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皇叔将我夹着回到了马车,我整个人都湿透了,回到府里的时候,虽然府里早就备好了姜汤,但我当天晚上还是发烧了,烧得浑身滚烫。
神医给我开了药,三皇叔亲自为我煎药,喂我服下后,我发了一身的汗,稍微好了一些。
但到夜里两三点的时候,热度又起来了,三皇叔便披了衣服起来照顾我,照顾了我整整一夜,直到天空泛白,我才好了不少。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晌午了,天空还是很阴沉,压抑得人十分难受。
雨儿端着药碗走到我身边道:“小姐,您醒了?”
我点了点头,我费力地坐了起来,烧了一夜,脑子还是昏昏沉沉的,十分难受,我揉了揉太阳穴道:“三……”
我本来想问三皇叔去哪了,后来想到三皇叔强调了一天,要叫夫君的问题,我最后还是改口道:“我的夫君呢?”
这话一出口,我顿时感觉一阵肉麻,忍不住摸了摸胳膊上冒出来的鸡皮疙瘩。
雨儿笑眯眯地说道:“您是问姑爷吧?姑爷照顾了您很久,直到神医说您已经无碍了,再休息两天就好了,他才去忙其他的事。”
我诧异道:“他又是一夜未睡?”
雨儿点头,将手里的药碗递给我:“小姐快把药喝了吧,神医说再喝两副药,发发汗,小姐就能痊愈了!”
我看着浓黑的药汁,忍不住皱起了眉头,穿越来古代,美味佳肴倒是没有吃多少,这黑乎乎的药汁倒是喝了不下百碗了。
我叹了口气,开始莫名想念现代的胶囊。
胶囊那么小,一吞一咽就入腹了,哪里用得着在口腔里留那么久啊,真是活受罪!
在雨儿的催促下,我也只能认命地将药汁吞下,等我喝完一整碗药,雨儿便献宝似得拿了串冰糖葫芦给我:“小姐,这是姑爷命人去胡同口给您买的,这可是今日早上的头一串哦!”
我舔了舔冰糖葫芦,要说古代的冰糖葫芦就是比现代的好吃,那糖衣全是用红糖慢慢炖出来的,没有香精,入口即化,香甜却不会腻口。
我咬下一口冰糖葫芦,砸吧了两下嘴,突然想到一个发家致富的点子。
既然古代的药都要在喝了以后,以冰糖或者蜜饯入口,才能抵住那股子苦味,那我为何不将药提炼成现代的小颗粒,同时在外面包裹一层糖衣呢?
这念头在我脑子里转悠了几回后,便敲定了下来。
医术不管是在冬翎还是北疆,都会受到重视,只要我能提炼出这种新型的药,定能引起北疆王的重视,到时候不管是行事还是吃饭,都会方便不少。
既然想法定下来了,我就立即去做,虽然古代器具有限,我的提炼技术也只能勉强凑合,但要做出类似于小时候吃的蛔虫药的外形还是容易的。
所以当天晚上我就做出了能够退烧的药丸,只是药丸的甜度和效果还不是很理想,我正准备继续研制的时候,金子在外面敲门喊我。
府里的人都知道我喜欢钻研医术,一般我进摆放药材的房间时,她们都不会来打扰我,我也很少会传召她们,这是府里心照不宣的规矩,而金子来敲门定然是出了重要的事。
我打开门,金子立即道:“皇妃,郝总管来禀告,大夫人不见了!”
我微微惊讶了一下后,便面色平静地点了点头:“恩,知道了!”
说着我就要关上房门继续研制,金子伸脚抵住了门,有些惊讶地看着我道:“皇妃,您费尽心思才将大夫人藏起来,如今她虽然疯了,可疯得还不是很彻底,偶尔也有清醒的时候,您就不怕她将咱们之前做的事说出去吗?”
我歪着头道:“你没听过一句话叫,疯子的话不可信吗?”
金子抓了抓头道:“可是属下还是很担心,属下总觉得大夫人失踪得太离奇了!”
我伸手戳了戳金子的脸颊道:“这有什么奇怪的,事情是皇帝做的,但是人却是在余侯府,大夫人也算是回了家吧……”
见我弯起了唇角,金子不明所以地看着我,我提醒她:“你忘了吗?范云谦之前就问过我大夫人的藏身地,只是我没有告诉他!这几天皇帝的动静那么大,没有余侯府的帮助,皇帝哪里能那么容易就查到军营里的事?”
