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梁晓声说:我们的时代与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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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文学课:我在大学讲中文(15)

创作素材的积累,不一定当时就会用得上,更不要因为当时用不上,就以为是“废物”,以为没有价值。恰恰相反,这种积累,往往会很久以后才会用上。这有点像醇酒,放置的时间愈长,酒味愈浓;也有点像到银行储蓄,储蓄的时间越长,数目越大,利息越高。一个人银行里储蓄了一万元,就会生活得很自信。搞创作的人,也应当成为精神储蓄的巨富。作家“生活底子”雄厚,创作才能从容。

比如我写《西郊一条街》,那最初的念头还是在我上大学时,1974年至1979年之间。那时常和同学们到复旦大学校园后去散步,那里就有一条街,很窄,隔街可以聊天的。但街这边是城市户口,街那边是农村户口,是老死不相往来的。如果是在上海市区内,街两边有那么多男女青年,岁数相仿,一定会结成几对“金玉良缘”的。但在那条街上不会发生这样的爱情。在我们这儿,连爱神阿佛洛狄忒,也很重视户口问题……当时我就想,这不是一篇小说的素材吗?但写成小说,是在去年。

比如我有一篇小说《苦艾》,这篇小说是怎样产生的呢?还得说到我在大学期间,有个藏族同学,比我高一届,叫索玛尼。他是西藏歌舞团的,两次进民族学院学音乐,擅长中西乐器的演奏。他给同学们带来很多快乐。他有一种独特的演奏方式,我们叫做“口奏”。一次在我们专业开的联欢会上,他来了一段《沂蒙颂》里“捉鸡”一场。小提琴、大提琴、钢琴、黑管、小号、钢鼓……整整一个交响乐队,全在他舌头上!不但口中“演奏”,还有模仿动作,把老师和同学都给镇住了。“捉鸡”从教室里捉到走廊,再从走廊捉到教室,三出三入。老师和同学们,也一会儿呼啦一下跟在他身后涌到走廊,一会儿呼啦一下从走廊跟进教室。他演奏得很严肃,可以说一丝不苟,大家欣赏得也很认真。这情形当时给我的印象很深。我再也忘不掉这个索玛尼。这应该是一篇小说中的多么好的情节啊!我当时这么想过,但并没有写。因为要把这样的生活素材运用到作品中去,总得有一种契机。这样的契机一出现,这样的素材和其他的素材碰撞出火花来了,就可以组合在一起了。

这素材究竟和另外什么素材碰撞在一起,使我终于写出了《苦艾》这篇小说呢?

我在北大荒当过小学教师。我所在的那个连队是一个很偏远的连队,那里很落后,在我去之前,没有学校。那里的大人们和他们的孩子,几乎不知道要学习文化。我的学生中,有个十七岁的少女。这山村少女长得很美。我看电影《叶塞尼亚》,常常会想到她。她不但美,而且天生的对美的事物有一种渴望。学校里买了台收音机,我每天晚上在教室备课,她就默默地来听音乐。她性格很野,野中有种粗俗,但听音乐时,又是那么娴静,像大家闺秀。我当时就想,她如果能受到必要的文化教育和艺术训练,也许会成为一名出色的歌唱演员、舞蹈演员或者戏剧演员、电影演员呢!可是她没有这样的机会,她像一株山野中的小草,自生自灭。男人们只会对她的美产生欲念,女人们则是嫉妒。我曾经为我这个学生到黑河歌舞团去推荐过,可是没有成功。两年后,她做了男人的老婆,男人比她大十二岁。我调到团宣传股时,在送我的人们中,我发现了她,躲得远远的,呆滞地望着我。我那时突然感到生活对人的不公正、不公平,感到文明、文化,对任何一片土地上的人们,都是那么重要。我几乎哭出来,为我的这个学生。也是去年,我忽然收到一封信,在《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发表之后,是我的学生写来的。信中她几乎没有谈她自己,只谈我的学生中谁谁也出嫁了,大家都很想念我,常提起,还在收音机中听到我的作品被改编为广播剧,等等。而她的生活,那是她不必告诉我,我也完全想象得到的。

