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普通青年宋笑在大雨天决定去死(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世间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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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其实媳妇一开始也并没有这么普通——至少不是一个普通的悍妇。她姓王名丹凤,听名儿就知道全家望女成凤。东北鞍山人,父母和宋笑家一样也都是工人阶级,可她就是从小志气大心气高。她发育得早,小学六年级就和同桌的男生谈恋爱,上初一又换了一个,一直到初三,对象没断过。这样子自然考不上高中,父母做主上了职高读财会,在职高恋爱倒是消停了几年——因为开始长青春痘了,长得还相当厉害。从此男同学一下子门可罗雀,她被迫从此认真读了几年书,以相当优异的成绩毕了业,被学校推荐到了北京一家连锁超市当收银员,后来觉得干收银太累,又报名成人大专自学了计算机和外语,连跳了几次槽,呆的时间都不长,中间有那么一段短暂的时期正好和宋笑同事。那时王丹凤姑娘已经芳龄二十有五,青春期进入尾声,满脸的青春痘终于明白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依依不舍退散一尽,而她也开始觉得一个人在北京漂着相当艰难。就这当儿,二十三岁的法律新人宋笑懵懵懂懂进了公司。她凭借早恋若干次的童子功第一眼就知道就断定这个人可嫁,好嫁,容易嫁。果然火速拿下之后不到一年就结了婚。她结婚的时候在喜宴上掉了眼泪,宋笑还以为她是舍不得父母,却不知道她结婚前一晚听了整整一夜杨钰莹的《心雨》。“想你想你想你,最后一次想你”。丹凤在这一晚发现她最怀念的,还是初三和同班男生张磊那段似是而非的朦胧早恋。到北京后她还和他联系过,但他在老家早早有了对象。有一次张磊来北京出差他们还约过一次,这时候离他们当初的早恋已经过去十年了,两个人怀着莫名激动的心情见了面,结果发现彼此都很陌生,张磊心想:丹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胖,脸上还有没消尽的痘印?而她却想:小时候真没发现这人这么帅。现在真是脱胎换骨鸟枪换炮,完全成了另一人了。两个人客客气气地吃了一顿饭,牛头不对马嘴地叙了两个小时旧,谈起的同学和老师好多不是这个不记得了就是那个没有印象了,或者干脆说了半天说的就不是同一个人,彼此找话题都找得相当吃力。但是王丹凤姑娘还是觉得很快乐——她哪里想得到前男友张磊最后站起身结账时有多如释重负。

那时候丹凤已经认识宋笑了,甚至已经初步谈婚论嫁。可是那一整晚,王丹凤满脑子都在想一件事:如果张磊对我说一句话,随便一句什么有感情有温度的话,就立马和宋笑断掉。干脆果断。

他们吃的是湘菜,并不贵,三菜一汤,才九十八块钱。王丹凤抢着把帐结掉了,张磊对她笑笑:你还是小时候那样小孩子脾气。她心头一热,正待说点什么,张磊就礼貌地笑笑,和她道了再会。

他走后再也没有主动联系她。发了几次短信,只回过一次,说他在开车,一会联系她。这“一会”让她足足等了二百多天,眼泪都偷偷掉过好几次,最终死了心,在如槁木死灰的某一天和宋笑领了证。

这就是王丹凤谈不上复杂的感情经历。如果宋笑是张磊,她也许会原谅他的无作为和不上进;但宋笑不是,所以她没法原谅。她其实是不原谅自己最后居然妥协嫁给了一个自己并不真心热爱的男人,但这事她对自己都没法承认。

宋笑从来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天天挨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