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孽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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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还真是个没心没肺的女人

似想到了什么,他眼睫微垂,神色黯淡了几分,言语之间有数之不尽的落寞与凄楚:“是不是我没有派众人大力寻找仙界之门的话,你便真的打算舍弃我,在也不见我了?”

长歌素来平静的面色也不免有些心虚。若是没有此事,她定然在蟠桃盛宴过后,待在绝峰顶在也不出来,时光如棱,她在丹霞山只待了数天,人间便已过了十年,想必她出来之后,人间已是百年之后,届时,他早已登极乐。

见长歌沉默,李桢手中力道不自觉地收紧了几分,微眯了眼,声音低沉到毫无温度:“还真是?”

还真是个没心没肺的女人。枉费他用这等方法将她逼出还有些内疚,现在,却完全不这么想了。

长歌向来不善说谎,她有些心虚地瞥开眼,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将话锋一转,道:“你是如何发现我的?”

李桢眼眸微闪,知她故意转了话题,也不戳破。毕竟两人好不容易缓和的关系,他不想因这等小事产生摩擦,万一她负气离去,还一去不回,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他淡淡笑了笑,轻描淡写道:“若是连这点小事也办不好,我何以称帝?”

“嗯?”长歌轻扬了眉,对他给的答案显然不太满意。

李桢眼中笑意闪现,却也未给出实质性的答案。

之前他在养心殿烛火忽地熄灭的时候,闻到了她身上散发出的清香,因为没有看见她,所以,不敢确定,只是以为是哪飘进来的清香,与她身上的香味类似罢了。

直到他踏出养心殿一路到了这个书房,那香气久久不散,他才确认一件事,她就在他周围。因为那种香气他实在是太熟悉了,熟悉到纵然未曾见到她人,他也能依稀感觉得到。

他不清楚她为何不愿意现身见他,竟然如此,他自是不想逼她,于是,便拿起桌面上那本三字经随意翻看了起来。

他以为她迟早会现身见他,却不想,她身上的香气有些飘远,他意识到,她有可能要走,所以故意说了一句:竟然到来了,为何不愿意现身见他?

没想到,她一慌,便将原形给露了出来,所有之事也就顺理成章了。

李桢极为缓慢极为轻轻地开口:“长歌,十年未见,虽期间发生了很多事,但有些事始终还是同以前一样。我余生不过百年,于你不过弹指之间的事,这些年来,我清楚的意识到自己很需要你。我知事由天定,皆不可勉强,况且,你也有你的余生要走。我不求你时常常伴我身侧,只求,你途径此地之时能够偶尔想到我,来这皇宫看我一眼,就当是为了圆尽我们师傅情份,好不好?”语气到最后竟有丝丝乞求之意。

他有些小心翼翼地望着她,生怕她会开口拒绝,那可怜兮兮的模样就像是被亲人抛弃在清冷街道上孤苦无依的小孩。

向来高傲自负的李桢又何曾是这般模样?

没有丝毫埋怨,反而处处为她着想,长歌觉得自己开口拒绝简直十恶不赦。那想要脱口而出离去的话还未出口又只得生生咽了下去。低垂下头,见李桢的手正亲昵的搂着她的腰,这般完全不像是师傅该有的样子,她微蹙了眉,不明白自己何时对他的动作已经有些习以为常了,以至于,他搂了她这么久,她居然没有半分不适。这——是个可怕的征兆。

长歌漠然地伸手将他的手给撩开,犹自转了身,稀疏的月光直射而下,照映在她纤尘不染的身上映射出一片孤冷的霜华。

李桢低垂下眼,望着半空中被长歌拂落的手,身体微僵了几分,以为她执意要走。正失落间,长歌缓缓道:“还是住之前那个寝宫吗?”

李桢一怔,霍然抬眼,转首,长歌微转了身,望向他,皱了皱眉:“十年未回,现在往到里面可还方便?”

李桢唇间流露出一丝笑意:“那个寝宫地势有些偏远,我重新帮你安排一个地方。现,时局已定,你虽为仙,但隐身始终不便,你若不介意,不如以真身示人如何?”

长歌思虑了一番,点了点头:“这样也好!”

李桢言出必行,很快,便将长歌安排在离他寝宫最近的承乾宫居住,甚至连那屋内布置也跟之前一样,还唤了几名宫婢服侍。

长歌不喜喧哗,再三婉拒,李桢却执意要这些宫婢伺候她起居,见他如此执着,长歌也就默然接受了。

虽答应暂时留下。但,长歌对于当日李桢凉亭醉酒之言始终有些顾忌,那种感觉纵然她在不谙男女之事,也知李桢对她已超越了师徒之情,她不知自己留下究竟是对还是错,这业障是否在这十年之后能得以平息,只得每日静下心来抄写佛经,让自己安心。

清晨,微风轻拂而入,空气混合着泥土的清新芬芳扑鼻而来,带来一室清凉。长歌抄写佛经彻夜未眠,被这微风一吹,整个人已精神不少。

宫婢凝香上前道:“姑娘,听说今儿一早御花园的牡丹花全都开了,漂亮的很,你整日待在这殿内,不如趁着今儿天气好,出去走走?”

