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然,最后再教训銘薇的时候,只是随便说了几句就算了。
“呐,签个字你们就可以回去了!”
那个警察喷了一个多小时的口水,
终于肯放他们回去了。
“谢谢警官,我们下次不会了!”
銘薇倒是乖巧,赶紧认个错,把名字签了。
上官惊鸿也连忙把自己的名字签了上去。
签完字,两人正要走,
不想那警察竟然又把他们叫住了。
“喂,你们等等一等!”
警察拿着文件夹,走到銘薇身前,道:
“你……你就是那个唱《情思乱》的銘薇?”
銘薇见这个警察认识他,
于是连忙点了点头,道:“是,就是我!”
“哇,那太好了!
能给我签个名么?
我女朋友可喜欢你了!”
那警察连忙找了一张纸,递给銘薇,道。
“当然可以!”
銘薇面带着极具官方性的笑,
接过笔来,刷刷几下,就在上面签了字。
一旁不动的上官惊鸿,
也想接过銘薇的笔签字,
却不想那警察一把把纸笔抢了过来,
没好气的问道:“你签什么签?
你是影视明星么?
你是足球明星么?
你是名人么?”
上官惊鸿非常无辜的摇摇头,
那警察白了上官惊鸿一眼,道:
“既然都不是,那谁稀罕你的签名?
真是的,以为人人都可以签名呀!”
“你……”
看到这幅情景,
銘薇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一把拉住上官惊鸿的手,道:
“好了,咱们走吧!
等你以后出了名,
在给别人签名也来得及啊!”
警察局外,早有一辆红色奥迪在那里等候
-----------第三十七更(更新时间:2011年4月3日10:4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