金子的手握紧,语气不善地说道:“这个范云谦和皇帝真是一丘之貉,都不安好心!皇妃您之前散播他玩弄清倌的消息还真是便宜他了!”
我挑了挑眉道:“不过我倒是挺好奇,范云谦为何一直要找大夫人,要说他是为了报恩,怎么看都有点可疑……”
金子道:“属下也觉得奇怪,但属下暂时还查不出其中缘由。”
我奇怪道:“你查不出来?”
金子是红影第一,搜集情报和暗中观察的事做得很专业,很少有人能够避开金子的搜查,这个范云谦竟然避开了!
我不由眯了眯眼睛,看来这个范云谦的本事不小,他一个余侯府的庶出,就算有滔天的本事,也得被嫡妻正房压制着,可这么多年,他竟然过得风生水起,这太奇怪了。
而皇帝是个极其狡猾又言而无信的人,范云谦还未有功名,连臣子都算不上,皇帝和他合作,以皇帝的个性不将他黑吞了,已经算是对得起他了,根本不可能再帮他救出大夫人。
我思索了片刻后,心里已经了然,范云谦的背后一定还有其他的靠山,而这个靠山就连皇帝也要给几分薄面。
之前范云谦和三夫人走得很近,也帮助过钟杰,甚至还替三王爷出城做了不少工夫,这么说来,范云谦应该是北疆王的人!
金子见我不说话,主动解释道:“范云谦的事,属下已经在查了,不过奇怪的是,凡是涉及到大夫人的事,范云谦从来不假手他人,都是亲力亲为,所以属下要查到大夫人具体被关押的密室,还需要一段时间。”
我点头:“大夫人对于余侯府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但是范云谦还视她如宝,那么她的身上一定有范云谦感兴趣的东西,又或者是北疆感兴趣的东西……”
金子皱起了眉,她思索了片刻后问道:“会不会是那个纹身?”
“纹身?”我立即想到了我的身上也有一个纹身,就在肩膀上,是一个花的形状,而且很小很别致。
金子点头道:“是啊,属下听别院伺候的人说起过一次,大夫人的肩膀上有一个纹身,是一只蝴蝶,不过平常看不见,只有泡到热水里才能看得清。”
我立即察觉到了事情的不对劲:“你再去查查有没有其他人身上有类似的纹身,然后再查查范云谦和白子墨之间的关系,如果不出意外,他们两个也会去北疆!这两人很奇怪,尤其是白子墨。”
提到白子墨,金子的脸色就不好看了:“那个死娘娘腔!他除了天天在家翘兰花指,就是一肚子坏坏心肠,要属下说,皇妃应该说服主子,让主子直接将白城连锅端了,属下看着他就烦!”
我看着金子不停翻白眼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可是他比范云谦要好多了,单说陷害钦天监老头那事来说,本来他可以做得更绝,可是他没有,反而故意留了一个线索给我们,省了我们不少麻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好像坏得并不彻底啊!”
金子耸了耸肩膀道:“这和属下有什么关系?属下见到他就想扒了他的裤子!”
我听了这话,差点喷出一口血,心里非议着,金子果然是性情中人,要么不出手,一出手就是这么劲爆,真是够味!
然而她下一秒就直接做了一个单手向下,劈柴的动作,我睁大眼睛看着她,金子满脸笑容地问我:“皇妃,你是不是也觉得他娘里娘气的,特别适合做太监总管?”
我嘴角抽了抽,金子搓着手,似乎很高兴的样子:“要是堂堂的白城少主变成一个大太监……那一定特别有趣!”
我看着金子满脸期待的表情,不由咽了咽口水,本来我以为自己已经很邪恶了,但一对比金子,我突然发现自己还是太年轻了……
金子见我看着她不说话,以为我在担心她办不成此事,她便十分郑重地拱手道:“皇妃放心,属下一定不辱使命!”
我咳嗽了两声,握住了她的手道:“那个什么……”
我突然发现此时此刻我竟然词穷了,面对头脑简单,一旦认定一件事就很难扭转观念的金子,我一时不知道应该怎么劝她。
憋了半天,我只想到一句话:“剑下留鸟!浩渺的森林还需要鸟儿的放声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