气带的身形微微晃了晃,心下立马一紧,不敢小觑,手上暗运真气,往前一抓——右手稳稳地捏住偷袭他的暗器,原来不过是一只筷子。

他觉得手心粘腻腻的,低头一看,原来是沾上了筷子上的油渍,眉目间露出嫌恶的神色,啪的一声折断,愤然掷于地上,眼睛四处搜寻,阴沉沉问:“谁?”声音冰冷,犹如从地底钻出来,不带一丝温度,令人心口一颤。那美貌公子眸光穿过惊慌的人群,冷森森看着右手边的角落,脸色变了几变。

东方弃不得不站起来,将云儿护在自己身后,抱拳说:“这位公子,云儿一时莽撞,不小心冲撞了你,还望你大人有大量,行个方便,不予计较。”那美貌公子瞳孔缩了缩,紧紧盯着他,脸上异样的神色一闪而过,身体重心微微向前倾斜,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嘴角往上一挑,冷笑说:“很好,很好。”慢慢拔出腰间的佩剑。

东方弃见他似乎想与自己动手,皱了皱眉。从没见过这般嚣张霸道不讲理的人,不过是一场误会罢了,下手却如此狠辣,一言不合就要取人性命,实非正人君子所为。他不想与人结怨,连退三步,抱拳说:“公子剑法高明,在下佩服得很。刚才纯属一场误会,公子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得饶人处且饶人,我们在这里给您赔不是了。”

那美貌公子听了却勃然色变,对东方弃赔罪道歉的话仿若未闻,眼睛眨也不眨锁住他全身要害,若无其事说:“你们以为我是什么人,由得你们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你既然敢不知死活出手救他,哼,情深意重如此,何不陪他一块死?本公子还可以考虑给你们留个全尸。”

云儿缓过一口气,踉踉跄跄站稳了,喘着粗气、缩头缩脑躲在一边,听了他的话,不由得怒从心头起。没想到此人貌似天人、却心如蛇蝎,如此蛮不讲理、骄横自大,手段之残暴,口气之狂妄,神情之可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她想到刚才死里逃生,差点葬身此人之手,顿时咬牙切齿恨恨地说:“东方,好好教训他!”最好打的他屁滚尿流,跪地求饶。

那公子侧头眯着眼睛看云儿,额上青筋暴跳,神情又凶又狠,显然是被云儿挑衅的神情激怒了。他见对面的东方弃面对自己强大内劲的压迫犹站得渊渟岳峙、沉稳自如,一派高手风范,不敢轻敌,眼睛盯着东方弃的一举一动,头也不抬说:“司空,杀了他!”口中的“他”指的是云儿。

魏司空原本站在一边看热闹,听到他命令式的语气,几不可闻叹了口气,收起手中的扇子,一步一步朝云儿走过来,周身强大的气场随之逼近,杀气一点一点在四周散发开来。云儿见状,眉头一皱,自知不是对手。她环顾四周,那美貌公子拦在窗边,魏司空挡在楼梯口,酒楼就这么丁点大的地方,当真是逃无可逃,躲无可躲,暗暗叹了一口气,双手交叉护在胸前,唯有硬着头皮迎战劲敌。

云儿有几斤几两东方弃再清楚不过,见她处在不利的位置,自己又被那美貌公子拖着,分身不暇。他心中正着急,一个突兀的转身,撇下那美貌公子,面对魏司空双手抱拳大声说:“魏少侠,你身为江湖名门正派的世家子弟,想当年曾单枪匹马,深入敌境,剑挑‘燕山十霸’,一战成名于江湖,手中的青锋剑,锄强扶弱,打抱不平,何等英雄豪迈,今日为何反其道而行,不分青红皂白,滥杀无辜?”

魏司空略显吃惊地看着他,想不到他不但认得自己,还对自己的生平事迹了如指掌,又看了看一旁脸色明显不悦的那美貌公子,沉吟不语,半晌,挑了挑眉说:“言重了言重了,不过是江湖上的朋友给的一些虚名浮利罢了,赞誉不敢当,责难亦不敢当。你的话我听明白了,怪我恃强凌弱,是也不是?反倒是这位少侠——,眼生得很,对在下的事却知道的很清楚啊,敢问尊姓大名?”

东方弃一语带过,“在下不过是一介无名小辈,魏少侠不认识亦不足为奇。魏少侠,你来评评理,云儿并没有与这位公子结下什么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刚才我们也赔过不是了,这位公子何必苦苦相逼,一定要置人于死地呢?”

魏司空露出一丝苦笑,“哎——,你说是一场误会,可是我家公子却不这样想,这话可就难说了。我倒想放你们走,却做不了这个主。”说着耸了耸肩,意思是云儿是生是死完全取决于那美貌公子,与他无关,他也是逼不得已。

东方弃不由得想,不知这美貌公子是谁,竟能令武林四大家族之一魏家的世子听令于他,恭敬如斯,来头恐怕不小。他见对方认定云儿和他另有图谋,不相信自己的话,只得无奈道:“那好吧,既然人在江湖,那我们就照江湖规矩来办。”说着走到桌边倒了杯“胭脂冷”,一边款斟慢饮,一边暗自思量接下来该怎么办。

楼上的客人早被他们这番动静吓跑了,有几个胆大的站在楼梯上探头探脑往上看。掌柜的早遣人报官去了。偌大的酒楼,一时间静悄悄的。

那美貌公子被他不寻常的举动弄得有些莫名其妙。照江湖规矩来的话,不是应该结结实实打上一架吗,怎么他不但不动手,反倒喝起酒来了?他一时间不知对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谨慎地没有先出手,静观其变。他挑了挑眉,眼睛盯着东方弃,又看了眼站在一边恶狠狠看着他的云儿,戒备更深了。

魏司空这会儿倒有点欣赏东方弃了,明知腹背受敌,还能从容不迫地喝酒,这份镇定自若的工夫着实叫人佩服。

云儿一脸焦急看着东方弃,频频对他使眼色,叫他快点想办法逃走。这两人,看着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既然惹不起,他们躲还不行嘛,就当是出门踩狗屎,自认倒霉了。东方弃眨了眨眼,示意她少安毋躁。

东方弃沿着桌子不紧不慢走了一圈,背靠着临街的窗口,面对那美貌公子又倒了一杯酒,口里大喝一声:“请!”趁对方不备将手里的杯子甩了过去,同时对云儿使了个眼色。酒杯随着浑厚的劲气呈螺旋状飞过来,速度越来越快,带起一阵凛冽的风声。那公子全副精神全在那杯酒上,眼睛一动不动,手腕一转,使了个巧劲,反手接住,酒杯稳稳当当落在手心,杯中淡红色的液体没有半点溅出,手法可谓漂亮之极。

云儿见他不动声色往窗口移动,心中会意,右手一扬,对着魏司空的方向大喊:“暗器!”趁魏司空躲避的空当,朝窗口跑去。

东方弃趁那公子全神贯注对付酒杯的同时,一把抓起云儿,低声说:“官兵来了,往这边走!”两人配合默契,一纵一跳,穿窗而去,兔起鹘落,动作干净利落。等那公子发觉上当,飞身追到窗口时,两人早已逃之夭夭,瞬间消失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

不一会儿,临安府的官兵将整座“鸿雁来宾”酒楼团团围住了。

那公子眸光阴沉望着窗外,压下心中的怒气,好半天才说:“司空,你让临安知府周云龙来见我。派人去追,格杀勿论。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绝不可放过。”语气淡淡的,却让人周身发冷,仿若兜头兜脑浇了一桶雪水。

魏司空答应一声,自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