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命的往前跑着,恍惚间,几乎连前方的路都有些看不清了,只是依稀记得,到了前方的路口,我应该拐弯了。
我快速的拐过弯,万鬼怨的声音依旧如影随形的跟在我身后,我正想继续往前跑,可是眼前却突然出现了一道黑影,我暗道不好,可是此时,我却已经无法停下来了,最终重重的撞在了面前的黑影身上。
我和对方一同“哎哟”了一声,都跌坐在了地上。神奇的是,此时此刻,原本一直在我耳边喋喋不休的万鬼怨竟然一下子停了下来,我的耳边顿时清净下来,就好像之前那阵崩溃的经历全都只是幻觉一样。
我摸着自己被撞疼了的脑袋警惕地抬起头来,却发现我眼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沈莺。沈莺似乎瘦了不少,被我撞得跌坐在地上,一边艰难的试图起身,一边口中毫不留情的抱怨着:“哎哟,要死哦!跑这么急是要赶着投胎去吗……”
我见她挣扎了好几下都没能站起来,索性自己先忍着疼痛站起来,又跑过去将她扶了起来。
“沈姐,好久不见,是我啊,顾湮湮,还记得我吗?”
沈莺听出了我的声音,惊喜的抬起头来,一看果然是我,竟然顾不得疼痛,一下子将我抱在了怀里!
“我不是在做梦吧!居然还能看到你,顾湮湮,你还好吧!”
不知为什么,我看到沈莺之后,就好像看到了一个能够说话的大姐姐一样,被她这么一问,所有的委屈全都一股脑的涌了上来,心里难受极了,也没心情往前走,而是站在原地就把刚刚的事情跟她说了一遍。
“什么?你打伤了五个小混混?”
沈莺似乎有些吃惊,不过不知道是她见识的多了,还是性格如此,不到几秒钟的功夫就已经冷静了下来,甚至没有对我的力量产生疑问,不过我清楚的很,凭我一个女人的力量,竟然将五个小混混打伤了,这本身就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沈莺看出了我疑惑的眼神,不过,她并没有第一时间就解释,而是丝毫不顾我的疑惑,自顾自地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李哥,步行街这边是你负责对吧?”
沈莺一边打电话,一边往我来的方向走去,一直走到了尽头,也就是我和小混混们大打出手的地方,才不禁皱了皱眉头,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也感觉到一丝惭愧。
这里本来是干干净净的,可是因为我,这里的地面已然被几个小混混的鲜血染红了一片,尤其是第一个被我打伤的男人,在小巷的中央吐出了一大口鲜血,此刻还没有干透,在昏暗的巷子里,显得有些突兀。
“正好,今晚这里应该不会有什么人了,你赶紧找几个人过来,帮我把现场清理一下,记住,一点儿痕迹都不要留下。要是我的人因为这件事而进了局子,或者惹上什么麻烦,我可就唯你是问了……”
沈莺打了很长时间的电话,可是直到最后我才听出来,她这是在为我操心着清理“战场”呢。
我感激的看了她一眼,可是一看到这里的一片狼藉,我便感觉到一阵后怕,如果今天不是我的理智打败了万鬼怨,那么我今天只有两个下场,要么被小混混得逞,占了便宜,要么就是被万鬼怨完全侵占了身体和理智,成为一具空有无尽力量的行尸走肉。
一想到这里,我开始不由自主的抱着自己的手臂发起抖来。沈莺见我这个样子,以为我还在害怕,急忙安慰我:“湮湮啊,你是什么人姐清楚得很,那几个小混混罪有应得,你也不用过多的自责,走,姐带你吃饭去,肚子都咕噜好长时间了!”
我的心中划过了一丝暖流,一边任由沈莺牵着我的手往前走,一边有些心虚的问道:“沈姐,今天早上的新闻你看到了吧?我……你不怕我吗?”
沈莺有些哀怨的看了我一眼,似乎在责备我乱说话:“小小年纪,怎么这么迷信?还扫把星?我不是说过了,你是什么人,我比谁都清楚,如果不是你,我早就死了,哪还有命活到今天,所以啊,你不是扫把星,你是个好人,是我的福星!”
