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失业之旅(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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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老挝的琅勃拉邦作为旅途的最后一站,真是在合适不过了。这个时候,我们已经摸透了东南亚的天气,也玩过了所有冒险刺激的游戏,由此生出一种慵怠的情绪。偏偏琅勃拉邦有一个叫做JOMA的咖啡馆,简直就是天堂,那里面有非常纯正的咖啡和蛋糕,舒适的座椅,更重要的是,循环一天也丝毫不令人心躁的音乐。JOMA基本成了我们每天早上醒来之后第一个去的场所。当然,如果我们醒来得更早一点的时候,可以先去主干道的一头去看僧侣的布施。一家家的老挝人清晨便做好了糯米饭,放在柳条编织的容器里,并跪在马路一侧等待僧侣经过。在马路的另一侧,是小心翼翼但又好奇万分的旅行者们,拿着相机伺机而动。马路就像一堵墙,隔开了一个除非献上自身便无法融入的世界。我记得在匈牙利,无意间看到BASILICA周日的礼拜,主教摇着散发着雾气的铃铛走来,合唱团纵声高歌,我同样像个闯入邻居家的小孩,完全不知所措。宗教予人巨大的归属和幸福感,他们有超越世俗经验的东西去信仰,同样要求彻底的献祭。

一队僧侣快速从街角走出,拿走老百姓的糯米饭,又快速走进寺庙,另一边长枪短炮的摄影师们,没料到时间这么短,有点手忙脚乱。

看完布施,沿着同一条主干道向另一个方向走不远,就来到了JOMA咖啡馆。这里有卡布其诺、苹果派、柠檬茶,一切熟悉的味道。消费主义才是我们时代的新宗教。我听到一个美国人和家人聊SKYPE,两个英国人商量NGO计划。我特别仔细地听了那个NGO计划,是资助老挝人民基础设施建设的。我想这两个英国人现在一定感觉非常好,在南亚一个吹着冷风的咖啡屋里,喝着美式咖啡,做一些改变世界的事情。

当然,如果他们注意到身边就有需要被救助的人就更好了。我非常希望加入这个资助计划,成为被资助的一方。旅行的尽头,我的失业遣散费全部花光了,银行卡里不知道何时何位编辑打入了一笔稿费,让我还可以待在有空调的地方。不信宗教还没有钱,大概是世界上最糟糕的事情了。

有一次,我们和一个老挝裔美国人吃饭。这个“老美”是康夫去山上看日落的时候捡回来的,她对我说,“今晚这个人请我们吃饭。”

我们已经一起旅行了一个月。一个月的时间不算长,却是从睁眼到闭眼,密度很大。这时才会发现,人活二十几年,话题其实也不过那几个。我们逐渐适应沉默和发呆。她去山上看日落的时候,我正在一个咖啡馆里无所事事,把写出伟大小说的日子又往后推了一天。我昨天已经看过日落了,并不是要故意分开行动,是因为我们只带了一个IPAD。

我把这个“老美”上下打量一番,他中等身材,典型的南亚长相,却有着典型的美国人表情——用陈丹青的话说,那是“没受过欺负”的表情。作为侦探小说的粉丝,我毫不费力地推理出这个男人不是康夫想要搭讪的对象。作为伍迪·艾伦的粉丝,我马上在心里敲打出了《午夜琅勃拉邦》的剧本,一男两女,在异域吃一顿烛光(灯光)晚餐。

地点:湄公河沿岸

时间:傍晚,蛾子绕着光飞舞

人物:老美,康夫,我

老美:回到亚洲最让我惊奇的还是食物。

康夫(指着桌子上的老挝菜):这些都是什么?

老美:鱼。都是各种各样的鱼。

我:鱼让你惊奇吗?

老美:不,不是的。是毛蛋。你们知道什么是毛蛋吗?

我、康夫:当然。

老美:天哪,那是胚胎啊!实实在在的胚胎。

康夫:是的。

老美:你知道吗,我第一次吃的时候差点吐了出来。

康夫:你吃鸡吗?

老美:吃。

康夫:区别是什么?

