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二次元弱者渴求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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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9章 彻骨寒风(十五)

入夜。

漆黑阴冷的天空,衬托出了这片小平顶山上静谧村庄的繁华。

极目远眺,墨瞳般的深黑的苍穹间,点缀着往地上播撒米粒般零星散乱、熠熠璀璨的星光。自那更高、更幽深天际间悬挂着的,是一轮皎洁的半月以及伴协其侧的半边月伴月——寒光糅合了月光,四散的微光泼洒向雪域山岭,随着风一并起舞的乃是光晕、以及雪尘……

入了夜,寒风还会更足。

莫克洛站在门口仰天望了一阵。临了,将视线移向新来的两个“朋友”所住的房子,这才轻叹一声,侧着动了动左肩,将稍有些滑落感觉的大衣往上蹭蹭,又退回一步、关紧门扉。

呼……

风声戛然而止。

男人转过身,又往客屋走出几步,他那铁板般僵硬的面容间并无表情。

“米妮?”

他轻唤了一声。

“诶!爸——!”

女儿的声音自内屋响起。也就在声音响起的那瞬,米妮也已从内屋闪身开门,侧着走进了客屋:

“怎么?”

“来。”他向女儿招招手:“过来,到我这儿来。”

“……真的是一个!”米妮瞪着眼睛,她大咧咧走上前来:“我也说你怎么才给这么少,可他只肯付我这么多!”

“才?还只肯?”莫克洛哑然失笑。

他又招呼女儿一下,这才阔步走向自家吃饭时的方桌:“到这边来。”

“……”离得还远,男人突然瞧见在自家内屋那边,一双小小的闪着光的眸子正期盼似地盯向这边。

“你又跟你妹说什么了?”他皱眉道。

“唉,还能有什么呀。”米妮撒一声娇,她回眸盯向妹妹,又挥一挥手:“去,快去——回去。”

“爸,我也想听。”

“米妮,把门关上。”“好嘞!”

有了父亲的这声命令,米妮兴冲冲地扭身回去抓住自家妹妹的小脑袋,又顺手将其塞回进了内屋——作为一位尊贵的淑女,她可不想在自己和父亲进行正式交谈时有这么个小蠢丫头在瞎捣乱!

“……”莫克洛神情复杂地看着女儿的脊背,他低下头,片刻后又轻轻叹了口气。

“又怎么啦?”关好门,米妮傻笑着走向父亲:“你女儿值一枚金币嘞!这有什么好发愁的?”

“……十天一个金币,这不是什么好事。”莫克洛坐在木凳上,他将胳膊轻轻压上饭桌:“你哪值这么多?”

“鬼才知道——反正在人家眼里,你女儿就是这么优秀呗!”

“……是不是他要你给他生娃?”

“没呀。”米妮傻乎乎地走过来,又在父亲对面搬了把凳子坐下:“他没说过这个。再说,十天时间,要生孩子怎么想都不够吧?”

如此说过后,她嬉笑着朝父亲搓搓手指:“再说,就算他要我生孩子,你女儿这次也赚翻了。”

“那可是一个金币啊。”

回想起女儿向自己炫耀时的嘴脸,乃至于她神秘兮兮从绑腰的腰带里取出金币时上面泛着的色泽……一回想起这些,莫克洛的心就总会咚咚急跳。

这辈子,他肯定挣了有一枚金币。但他一辈子能攒下的钱,却是别人随手就敢给出去的……

“你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吗?”

“商人。”米妮迅速应道:“他说他是商人。”

“当真?”

“我觉着应该是真的。”女孩疑惑地看向父亲:“除了商人,谁还付得起一枚金币呀?”

“不怕是商人。我怕的是,这人别是来咱们村子有什么目的,要么就是……”男人阴郁地盯着桌子,片刻后又死死地盯紧女儿:“是什么大人物。像是……国王?”

话刚说出口,他便自我否定道:“不,不对。他不可能是国王,国王的话,至少要带一些人,这么说他难道是……王子?”

“哦?!王子!”

他不说倒无所谓。被爸爸这么一提醒,米妮霎时两眼放光。

王子……

在曼铎山,她也不是没在酒馆里听吟游诗人们唱过歌。故事里的王子都是非常英俊、非常厉害的战士,他们总喜欢保护美丽的姑娘……例如自己。

“我猜也是!你看呐,他长得根本不像咱们这儿的人,和外面的人也不像!但要是王子……那他这长相简直太正常啦!”米妮不喜欢索索的模样。不过,她倒在酒馆里问过吟游诗人们,问王子是不是特别高大、特别强壮——但那些干巴的瘦老头儿或蔫树皮们却说真正的王子不是自己想象的哪样,而是又高又瘦、皮肤白皙、容貌秀丽,说不准还有点儿容易咳嗽的小毛病。

至于索索……他不高,但瘦;皮肤好白;长相也的确和个娘们儿似的,虽没见他咳嗽过,但同时满足了好几点的他……想来,一定是一位货真价实的王子吧?

“啊,呀!那我知道啦!爸爸,我知道啦!”

她惊喜地叫着:“跟在他身边的,一定是他的骑士!要么就是跟班!就是那种……专门保护他的人,对不对?!”

“……”莫克洛的手臂微微打着颤。

除了年轻时曾仗着勇气外出打拼过一段时间外,他在村子里已度过了近五十个春秋。

外面的世界非常广袤、非常美丽,却不适合活着。在外面淌泥带水也是活,在城里给人打零工要看别人脸色,还经常被他们当地人合伙欺负,当地的官儿也只护着当地人,外来的就算想抱团也还是该挨揍的挨揍、该被打断腿的打断腿。然而,年轻时的那段经历却还是令他的认知水平得到了提升——外面的世界虽然危险,但倘若真能在外面出人头地……

倘若,真能在外面出人头地……

不是和贱民们混在一起,而是凭着女儿成为一位受人尊敬的绅士?

年轻时,他曾远远地看见过一位干净、骄傲的老绅士。

那时,莫克洛在农田里给人当雇佣农,就是抱着割下来的“蹿高”,从一处搬到另一处,一天给你五铜币的那种…这个活赚的钱虽多,做起来却特别累。时间过了太久,当时究竟有谁因为偷懒被用皮鞭抽什么的他都忘记了,甚至连自己有没有挨过鞭子也忘记了……他只是、只是非常清楚地记得那位拄着木杖,戴着一顶又高又圆的小毛绒帽子的老绅士……

不用做苦工,甚至不必亲手拿鞭子抽人。

拄着木杖,想怎么走就这么走,喜欢的话还可以牵着一只狗,狗多大多凶都无所谓,咬到了人就等狗咬厌了再哼一声——就是,从鼻子孔往外像是大喘气那样的“哼——”一声。什么都不用管,也不必担心有人记恨,只需随便掏出几个银币随手丢到那个被咬的倒霉蛋面前,对方就会自觉自动的趴在地上千恩万谢……莫克洛羡慕那样的人生。

听说王子是这世上最高贵、最富有的几种人之一。

如果我女儿能嫁给王子……哪怕是,被王子带着走出大山,那我也至少能…或、或许我也可以在这个半只脚踩进坟堆的岁数……活一个痛快?

越想,莫克洛便越感到心神难宁。

他觉得,自己必须让女儿用尽一切本领去吸引、诱惑这位尊贵的客人。

他不想死在、烂在这片生活了一辈子的高地上!哪怕总有一天死了之后还得回来这儿,那至少……至少在自己还活着的现在,他希望、也渴望在今后的人生中能真正地活一次。

……

成败,皆在此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