整整一天的时间了,沈莺几乎是唯一一个否认了我是“扫把星”的人。
我不由得想起了徐淼,她为了我大闹警察局,虽然最后季明修帮我们解了围,可她毕竟是个公众人物,不知道会不会对她今后的工作造成影响。
说话间,我们已经来到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餐厅,因为早就过了晚饭时间,所以现在店里安静极了。
“这种正规的餐厅消息应该流传的没有那么快,你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尽管放开了吃就好,沈姐今天请客!”
我感激的看了沈莺一眼,怎么也没想到过,自己当时不过是多管闲事,救了一个无辜的妇人,谁知风水轮流转,此时的我,竟然已经开始靠这个妇人的救济才能生活了。
吃饭间,我跟沈莺聊了很多,大部分都是我离开之后,她身边发生的事情。我这才知道,为林耀办理完后事之后,因为林耀死的突然,并没有立遗嘱,所以林耀所有的财产全都按照继承法,归到了沈莺的名下。
可是结果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原先那个对谁都颐指气使的阔太太,竟然将林耀大部分的财产全都捐了出去,只留下了一小部分供自己生活。
“反正我跟着林耀这么长时间,也不是只学会了花钱,公司所有的事情我几乎都可以自己做,所以,我和林耀一同打拼出来的公司,才是我值得保留一生的财产。”
我看着在我面前说着话的沈莺,仿佛在她的身上看到了某种光辉一样,也许只有经历过生离死别之后的人,才能够如此坦然的看淡所有的身外之物,以这样一种坦然的心态面对永远的离别和被遗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东西。
见我入神的看着她,沈莺先是有些不好意思的一笑,随后一只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温柔的问我道:“别只顾着说我了,你怎么会这么晚了还出现在小巷子里?现在外面的情势对你很不利,你打算怎么办?”
被沈莺这么一问,我倒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说实话,我从自宋家跑出来之后,大脑就已经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机械的走一步看一步,哪还有精力考虑自己以后怎么办?
于是,我只能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道:“我刚刚跟朋友闹翻了,现在不想回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最要命的是,我出来的急,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带……”
说到这里,我忽然有些后悔了,沈莺已经帮了我很大的忙了,难道我还想跟人家要钱不成?
我有些心虚的看着她,生怕她误会我的意思,可是,我面前的沈莺并没有像我想象的一样对我的话胡乱揣测,而是一脸同情的看着我:“哎,你们年轻人做事情,就喜欢一头热,不考虑后果,你看看,现在该怎么办啊!”
见沈莺没有想多了,我也就放心了,可是,我依旧面临着一个难题,那就是我今晚的住处。我并没有骗沈莺,宋家,我是真的不想回去了,不想回去面对沈幽华和宋明雪,更不想去回忆他们那副刻薄的嘴脸。
我只好厚着脸皮,用一种商量的口吻对沈莺说道:“沈姐,我已经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去了,我……你可以收留我几天吗……”
我一边说着,手里也已经放下了碗筷,双手合十,做出了一个请求的姿势。
沈莺似乎觉得我的动作有些太过严肃了,急忙拿筷子敲了一下我的手,笑着回答我:“当然可以了,反正现在我家里也只有我一个人,你去了啊,正好可以跟我做个伴!”
听沈莺这么说,我知道自己没有给她添什么大麻烦,心里也好受多了,感激的对着她直说谢谢。
我也渐渐从刚刚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吃完饭之后,陪着沈莺一边散步,一边回到了住处。
一路上,我像是吐苦水一样,将我在宋氏公司上班的事情跟沈莺说了一遍,沈莺倒是显得有些意外,不顾形象的大呼小叫道:“什么?你竟然还在宋氏上班?上次他们诬陷你的事情你都忘了?干嘛这么委屈自己!”
沈莺的话勾起了我所有的委屈,我的眼泪几乎都要掉出来了,可是因为我一向不喜欢在人前展示自己的软弱,这才给硬生生的憋了回去,随后带着些自嘲的回答了沈莺。
“我因为家境不好,大学没有读完就辍学了,好不容才找到的工作,我要是不在宋氏做了,很有可能就不会有公司要我了,那我到时候不得喝西北风啊……”
见我还有力气开玩笑,沈莺也松了一口气,她将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手心中带着温热的气息,瞬间就传递到了我的身上,我顿时感觉到一阵温暖,周身都变得舒服起来。
“湮湮,你放心,有沈姐在,我就不会让你受委屈,你当初舍命救我,我自然不能当白眼狼,如果在宋氏做的不开心,我们不做了就是,不就是找个工作吗,沈姐这点儿本事还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