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十一度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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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听说程总为你安排新住处了?”姚景轻描淡写地问。

甘露点了点头,脑子里还有些乱,所以接下来姚景问她搬到哪里时她想也不想就直接说了。程天对她的好显然已经超过了老板对待下属的正常范围,可自己工作还不到两天,也许程天见多了美女,自己这种清汤寡水的模样让他有了新鲜感,可新鲜感能等同好感吗?甘露想了很久,直到姚景精挑细选出程天要穿的衣服她还是没想出结果,对于爱情和挑选衣服这两件事她的水平不会比小学生高多少。

“什么?你搬到他对门?”姚景抓住甘露的肩膀,用力摇晃着。

甘露被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姚景力气很大,捏得她生疼。

“我警告你,不要以为天哥对你好你就可以想入非非,你是配不上他的。他已经向我求过婚了,你看,这是订婚戒指,我们明年就要举行婚礼的。”说到这里,姚景还特意亮出了左手中指上的一枚心形钻戒,钻石足足有花生米那么大。

甘露并不知道那是多少克拉,但生硬的光芒刺痛了她的眼睛,下意识地低下头避开那光芒。

姚景提高了声调:“你不过是个跟班的,说白了就是个保姆,我也不知道天哥他哪根筋不对看上了你,但你要明白,你不过是个下脚料,什么都别妄想。”

下脚料!

最后一句话惹恼了甘露,原本她是把姚景当成前辈敬重的,毕竟她年纪比自己大,在社会上也比自己历练得久,所以就算她说话难听些也一直没有计较,但是下脚料那三个字像三把锥子狠狠地扎疼了甘露的心,心里有股天生的倔强在苏醒,她用力甩开姚景的手,直视她的眼睛正色道:“对不起,我不是下脚料,我也没有妄想过什么。我很奇怪为什么程总会对我这么好,如果你真是他的未婚妻,这个问题难道不是你最该问他的吗?顺便说一句,我根本就不想住在他对门。”

砰的一声关上门,甘露不知道是怎样离开的,她只知道姚景的话反倒证明了她的懦弱,她不过是貌似坚硬,她太在乎程天了,害怕失去他,怕他不再爱自己,可他的工作却是终日面对如云的美女,哪一个都不能轻易放松,所以她害怕得过了头,草木皆兵了。

今晚的工作内容和昨晚一样,非但不辛苦,简直就是轻松至极。

程天打扮完毕就匆匆离去,他奔赴社交圈的姿态就像鱼儿回到水里,甘露不用看也能想象出那种左右逢源进退自如。一个人守在空阔的车厢里,像守着个荒芜的山洞,姚景说过的话还有她手上的那枚钻戒老在眼前晃。如果程天真对姚景好的话,为什么她还会那么忧心忡忡?直觉告诉她,程天并不爱姚景。可如果他不爱姚景,又为什么要向她求婚呢?就算姚景说的话有些夸大,至少那枚钻戒是真的,想起钻戒,甘露的眼睛有种条件反射的刺痛,那种世界上最坚硬的石头连光芒都是霸道的,咄咄逼人的银色,凉得惊人。

夜里三点时程天打了个电话过来,让甘露从车载冰柜里拿了一瓶红色饮品给他送去。那瓶饮品不知道是哪里买的还是定做的,甘露从来没有看过,深色的玻璃瓶里的粘稠液体是暗红的颜色却带着甜腥,那种气味有些像程天身上的气味。她想打开盖子闻闻,可惜瓶口用软木塞密封了,没有商标,也没有生产日期,甘露虽然很好奇,但是不方便多打听。

午夜的街头寒气逼人,甘露竖起衣领,站在大堂门口等程天。下车时甘露注意到林肯车的司机是一位中年大叔,他已经争分夺秒地趴在方向盘上睡了,并且打起小呼噜。头顶上霓虹灯的变压器发出嗡嗡的声响,街上是冷清的,没有行人,可酒店里面却依然热火朝天,不时传来动听的钢琴曲,和某个女人夸张的笑声,听上去有些像姚景。

