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分配、按劳取酬,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分配原则,曾被我们奉行了几十年,坚持了几十年,其思想已深入人心,对创造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产生了巨大的积极的作用。如今,当个人收入的非智力化、非体力化现象大量涌现的时候,人们多年形成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受到很大冲击,由此产生的社会思潮及人们追求上的变化,必将对未来社会产生深远影响,因而值得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
这里所说的收入非智力化、非体力化现象,是指个人的收入既不是靠脑力劳动,也不是靠体力劳动获得,或者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都很少、而收入却比所付出的劳动大得多,使严格意义上的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望尘莫及,从而构成一种收入非智力化、非体力化倾向。比如现在,一些人联系成一项业务、推销出去一批产品、拉到一个广告、买进卖出一些股票,做成一笔大宗买卖,都会有一笔可观的收入,有的一次收入甚至比一名工人、一个农民一年的劳动所得还多。至于凭借行业优势、职位特权而获取别人无法获得的收入的现象,更是普遍地、大量地存在。行业之间、地域之间、单位之间收入的差别也在拉大。回扣、提成等收入,与一些人的工资收入相比,越来越占突出地位。收入渠道多元者并未对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其收入却远远高于收入渠道单一者。而那些靠贪污受贿而成富翁的贪官污吏、靠歪门邪道钻国家管理的空子而暴富的不法经营者,则更使社会财富既不合理又不合法地流入极少数人的腰包,从而增加了社会的不满情绪。
与一些非智力化、非体力化的收入相比,真正的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收入显得微不足道。中国的贫富差距在拉大。这几年不仅有了百万元户,而且还产生了千万元户、亿元户。有人一年就可有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收入,而构成社会主体和支柱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一般每年只有几千元甚至不足千元的收入。而那些高收入者往往又不是高智力者和为社会贡献很大者。有些人既没有很高的知识修养,又没有通过自己的智力或体力劳动为社会创造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这种现象,往往不被那些“按劳取酬”思想根深蒂固的人们所理解和接受,牢骚和怨言也随之增多。现实社会中,许多人的愤愤不平和不满情绪都是针对社会分配不公的。
我们不能忽视收入非智力化、非体力化不断扩张、蔓延的现象,更不能忽视它对社会各个层面所产生的影响。社会的分配状况,对整个社会中的各阶层人士都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而这种导向作用比任何空洞说教都更有威力,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一个人一生的理想和追求。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分配的导向作用,将社会的绝大多数人引导到靠劳动、靠智力、靠技能获取财富上来,引导到靠自己对社会的贡献而领取报酬上来,使那些真正对社会有大贡献的人得到高收入。而不应对目前收入非智力化、非体力化现象放任不管,无所作为,应将社会分配逐步纳入科学、有序、规范的管理轨道。
当然,就目前来说,收入的非智力化、非体力化现象还不可能消除,但加以必要的限制和管理则是可行的,任务也是艰巨的。收入的非智力化、非体力化不应成为社会分配的主体,不但不应扩大,而且应将它控制在很小的范围内,而这要靠法规和政策来实现。
过去几十年,我们奉行“按劳分配”原则,实际上并未完全做到“按劳分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按劳分配长期被平均主义所代替。“打破平均主义、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新形势下是有积极意义的。现在的问题是:鼓励什么人干什么先富起来?如果鼓励错了,必将产生巨大的、长期的消极影响。
“按劳分配”的原则并未过时。
(原载1996年第三期《学习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