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美辰的歌唱得好:“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在我疲倦的时候,我会想到它。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在我受惊吓的时候,我才不会害怕。”
丁磊看着莫丽虹,突然就笑了:“现在我有房子,也暂时有车子。不过房子不大,才小小的六十五平方米,我父母给的首付,我要月供,车子其实不是我的,咖啡店的老板是我的表哥,他不用了,先给我开着。丽虹,你愿意不愿意做我的女朋友?”
莫丽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丁磊真的问她,愿意不愿意给他的女朋友?真的吗?
要知道,很久很交以前,莫丽虹十七八岁的时候,第一眼见到丁磊,就喜欢上丁磊了。那个时候的丁磊,穿了一条洗得发白了的牛仔裤,球鞋,白色T恤,T恤左上角,印着两颗小小的红色的心,两颗红色的心,被一支利箭穿过,箭头里面有小小的英文字母:IIOVEYOU。
莫丽虹看着两颗红心,只觉得回肠荡气。
只是,当时的丁磊已有了女朋友,就是那个叫小欢的女孩子。
小欢和丁磊分手的原因,不是不爱了,只是因为她嫌丁磊穷,小小的六十五平方米近郊区的房子,还要月供,那辆残旧的国产本田车又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还是表哥施舍的。小欢的父母一直反对他们在一起。分手后的小欢,以了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很快就嫁给了一个拥有一间大公司的老板,老板虽然老点,年龄可以做她老爸,但有什么关系呢?老板有自己的别墅,出入是名牌车,这便够了。
小欢不稀罕丁磊,莫丽虹稀罕。
丁磊为人很细心,一直很体贴地帮莫丽虹提着鞋。让莫丽虹感意外的是,后来回去的时候,上车之前,丁磊竟然弯下腰,帮她细细地抚掉脚上的细沙,神态很专注,动作很轻柔,轻柔得让莫丽虹有了微妙的陶醉。
忽然,丁磊就轻轻地说:“丽虹,你的脚很美,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脚。”
莫丽虹看他,还是没有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