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披羊皮的废材美男:爷,我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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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6章 【宫】我喜欢女人,不喜欢男人

东方不败点了点头,与金凌一人抱着一个小孩跃上了屋顶,然后迅速离去。东方不败离开了,吕药师也对宫十四抱拳,然后离开。

看着几个人都走了,宫十四的眉头却是皱了起来,一时之间感觉身边一下少了好多人一样。

“喂,十四,东方不败他们跟酒奴是什么关系,我怎么发现你身边这么多高手呢?”

梁暮夕看了看现在整个院子里的情况,早已不成样,狼籍不堪,而从头到尾,东方不败都是在以琴音与宫十四的剑气交手而已。

如此功夫可以看出,绝非一般的人高手了。

另外那个叫金凌的,居然可以有所保留的跟她过招这么久而不败,她梁暮夕不相信金凌真正的出手时能将自己置于死地,但是金凌的武功,也绝对不可以小瞧。

至于酒奴本人,梁暮夕虽然只是在山林时见过一次,但酒奴的功夫是她绝对不敢恭维的。

“生死之交。”梁暮夕的问题,宫十四只用了四个字来回来。

生死之交,无论是指东方不败与酒奴之间,还是他宫十四与酒奴或者东方不败之间,都是如此,可用生命来为对方付出,生死不及友谊。

听到宫十四的话,梁暮夕脸上浮起了一抹趣味的笑容:“宫十四,你过去真的喜欢东方不败。”

想到之前说宫十四喜欢东方不败的时候,宫十四脸红的样子真是有趣,好久没有见过他的那个样子了,现在看来,感觉很不错。

一听到梁暮夕又说这个,宫十四的脸马上就黑下了一层,瞪着梁暮夕:“没有,不要乱说,我跟不败是兄弟。”

“没有?”梁暮夕笑着:“真的没有?”

怀疑的语气,不把宫十四是气死还真是不罢休的样子。

“我说没有就没有,我喜欢女人,不喜欢男人。”宫十四咬牙。

东方不败现在都已经成了他的敏感话题了,只要一说到他喜欢东方不败,他就尴尬,更想直接把放这些话出来的北宇轩给一掌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