长歌放下手中执笔,望了望那初升的旭日,初晨,天地灵气最是汇集之时,去吸纳吸纳也好,当即点了点头。

御花园内,百花争艳,一派繁华似景;一团团、一簇簇的牡丹花开得格外娇艳,香嫩的花蕾上溢满了那晶莹剔透的露珠,慢慢滴落在那碧绿的绿叶上,最后,那绿叶承载不住水流的重量,折弯了腰,如同串串珍珠落地煞是好看。

长歌原本沉闷的心情舒畅了几分,她望着面前那白色的牡丹,忍不住凑近了脸轻轻往花瓣上闻了闻,清香传入心扉。

“我靠,暴雨刚走,又来狂风,快、快躲起来。”一道细小如蚊的声音响起,长歌看着那花瓣上急忙寻找逼风场所的蚂蚁,唇角轻扬起一丝笑意,微撤离了身体。

她望着面前大片旖旎景色,正欲在附近逛逛,忽地,一道猥琐的男声响起:“美人竟然喜欢这花。又为何不摘呢?来人,将这御花园内的牡丹花全部都给摘下来,本王要送予眼前这位美人!”

“是!”有人应了一声。立即有数人走进御花园粗鲁地采摘了起来。

长歌清冷眼划过一丝寒意,对于眼前之事不予理会,她转身就走,一只硕大肥胖的手臂已拦住了她的走路。

她微皱了眉,抬首,一位身材扁扁、大肚圆圆、穿金戴银的中年发福男子已站在她面前,眼露精光,猥琐笑道:“美人,花还没拿呢,怎么这么快便着急着走啊?”

长歌眼底寒意深凝了几分,冷冷道:“让开!”

“你们听到没有?她叫我让开?”那中年男人对着身后的仆人忍不住哈哈大笑,那些身后站着的仆从也随着哄然大笑。笑了许久之后,他才恶狠狠道:“你知道本王是谁吗?连皇帝也得忌讳我三分,本王看上你是你的福份,叫你一声美人是给你面子,你别不识好歹。”

若是以往,何人胆敢在长歌面前如此犯肆?这般说的,恐怕也是非死即残。长歌念及他一介凡人,本不想与他计较,没想到他居然还得寸进尺,声音已冷的如腊月飞霜:“我在说最后一次,让开!”

她的声音蕴含着一股不容拒绝的寒意,越王背脊莫名一寒,双腿下意识地挪开了半分。

长歌抬步掠过。

待长歌走出几步之后,越王霎时回过神来,他扭头望着长歌离去的背影,想到自己贵为亲王居然被一名女子给吓唬住了,不免有些脸面尽失。

“贱人!”他怒骂一声,怒气冲冲地再次走到长歌面前,抬手正欲打她一巴掌,骤地,被一双强而有力的大手紧紧攥住在半空。

那手骤地一用力,越王“哎哟!”地惨叫一声:“谁******敢拦老……”那最后一个子字还未出口,越王眼角余光一瞥,见是一袭明黄袍刚下早朝的李桢,吓得浑身一颤,连带着那手臂中的痛意也忘了,结结巴巴道:“皇……皇上……”

李桢俊美无俦的脸看不出任何异样的表情,面上微微笑道:“皇叔!是不是长歌有何事怠慢了你?”

明明是笑着,然而,那笑容里面有股渗人的寒意。

越王对李桢颇有些顾忌,他听闻李桢向来将后宫形同虚设,见到那美人才放开了胆子,他想,以他的身份,李桢总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跟他产生了隔阂,毕竟,他手中握了十五万大军。却未想,他居然会如此护着这个女子,甚至不惜在这御花园如此折损他的颜面。

可是,这件事他有错在先,争执起来也讨不到任何好处,当即赔笑道:“哪有,哪有,是误会误会!”

李桢眼底掠过一丝寒意,声无起伏道:“竟然是误会,皇叔刚刚回宫,想必还未歇息,朕便不久留了!”

他不缓不疾地松开手,越王霎时将手抽回,点头哈腰的说是,立即挥动着身后仆人将他扶了下去。

背那滚圆的身体离去的背影,李桢微沉了眼,轻抿了唇,当即转首,上上下下打量了长歌一眼,担忧道:“你没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