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心灵的日出:感悟一生的精美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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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春回

人有不放弃希望的责任,于是必须有歌颂自己永远不可复得的宝贵事物的勇气!

[香港]吴霭仪

素来不是个马勒迷,但是对于他的《大地之歌》,尤其是最后《惜别》一曲,有特别的爱好。原词据说是译自王维与孟浩然的诗,可是我无法想出是哪首。

喜爱的是那种绝处求生的激情。手上的一只镭射碟,是1952年BnmoWalter指挥女中音KathjeenFerrier演唱的录音。介绍书里有这么一个小故事,说华尔特这位马勒生前挚友,十分欣赏费里耳的歌喉。1947年,她初次演唱《惜别》,唱到最后,泣不成声,最后的一个“永远”没能唱出来。

事后,费里耳向华尔特道歉,乐坛历史保存了他令人叹服的回答。“费小姐,”他说,“假如我们是像你那么优秀的艺术家的话,我们全体也会泣不成声的!”

到了1952年,华尔特已是七十六岁,而费里耳身患绝症,亦是时日无多了,马勒的《惜别》,也就是她向人间的告别。然而这一曲,在沉郁地道尽人生的苦涩失意与离别恨之后,却是以肯定生命本身的赞叹结束:“春天带回新绿,可爱的大地到处花开,到处,永远,天际是一片明亮的蔚蓝,永远,永远……”

可能这组乐曲不是最伟大的作品,而这个演奏,亦不是音乐上最完美的演奏,但是确感人之极,几乎令听者也泣不成声。

生命原是在面对死亡的时刻最令人觉得它的灿烂的;艺术家,特别是音乐家,最会刻画这种矛盾而又尖锐的感受。《红伶血》中托斯加最耳熟能详的一段,是男主角在晨曦之际,身赴刑场时所唱:“啊,我从来没有如此热爱过生命!”

也许道理十分简单,一个人每每是在快要永远失去一件东西的时候,才会格外珍惜它,无论是生命、自由、爱情、青春或者别的事物。“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恰巧又是一首歌。

但是又怎样呢?告诉自己吃不着的葡萄是酸的?偏激、慨愤,还是陷入自怜自伤的消沉境地?人有不放弃希望的责任,于是必须有歌颂自己永远不可复得的宝贵事物的勇气,这些歌曲深深令人感动,就是因为其中表达的无比勇敢精神。

快乐赏析

死亡是人生回归的过程:死亡让人重新回到生生不息的大地母亲:死亡是下一轮生命的开始。生如春天之绚烂,死如秋天之静美。只有对生活有着深刻领悟的人,才会对生命的本质有深刻的理解。

所以,文中费里耳在向人间告别的时候,唱出的却是对生命的赞叹,唱出的是历尽寒冬之后的春天的来临:“春天带回新绿,可爱的大地到处花开,到处,永远,天际是一片明亮的蔚蓝,永远,永远……”也只有这种历尽人生的苦涩失意和离愁别恨之后的赞美,才能感动生命,感动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