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看,卢铭的父亲和母亲都是伟大的。一个是因公殉职的军人、烈士,而另一个则是年轻守寡抚养遗孤的烈士遗孀。
但两人的婚姻从一开始,并没有感情基础,完全就是屈从于父辈的意志下的包办婚姻。
如果卢铭的父亲还活着,以当地那种保守的社会环境,或许他们夫妇俩依然会过着那种男耕女织相濡以沫的生活,年轻时的浪漫随着年月的流逝也只是一种人生的回忆。
但卢铭的父亲死了,卢良海终身未婚,以战友和童年伙伴的身份,以支书的职责,照顾着卢铭母子。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年轻时曾经的恋人,旧情复燃同样没有任何可以指责的地方……
或许他们偷情的行为的确有些不妥,但在那种特定的舆论氛围下,他们做出这种事,如果站在他们的立场考虑,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听完了卢铭的故事,凌瑶心里对母亲的怨念,转换了视角后似乎也能够谅解母亲了。
虽然嘴上没说,但凌瑶若有所思出神的时候,一口酒都没喝……看着她的样子,卢铭也感觉到了她心态上的变化。
只是他的手还被凌瑶握着,这种手牵手的感觉,倒是让卢铭心里那隐隐欲灭的小火苗又有些茁壮的势头了。
“不好意思……这瓶酒已经打开了,您不喝的话也是要结账的。”
酒保在一旁看了有一会儿了,那瓶威士忌开了瓶放在凌瑶面前,她却并没有要喝的意思,随即上前提醒了一声。
凌瑶回过神来之后,立刻发现了自己抓着卢铭的手一直都没放开。她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放开了卢铭的手之后,冷声回了酒保一句:“结账吧!这瓶酒给我存着,我姓凌……”
今天凌瑶和卢铭一起来喝酒,虽然一开始的气氛并不是很好,但结束的时候,凌瑶和卢铭两人的关系的确有了更进一步的变化。
如果说之前两人的关系,仅仅只是工作上的合作愉快,今晚之后,两人相同的家庭感情经历,使得他们在工作以外的话题上有多了一些可以交流的东西。
“还是我开车吧!你毕竟喝酒了……”卢铭看到凌瑶走向驾驶室那边,立刻劝阻道。
凌瑶笑着反问道:“是不是小看我啊……我就喝了一杯……”
不过说归说,凌瑶还是把车钥匙递给了卢铭。
就在他们准备上车的时候,突然听到旁边传来了两人争执的声音。
“我不要你管……我又不认识你……”
“菲菲,你说什么呢……你喝多了,走吧,我送你回家……”
“我真的不认识你……我不叫菲菲!”
凌瑶和卢铭转过头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一眼,只见一男一女正在路边纠缠着。
那个女人撑着一棵行道树在吐,而那个男的则在她身后轻轻拍打着她的背,还一边柔声地劝着。
这一幕对于凌瑶来说也算是司空见惯了,她泡吧的时候,没少见这种情况。那女的说话口齿不清,看样子就知道喝得不少。
但这一幕在卢铭看来却非常可疑!
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男人正是上次试图借凌瑶酒醉将其带走的家伙!
“走吧!”凌瑶看了一眼觉得没什么,就对卢铭催促了一声。
可没想到卢铭根本就没听见她的话……他已经朝着那一男一女所在的方向走过去了!
“姐!”
卢铭在这家伙手里截胡也不是头一回了,很有“经验”地上前唤了一声。
他看那女人的年纪应该比他大一点,装出非常熟悉的样子叫了一声姐。
听到他的呼唤,那女的下意识的一抬头,倒是让卢铭吃了一惊。
这女人他认识!
杜爽是原华风ERP事业部工程部经理,她和技术部经理韩晶,号称“灭绝双煞”,也是个作风强硬的女强人。
今天白天开会的时候杜爽虽然没有对卢铭横加指责,但她提出的一些质疑的确指出了卢铭设计方案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对于杜爽的能力,卢铭还是很佩服的。只是这个女人,平素一副男人婆的打扮,一张冷脸一看就不是可以亲近的人物,更何况她和韩晶一样都是周兆庆的亲信,在公司里也算是和汪泉的对手之一。
“凌总!快来……是杜爽!”
卢铭发现是今天这“捡尸工”的目标竟然是杜爽之后,立刻朝凌瑶唤了一声。
凌瑶听到卢铭的呼唤立刻跑了过来,她看清楚了的确是杜爽之后,立刻意识到了那男人是干什么的了!
“捡尸”是从港台地区传入内地的一种隐性犯罪行为。所谓“捡尸”,就是陌生男人,在酒吧、夜店等地寻找目标,或有意识的搭讪灌醉,或发现喝得烂醉的女生,假扮熟人将其带走。
这种类似“一夜靘”的行为和召伎不同,在这些热衷捡尸的男人看来,有这不可预知成功与否的征服感。
捡尸这种社会现象,也算是“夜店文化”的一种变异。
深夜过后,男女在酒精的作用之下,陶醉于“男爱捡、女被捡”的两性关系。在夜店酒吧集中的地方,常见酒醉男女在路边忘情拥抱。甚至直到凌晨,满街男女尽是瘫坐、大叫、互拥、忘情激吻,甚至当街呕吐、狂哭、上演各种失态行为。
祁华波热衷于捡尸已经有好几年了,第一次是在南港,当时他是“被捡”的那个,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旁边躺着一个体型有些发福三十多岁的富婆。
虽然事后,祁华波感觉和这样的老女人发生关系,让他有点恶心。但却被这种新鲜的“游戏”吸引住了,后来他泡吧的时候,基本上喝得很少,而主要关注的就是那些借酒浇愁的年轻女性。
他最高纪录一年曾经捡到过三十多人,事后无一人报警,大多都是自认倒霉的,甚至还有主动要和他保持关系的。
当然,祁华波也有过失手的时候,最近的一次就是不久前被卢铭“截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