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乙来乙往(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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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刘远东之死(下)

接下来的日子,他正常得几乎有点反常了。

临近中考的最后一个月,他一鼓作气将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复习功课上。这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多么刻苦用功的好学生,而是他抑郁的同时患上了严重的失眠。失眠常常使他在半夜醒来,却又找不到事情做以打发漫漫的长夜,所以每晚他都会等寝室熄灯大伙都睡沉以后点一只小蜡烛独自摸索回教室发奋图强,或拿一只手电筒窝在背窝里挑灯夜战。

仅仅一个月的时间,他的视力从原来的一点五下降到0.5,体重从原来的65公斤降至50公斤。对此,他并不忧虑,因为中考成绩出来的时候大大地出乎了他的意料——考上了他梦寐以求的重点高中。而我却考进了一所二流的高中,此后跟他只有通过书信联系。他依然没有知心的朋友,所幸学校有一个文学社团,他因为文章写得好而被社长郑重邀请成为了其中的一员,所以大家在校刊上经常能看到他写的文章。

表面上,他每天都是开心快乐的,至少在身边的同学看来是如此。可我每次读他来信的内容时仍然能深深地感觉到,他内心有一种悲哀是哭不出来的,只有强迫自己强颜欢笑地去承担或面对。

高中三年的埋头写作,在表面来看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他内心的抑郁与严重的失眠症。他还经常收到很多学妹投来的表示爱慕之心的情书。他手捧着这些情书心如小鹿乱撞,隐约感到一种又酸又甜的幸福在心头徜徉。原来在这个世界上,他还是很很招人喜欢的,尤其是在很多女生心里,他俨然就是一个才华横溢的高材生。

有个名叫何文菲的学妹特别令他感动。她几乎每周都会定时投来一封情书,而且字数都控制得非常精准,一到一千字就收笔,情感也拿捏得十分到位,真可谓是短小精悍情真意浓。他从开始的满不在乎,到后来渐渐地期待她的来信。他知道,他已经将她放在心里面了,只是他不敢表达自己的情感。该怎么说呢?况且他本身就有病在身,天知道她会不会害怕这种疾病?

俗话说得好,女追男隔层纱。面对她的穷追猛打,三年的高中生涯捱过去他都没有对他表露自己的真实心声。他给自己找了无数个借口,诸如害怕自己会将病传染给她,或者会伤害到她,抑或是怕负担不起她的痴情之类的。毕竟,他们还是太年轻了一点。过于年轻的感情怎能经受得起风吹雨打呢?又将走向怎样的终点呢?

她以为高中毕业后他们就不会再有任何的交集了,偏偏这个世界太大,城市却太小。他们在同一所大学不期而遇了。那天他拖着行李冒雨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被雨淋得像只落荡鸡似的。远远的就看见她笑盈盈地撑着一把粉得发亮的雨伞朝自己的方向狂奔而来,一把就将伞撑在了他的头顶。

她看着他的眼睛缓缓地说道:“你为什么迟迟不给我答案?难道你是个冷血吗?还是因为我一点儿都没打动到你?”

面对她的质问,他嗫嚅道:“我怕会影响你的学业,更害怕自己会伤害到你。”

“前一个理由我接受,后一个理由从何说起?”她继续追问。

“因为我有病。”他几乎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了。

“什么病?”

“还是不说的好,我怕说出来会吓着你。”

“说吧,我不介意,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三年了,难道到今天你就是要让我听这些?”

“我真的不想害你。”他说完转身就要离开,尽管雨如倾盆。

“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她一把拉过他的胳膊,伏在他肩头呜呜地哭出声来,任伞掉落地上,随即与他在雨中拥吻。

“我有乙肝。”久久地,他才说出了这句话。

她怔了几秒钟,再次抱紧了他,在他耳边喃喃自语道:“我不在意,只要能跟你在一起。”

爱情在刚开始的时候总是美到极致的,没有杂质,没有私心,没有攀比,甚至是不计回报的。对待这份感情,他没有草率地处理。他给自己一年的时间沉淀以后,上大二时终于勇敢地答应跟她在一起了,但对她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让她去防疫站接种乙肝役苗,直至产生保护性抗体。

相处的两年时间里,他跟她缠绵时没有采取任何的安全措施都相安无事。毕业后,他去了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策划,在公司的一次体检中被查出乙肝然后被解雇,然后又进过几家公司,都是因为相同的原因而被解雇。尽管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许再查乙肝两对半,但是上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用人单位还是背地里跟一些无良医院相勾结秘密地检查这个项目,致使很多乙肝携带者面临就业上的困难或者是失业。

失业后的两个月,他发现她跟另一个所谓的成功男士劈腿的苗头,然后在一个艳阳高照的周末尾随去了他们开房的宾馆。

对什么都认真的人有时候是很极端的。因爱成恨,他所有的沮丧、失意与心灰意冷在那一刹那猛然爆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惨烈呈现。

事发后,我不知道她心里是否有那么一丝丝的愧疚。我已无心去猜,因为我同样也厌恶背叛感情的人。对他而言,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她给了他希望,最后却又给了他极度的失望。

我的手机里还存有他最后发来的一条短信:疾病没救,寻医受骗,女友出轨,工作频失,极度绝望,只求一死。

虽说我第一时间报了警,但他仍在救援队伍未到来之前纵身跳了下去。毅然决然,万劫不复。为此,我深感愧疚,为没有挽救住他的生命而愧疚。

若要说这世上有永恒的东西,那就是他的青春永驻,因为他的生命被上帝永远地定格在了26岁。

跟他相识一场,十多年的交情,他人说没就没,这让他身边的人都没有办法承受。他的葬礼我没有去参加,只托熟人送上了慰问金,因为我最害怕的就是面对生离死别的场面,更害怕自己当场痛哭失声而丑态百出。对我而言,人生最悲哀的事不是跟朋友阔别已久,而是跟朋友永不再见,因为前者至少还能给你希冀与期望,后者只留给你一摊子的遗憾。

原本他不该死的,完全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平淡地过活,只不过是比正常人低调一点儿,多付出一点儿,心里要苦一点儿。好好地活着总胜过没有尊严地去死,就算活得像只又脏又臭的穷耗子,至少还可以寻求机会去慢慢地改变一些东西或者等待整个大环境的改变。社会在进步,人的思想与观念也跟着在进步,所有的规则和秩序最后总会变得越来越好而不会越来越差。人有时候可以低头、可以装傻、可以示弱、可以自卑、可以吐槽、可以埋怨、可以忍辱负重,但绝不可以轻言放弃,因为放弃就意味着再也没有了机会,而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

这是他自己的选择,虽然有些凄凉悲怆,我们却无从批判。

也许很多时候,最该受到批判的是我们漠视他这类人的分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