老美:胚胎啊!JESUS CHRIST!难道你会吃羊的胚胎吗?

我:泰国有一种“混蛋”,就是趁鸡蛋还没熟的时候把蛋白和蛋黄搅匀了烤熟。这听起来也很残忍……

老美:事实上,这两种蛋吃起来都不错。

康夫:你吃了?

老美:我渐渐能理解为什么亚洲人喜欢吃这个了。美国人喜欢原样,但亚洲人似乎喜欢改变食物的形状、或者趁着它们正在变形的时候吃掉。好像你们不能接受原样,认为那是一种低级的物质形态,你们认可的东西,即使看起来和原物一样,也一定是经过了繁复的加工过程。比如素肉。难道这种转变的过程蕴含了某些冥冥之中可以传达到你们自身的能量吗?对于过程的迷恋,是你们倾向的佛教有关系吗?

“老美”点了两道鱼。我一直努力地吃着,吃到第二条的时候,“老美”在我的脑子已经演到了一幕剧的幕间休息阶段。我抬起头,开始准备和他说几句话,毕竟,这是人家买单的晚饭。“你家里人都移民美国了吗?”

“我有一个法国表弟,没来过热带,一见到热带水果就哇哇乱叫,在老挝全裸晒太阳,还在酒吧拉扯姑娘,结果被人轰出来了。”

“我还有一个澳大利亚表弟,第一次吃毛蛋时哇哇乱叫,后来,一口气吃了30个!”

“老美”虽然长得还像亚洲人,但已经是一个典型的美国人了。只需要不断扔给他问题,并时不时表示惊奇,三个人的饭桌就像在开演唱会。

据康夫后来说,这个“老美”是第二代移民,在美国独自居住在一个50多平米的一居室内。在琅勃拉邦,常见到中年西方男人独自旅游,与其说“远行的人必有故事可讲”,还不如说“独行的人必有故事可讲”。当我们和“老美”的话题已经进行到美国医疗对成瘾药控制不力的时候,旁边一位一直自己默默吃饭的美国人站起来,神秘地笑了笑:“的确,我就是靠卖医生给我开的止痛药赚了一笔钱,然后来琅勃拉邦的。”

我赶紧把这个美国人,列入剧本《午夜琅勃拉邦》,给他安排了一个黑暗喜剧的角色。

康夫一直有一种能力,和一个陌生人建立起一种很亲近的关系,这种能力在路上不断地证明,而我基本靠想象。一开始,我十分警惕这种能力,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只是在例行社交。后来就犯懒,因为鉴别他人的目的,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准确率又往往低得惊人。

不过,这种能力大多数时候十分有用,比如,今晚我们有两条鱼吃。在旅行的结尾,我们花光了所有的现金,每天靠去ATM取一点钱勉强度日,还好东南亚酷热,也没什么胃口。

湄公河在我们身边哗哗上涨。一场大雨过后,河道陡然变得粗旷。酒足饭饱,“老美”送我们回旅馆。他的舌头逐渐大起来,话开始变得随意,并拍了拍我们的肩膀。我怀疑他永远不可能说出伍迪·艾伦式的长篇大论,遗憾地说了再见。

最弹尽粮绝的时候,买面包也很困难。离开老挝的前一天夜里,我提议买一块面包做第二天的早饭,康夫去买,但发现现金不够了。这时已经接近十一点,她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去提款机取一点钱,但是老挝的取款机并非24小时工作,它们都放在木头柜子里,一过夜里十点,就有一把铁锁把柜门锁起来;二是不买。但是她做了第三种选择。

那一家面包店的面包是摆在门口的,用玻璃罩子盖住。康夫在面包前来来去去很久,几次试图趁人不备下手顺一个。后来店主实在看不过去,给了她一块面包。

以上是康夫告诉我的。她带着一块柠檬味儿的蛋糕回到旅馆,还有没花出去的零钱。她很激动,是跑步的,也是因为她“很久没做这事儿了”。

我忘记这块面包何时吃完的。但觉得要再买回一块蛋糕的路很漫长。

不过,这块蛋糕要是椰子味儿的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