于是我写了《苦艾》,一个晚上就写出来了,万余字,写得的确很畅快。其中大段的主要的细致描写,就是写我的这个学生。我在小说中叫她春梅子,写了她当众表演“口奏”,显示出她身上的原始的艺术素质和带有野性的、粗俗的美……

再比如,我住在丁山宾馆,忙于写作,头发胡子都很长,有一天在宾馆理发,刚坐下,有个姑娘走了进来。这也是位很美丽的姑娘,刚洗过头。她一进理发馆,就对两个小伙子理发员说:“你们给我头发拉一拉直。”她刚烫过,显然对样式不满意,要把鬈发拉直成披肩发。她说话的那种语调、眼神、脸上表现的傲气,都告诉我,她知道自己是很美的,而且知道“美”的价值是昂贵的。我想那两个小伙一定会大献殷勤的。但他们并没有献半点殷勤,互相看了一眼,笑笑,洗了手,看也不看那姑娘一眼,扬长而去,表现出小伙子在姑娘面前的傲气。你有你的美,我有我的傲。不是有许多小伙子都善于在漂亮的姑娘们面前大献殷勤吗?但这两个小伙子理发员偏不。如果当时不是两个小伙子同时在场,而是只有其中的一个在场呢?会不会也如我所看到的一样高傲?小伙子们对姑娘们的殷勤,常会因为有第三者在场受到限制和制约。这也是生活中的一种常见的现象。我听宾馆的服务员说,在那里工作的姑娘们有一些人最大的愿望是当“陪同”。自以为具有了这种条件的姑娘们,学外语更加努力。那么小伙子理发员的傲气又含有另一层意味了。

回到房间,我就不能不去想,这姑娘是谁?她从哪儿来?生活在什么样的家庭?她已经当上“陪同”了吗?她正在向往着当一名“陪同”吗?如果她的向往迟迟不能实现,她会沮丧吗?如果她的愿望实现了,她就会觉得对生活心满意足了吗?她对生活可能有一种怎样的理解?她已经谈恋爱了吗?爱着一个什么样的小伙子?她的恋爱观又是怎样的?等等,等等,我什么都不知道,对这姑娘一无所知,但我又什么都想知道。我也并不想去接近这姑娘,搭讪着说几句话,套出一点什么“素材”来。不。我觉得如果她什么都对我讲了,我对她彻底弄明白了,那反而未必有意义,就现在这样好。她是个“谜”,“一个未知数”,因而给我想象的空间,联想的“余地”。我心中可能会渐渐活跃起一个“她”来,是“她”又不是“她”。

“她”可能会成为我某一篇小说中的人物吗?我现在还不好说。但我先把“她”蓄入我的记忆仓库,让“她”在里面慢慢成熟吧!说不定哪一天,在哪一种契机下,她会从我的头脑中“蹦”出来,“复活”在我的笔下。

讲了以上这些,无非想说明一点。一个搞创作的人,要善于观察生活。那些偶尔吸引了你的人和事,纵然不一定马上会写成一篇小说,但也不要轻易放过,储存到记忆中去。

琥珀是很美丽的。琥珀是怎样形成的?一只小蜘蛛、小甲虫,被松树上偶尔滴落的松脂粘住了。它挣扎,但终于被裹住了。经过几百年,一颗奇异的琥珀形成了。

珍珠也是如此偶然地形成的。

我们的记忆,就像一棵大松树。要使创作的源泉不竭,也就必须使记忆的松树常青。电影《尼罗河上的惨案》中,不是有个大侦探叫波洛的吗?什么人,什么事,他都感兴趣。他当然不是一个专门窥测别人的坏家伙。因为他是侦探,所以他才对什么都感兴趣,一种人的职业特质。搞创作的人,也要有一种特质。当然不能像这位大侦探一样,那样作家就太使人讨厌了。我所说的特质,是讲作家的眼睛,他要善于在生活中搜寻可以成为“琥珀”或“珍珠”的元素。发现了,就从自己记忆的大松树上,滴落一滴“松脂”来。

我想,大家一定不会将我这番话理解为——小说的素材原来都是这么得来的呀!这不过是一种方式,可以叫做“零存整取”。还有更重要的一方面,那就是扎扎实实地生活。不过,这是另一个课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