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我的老千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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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0章 不可小觑

林小姐布菜的手法很娴熟,在布菜的过程中她并没有开口说话,她也很注意上半身的弧度和位置。

如果布菜的时候掉落头发或者口水,那么档次瞬间就会被击垮,让人从内心产生厌恶和反感。

当布菜完成后林小姐稍微后退一步,站在迈克身后一侧的位置介绍菜品,然后请迈克尝尝。

以前二叔带我混过不少的饭局,可唯独没有参加过太高端的饭局,这就是格局的限制。

现在迈克带我扩展了视野和格局,这是我第一次参加这种饭局,也是我学习的过程。

任何理论都需要通过生活转化成实践,今天见到的名媛刷新了我的认知,也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名媛。

真正的名媛并不是靠一张脸蛋混饭局,更不是酒局热场充人数,从利益规范到察言观色,一切都要面面俱到。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无法提升眼界和格局就只能固步自封。

很多人生活在同一个城市,自认为对一个城市了若指掌,实际上仍旧有很多不为人知的世界。

“迈克先生,尝尝我们这里的味道怎么样。”林小姐笑容很大方,但给人一种职业化的感觉。

“OK。”迈克尝了一点轻轻点头,并没有挑起大拇指或者大加赞赏,气氛略微有些尴尬。

按照东方文明的习惯,客人的赞赏就是对主家最大的感谢,也是对酒桌的肯定。

“我们再敬迈克先生一杯吧!”余小姐笑着端起酒杯,不声不响化解了尴尬,但是迈克并没有任何表示。

他好像没有听到余小姐的话,也好像没有喝酒的意思,反而有些让人琢磨不透他的想法。

“迈克?”我压低声音提醒了一句,顺便晃了晃自己的酒杯。

“让我来介绍,这位是我的朋友,鹰眼。”

一瞬间气氛仿佛凝固了,紧接着孙先生就笑呵呵的站起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我的身上。

迈克单独介绍我无疑是给我面子,同样也让在场的名媛脸上挂不住,因为她们忽略了我!

“来来,让我们欢迎我们的朋友,鹰眼!”孙先生笑呵呵的打圆场,气氛仍旧非常尴尬。

“敬你一杯!”余小姐隔空晃了晃手中的酒杯,我笑了笑端起酒杯。

此刻我有些哭笑不得,没想到迈克竟然来了这么一手,我知道这是拉近感情的套路,可依旧让人觉得心里舒服。

这种感觉就像是马屁一样,明知道是奉承可听起来就是舒坦,人之本性!

“迈克,敬你。”我端起酒杯碰了一下,林小姐后退两步让出位置,总算是把她的******从我面前拿开。

其实我并没有要认识这些人的意思,但他们好像真的把我当成小角色,难道是因为我的长相吗?

我看了看自己觉得没什么,就是身上衣服几天没换有些邋遢,下巴也冒出了几根胡茬……

其实真正的原因在于位置!

东方文明对酒桌文化的痴迷程度,已经成为了不成文的规矩,所有人按照座位座次来排列高低。

我没有坐副宾的位置,反而是在迈克手边一个陪客的位置,难怪两个名媛会忽略我……

其实如果她们主动和一个陪客位置上的人客气,那么反而会显得她们业余……但太过于程式化也说明她们不懂得变通。

今天这场饭局孙先生做东,就我和迈克两个人在这里,不管我坐在哪里都不应该被她们忽视。

我喝了一点酒并没有在意的样子,迈克始终面目表情的样子,可所有人对他的态度都是毕恭毕敬,这一刻我隐约明白了。

迈克这家伙摆明是在端着架子,用冰冷和高冷来拒人千里之外,让人捉摸不透他内心的想法。

我明白这个套路可从来都没用过,不只是因为我这个年龄偏小,更多的是为人处世的原则问题。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更不喜欢端架子装高冷,因为二叔就是这样一个接地气的人。

“孙先生,让我给鹰眼先生布菜,可否?”余小姐主动站了起来,这时候她要开始弥补。

“劳烦余小姐。”孙先生扫了我一眼,只要我不反对就没问题。

余小姐拿湿毛巾净手,她的手指很白很纤细,甚至能看到淡淡的血管痕迹。

我下意识的想去摸香烟,但是摸到香烟的一刻又放弃了,因为在场合上抽烟是低俗的表现。

现在迈克一副稳坐钓鱼台的样子,我不能给他丢了面子,因为朋友就是一个人身边的镜子。

俗话说鱼挑鱼,虾挑虾,乌龟王八是一家。

什么样的人会结交什么样的朋友,哪怕对一个人不了解,但只要通过身边的朋友就能猜个大概。

百万身家的人不可能和贩夫走卒混为一谈,更不可能和千万身家的人做朋友,因为档次和格局差距太大!

“请问,先生有忌口吗?”余小姐客气的询问,她刻意忽略了鹰眼这个名字。

其实一个简单的细节就表明她的态度,她并没有要讨好我的意思,因为先生是一个很标准化的问候。

“不吃甜,不吃辣,不吃醋味和酱香。”我平静的说出忌口,其实就是在故意端架子。

一般来说大佬大到一定程度,怪癖和毛病也越来越多,口味也会变得越发挑剔!

余小姐沉思了一下动手切烤羊羔,她下刀的位置是在后腿,可真正懂行的人都知道烤后腿肉太硬。

“切肋排。”我面无表情的说了句,这个表情可以和旁边的迈克相得益彰。

“羊腿饱满多汁,口感比较好呢。”余小姐笑着说了句,这话听起来没毛病,可她是在拒绝我!

拒绝是一种蔑视的表现,如果此刻开口的是迈克,那么她会给他推荐吗?换句话说她敢吗?

“肥瘦相间的肋排才是最美味的地方,酥香柔软相结合,外焦里嫩,肉薄入味三分。”

我轻轻的说了句,虽然我对美食没什么研究,可烧烤完全难不倒我啊!

我没参加过高档场合,但我吃过无数的烧烤,这一切还得归功于我二叔啊!

余小姐点点头切了两片下来,不知道她是不是不懂行,肋排位置是不能切片的。

“看来余小姐是不喜欢吃羊肉。”我笑着调侃一句,这话暗中就是在讽刺她。

“噢?你怎么知道的呢?”余小姐脸上仍旧保持着笑容,可她的眼神暴露了她的内心。

虽然我衣冠不整有些邋遢,但她不应该以貌取人,更不应该觉得自己是名媛就自视甚高……

名媛,说好听一点是上流社会的女人,说直白一点,就是男人们的高端陪酒。

如果她们两个是上流社会的富太太,还会来给我们布菜倒酒吗?有些道理反推一下瞬间就能明白。

“羊腿要用片刀,但是肋排要用纵刀,你这样切下来的只是酥焦的表面。”

我轻轻的说了句,语气轻松并没有责怪,其实也可以理解成蔑视。

“没想到鹰眼先生对羊肉如此了解,让我来吧。”林小姐主动打了句圆场,顺手接过刀叉开始切肉。

她们以为我是个没吃过烤羊羔的土包子,可我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混迹江湖这些年我特么什么没见过?

林小姐客客气气的把片肉放在我的盘子里,我表面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其实心里暗爽了一把!

因为我就知道这一点点,还是以前吃烤羊的时候听二叔说的……

迈克端起茶杯看了我一眼,在他喝茶的时候嘴角露出了笑容,可能他也没想到我能整出这么多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