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窗外车来车往,隔街相望,是一片新建的居民区。
偌大的林家,便是再小气,也绝无可能把林家本家,建在这世俗的罅隙之间,林霆带他们到这儿,已经有些时间了。
林霆点头。
肇飞宇意识到,林霆的意思,虽然指的是这个地方有林家,却也代表着,这里都是林家的地盘。
餐厅的服务员,端着盘子路过,笑吟吟地跟林霆问好:“家主好,肇先生,易小姐好。”
林家特立独行,就在这方圆数里,哪儿都是林家。
肇飞宇问他:“林先生,我听说林家有一处明朝传下来的大祠堂,外围是您家的合院,那里想必就是林家本家吧。”
林霆含着一支烟,却不点着,他是的确少碰烟的。
“肇总请坐,我们林家没有哪儿是本家这一说,每年我都会回去祭祖,其余时间,大部分都在全国各地,这片儿的酒店,都是我们林家人在管着,要个住处,并不甚难。”
天空汇着铅灰色的云,阴了。
看样子,林霆招呼他们来,并非要带他们参观林家,而是要告诉他们,林家无处不在这一事实。
易初嫣怕湿冷,没出息地打了个喷嚏,红着鼻头,给林霆抱歉一声。林霆平平淡淡地一笑,笑容中,眼睛里倒映的全是易初嫣那张白里透红的脸庞,他从风衣的里袋,摸出来一小包精致的纸巾,递给她。
“穆薇可给你见过这上面的标志?”他问。
易初嫣接过去,吸了吸鼻子,仔细瞧着纸巾包装上,那图案是一头腾飞的龙,外面是一片葱郁的竹影。
她是见过这图案的,在穆薇的日记本上,边脚就是这个标志,她每年收到的礼物,都有一两件带着这个标志,她问起夫人,她总是摇摇头说,许久没见的人啦,提起来做什么?
林霆眼神稍怀期待地看着女子,见她淡寡地笑了笑,眼睛里都是落寞的神色,摇了摇头。
“林先生,我从未见过这个图案。”
他失望地收回了小玩意,有些不甘心地问她:“当真没见过一次?你再想想?”
她摇着头,礼貌地回答他:“真的没有,林先生,茶来了。”
肇飞宇坐到她身边,替她捋了捋耳边的秀发,轻声说:“彩彩发短信来了,她和华华的舞拿奖了,等你回去庆祝呢。”
易初嫣跟林霆道了声谢,说罢出了门去,李季元已经将车子备好了。
车子启动的时候,李季元说:“太太,山猫给我消息,赫玄机在医院装死,让他们放他回淞沪,不然就要折腾得鸡犬不宁。”
易初嫣心里惦记着两个小心肝宝贝,听见这个烦心的名字,眉头一拧,便说:“他瘦胳膊瘦脚的,哪来的能耐折腾?”
李季元笑道:“我明白了,他折腾不起来。”
无心的一句话,赫玄机接下来几年都没了好日子过。
易初嫣做着美甲,心不在焉地问那坐得笔挺的男人,“明妃茵呢?她去哪了?”
李季元犹豫了一下,吞吞吐吐地说:“她从医院里跑出来,心情差的很,我被肇总吩咐了要看好她,她就让我送她去酒店。帐都是记给肇总的,她就肆无忌惮,也不让我离开。”
易初嫣眼睛只是瞧着指甲,心里盘算着,猜明妃茵想干些什么,随口就说:“所以呢,你跟她上床了?”
李季元有些为难地,顿了一下,说:“她不让我碰,说男人脏。”
易初嫣一听,顿时就笑了。
“明妃茵居然嫌男人脏,恐怕她自己便是全天下最脏的垃圾桶了。”
她对这个女人恨之入骨,当初自己的低声下气,被她践踏,父亲的生死,叫她当作了要挟的条件,钱虽拿到了手,人却没有救回来。
自此后,她对这个女人从没有一丝的好感,在肇家,总有些日子听见肇飞宇在电话里和她卿卿我我,她是知道的,明妃茵将她当作了替身,说她和肇飞宇上过了床。
那一年,她不过才十七岁,而她从大学毕业,留着清白身子。明妃茵怕肇飞宇知道她的身子给了某个染着发的年轻男人,叫人找了个年轻貌美的和她稍稍相似的女子,和醉了酒的肇飞宇上了床。
那之后肇飞宇和明妃茵的联系就没有断过。幸而,现在人总算是在自己这里,明妃茵却已经堕落。
易初嫣想明白了,明妃茵这个女人,是不需要她去报复的,她自己岂不是就在践踏自己,何曾给自己留了后路呢?