这就是真正的夜生活了吧,这种生活并不属于甘露,她永远也不想融入这些人,这些所谓的上层人士只会让她感觉自卑和压抑。程天接过那瓶特饮又匆匆离去,她毫不留恋地收回视线回到林肯车里继续发呆。

电视开着,声音拧到了最小,午夜的电视节目是用来催眠的,一点也不好看,静下心来,她开始分析自己和姚景还有程天之间的关系,不弄清楚这些,以后怕是不知该如何面对他们了。其实甘露也可以不面对他们的,但一想到要离开程天,心里却是一万个不愿意。难道只是见了他两面,收了几件衣服,被安排住在他的对面,就爱上他了吗?难道自己对帅哥的抵抗力那么低?真是弄不清究竟怎么回事,只要跟他在一起就特别容易恍神,心像别人的,根本不听理智的安排,完全不象自己平时的作风。

爱,对于甘露来说从来都是个沉重的字眼,爱一个人,应该付出相当的时间和心力,就像她爱着姐姐,那种发自内心最深处的由衷的爱,宁可被她误解自己冷漠,也要固守那可笑的尊严。男女之间的爱和姐妹之间的爱是不一样的吧,诸多文学作品和电视电影里最狗血的情节莫过于一见钟情,偏偏这四个字又百试不爽,永远能打动涉世未深少女的芳心,令她们无比向往并舍身伺爱,最后哪怕只剩下失落的结局,徒留一段青涩的回忆。

该给自己也留一段回忆吗?回想起程天看待自己的眼神,他对自己应该是有些好感的吧。如果经历了青春却一无所获,这样的人生是遗憾的吧。甘露打开车窗深吸一口冷气,午夜的风那么寒凉,这个世界上还会不会有像姐姐一样疼爱自己的人呢?或许,该为自己考虑考虑,或许,他对自己是认真的。

刚才程天在她手上接过那个瓶子时刻意地触碰了一下,他的手那么温暖,像是可以驱散所有的严寒。

甘露心不在焉地端起刚从饮水机里接出来的热水就往嘴边送,结果烫得舌尖发麻,另一个声音在脑海里响起:不,不可以,他不可能爱上自己,自己根本不合适他,他该找个芳华绝代冰雪聪明门当户对的女人,像姚景那么漂亮,但是比她要善良……

就在甘露胡思乱想时,程天终于结束了这次漫长的应酬,还不到五点,他的精神特别好,让司机开去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西餐厅吃东西。

那家西餐厅大概就是专门为程天这种夜间生物准备的,客人不多,但有好几位都是刚才程天在酒会上遇到的熟人,他一一打过招呼。每张桌子上都有蜡烛,不甚明亮的光经过甘露和程天的身体,在背后的墙上投射成巨大的黑影,说话时,气息令烛光扭动,那影子就生动起来。

甘露还没完全适应这样日夜颠倒的生活方式,不住地打着哈欠,双眼朦胧。

“你就当是过美国时间吧,倒倒时差,很快你会爱上这种作息时间的,只有在宁静的夜里才有最旺盛的工作力。”程天吃着只有三分熟的牛排对甘露说,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他还加了一句,“几乎所有脑力劳动者都喜欢在晚上工作。”

坚硬的刀叉在白色的瓷盘上划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后,滴着血的牛肉就被程天送进了嘴里,他的表情是满足的,仿佛在吃全世界最好吃的东西,那一刻甘露有些恍惚,他的牙似乎也是红色的,细长而锐利。他吃得很快,也许真的饿了,最后还伸出舌把唇边的一滴血舔干净。

甘露只觉得胃在抽搐,嘴里忽然涌起一股辛辣,想吐,虽然很饿,虽然她点的是八分熟的牛排,而且牛排的味道很香浓,但什么也吃不下。不知道是因为影子还是因为那几乎是生的牛排,她第一次感觉餐厅里也有鬼魅的气氛。

“不喜欢吗?这里的牛排是出了名的正宗,每个星期我最少来一次。”程天已经吃完了,优雅地用餐巾擦去嘴边的血渍,点燃一只雪茄开始吞云吐雾,他柔和的眼神并没有催促甘露的意思,“以后有机会我会带你去法国吃全世界最美味的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