她不愿意把明妃茵逼上绝路,可明妃茵,却从来没有善罢甘休。
快入冬了,贾婶和姑娘们抱着被单,趁着还有阳光的时候拿出来,在院子里用杆支起来晒着,易母大病初愈,要用运动强化身体,嘿嘿哈哈地帮手,贾婶把药茶煮热了放在热水壶里,置在院子门边上,挽着袖子在忙活。
日头正好漫过屋顶,易书彩把白白嫩嫩的小脚丫伸出去晒太阳,坐在走廊的地板往外瞅,手心捧着奖状,圆嘟嘟的眼睛盯着大门口,望眼欲穿。
易书华手里抱着的,是山猫从浙江带回来的新版变形金刚模型,小西服被贾婶烫得一点褶皱都没有,这是刚从幼稚园回来的架势。
易书彩抬头,把弟弟领子夹着的彩带捏走,嘟着嘴,眼神幽幽的说,“咱妈咪什么时候回来啊,十二点一过,就该睡午觉了。”
她偷偷问贾婶,知道了妈咪从花都学了老火靓汤回来,贾婶把汤底煮着了,就等她回来。小家伙馋得很,试了一小口就闹着要妈咪天天做。
她把奖状卷起来,拉过弟弟搂着他脑袋,眼睛恹恹的,等得不耐。
这时家里的轿车才到了门口,小女孩光着脚丫跳起来,捡起凉鞋,蹦蹦跳跳出门去,看见妈咪笑吟吟地过来,小手一抬,挂到了她胸前抱着。
“彩彩这么黏着妈妈,华华要吃醋的。”
她回来时去看了一眼陈野,那厮虽说是瘫痪,却要坐着轮椅,让她推出去晒太阳,两条腿肌肉萎缩,瘦成了皮包骨,他就裹着一条毯子,大爷似的对易初嫣颐指气使,脸上却不忘总露出一点讨好的脸色,一边说着:“推我去那儿,快,我要看金鱼。”见易初嫣脸色不悦,马上合着手说:“等下回去,我保证不麻烦你了。”
易初嫣想起那男人被磨得有些世道的表情,不禁感慨,钱能毁掉一个人,却也可以让一个人重生,陈野这样活着,未必就比之前那样浪迹要糟糕,宁静的日子,反而可以让他把一切都沉淀下来,如今的他,可以做的事情更多。
易书华抱着变形金刚,小步小步地迈来,又舍不得放下,偏生要走过来,到了门口,易初嫣已经要进屋了,他脆生生地说:“妈咪,我要喝你煮的汤,用大碗。”
小家伙的食量每日见长,易书华是越来越俊,而小彩彩也渐渐亭亭玉立,婴儿肥随着胃口的增大,反而消失了,佣人姑娘们都说小姐可爱得不像话,要照顾她一辈子。
苏茫循着香味就跟过来了,鼻子跟猎犬似的,抱着裹得严严实实的晓晓,偷偷开了白彦的车就来了。
易初嫣搅着汤看火候,让华华和彩彩去陪白晓晓,苏茫套上贾婶的围裙,掀开厨房的帘子进来了。
“白彦怎么样了?找回工作了吗?”
苏茫说:“白彦他老板不敢要他,但那个毕业生没把工作做好,现在闹得他单位鸡犬不宁,也算是报应了。”
易初嫣安慰她:“总会变好的,大不了我养着你们,卡里现在有几个零我都没数过,别墅这么大,你们想住过来都行。”
这倒不是吹牛,易初嫣如今的确是小富婆一个,就算不计擎宇集团那些股份的价值,单是在上海的那一整条街的店铺,一天就会有将近十万的利润划进她的卡里,解决一个家庭的生活完全绰绰有余。
苏茫帮着手洗肉块,俊隽的眼睛,变作狭长而神伤的表情,呢喃般的声音,好像还没张口就传了出来:“他有骨气得很,你要是用钱去施舍他,他非要和你拼命。”
话里话外,全都注满了无奈。她是他的妻子,哪能不了解他,他当年为了追易初嫣,在冰天雪地里抱着花站了两个小时,第二天易初嫣就把她介绍给了他。
苏茫一辈子都忘不了见到白彦时他的表情,他的眼睛被冻的有些泛红,看着易初嫣,然后才把目光转到她的身上,便看见了一张清秀的,大家闺秀的脸,之后他们便形影不离。
易初嫣干笑了一声,把话题扯开了。白彦是有手有脚的男人,怎么可能让别人来养活呢?虽然说是狗脾气,犟得很,性子底却是个烂好人。
不一会儿汤就到了火候,这时还要多炖十五分钟,易初嫣便帮贾婶把正菜端了出去,贾婶晓得她有身孕,不敢让她办事,让佣人接过去,送上了桌,易初嫣笑了笑,去唤三个小家伙吃饭。
白晓晓在画父亲的肖像,幼稚园教的基本功,脸蛋画得圆乎乎的,白彦的眉毛竖起来,一副生气的模样,气鼓鼓的表情,在纸上活灵活现,有些滑稽,华华和彩彩指着他,哈哈大笑。
易初嫣轻轻搂住这个瘦小的小家伙,她分明比彩彩大两个月,却比她个子还小,她继承了苏茫的基因,安静的时候,可爱地惹人疼惜,小脸蛋因为冷风而变得红扑扑的,易初嫣忍不住靠近她,把毯子给她披上。小家伙彬彬有礼的,跟她道谢。
“去吃饭吧,饭菜都是热乎的呢,晓晓来,让阿姨抱一抱。”
小家伙点了点头,站了起来,朝易初嫣张开双臂,易初嫣笑眯眯地去抱她,低头一瞧,发现她的手臂上竟然有好几道淤青。
见到这个,易初嫣的眉头顿时狠狠地拧到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