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太西煤是世界上最好的煤种之一。但太西煤之名声,远没有一条太西煤被烧三百余天而无人过问的消息那样广为人知。一场地下大火,三百余天后才被公之于世,被中央所知晓,足见这火烧得确实够“西”的。
纸里包不住火,已被现代社会证明并非谬论。太西煤之所以能从从容容、自自在在、乐乐陶陶地烧,宁夏的人们(特别是当事者)之所以能面对大火不惊不乱,不闻不问,不言不语,并把中央和国人蒙在鼓里,究其原因,恐怕就出在名称上——“太西”!
仅仅是闭塞的原因吗?宁夏离北京虽然较远,但在现代社会,坐火车只需二十来个小时,乘飞机不过两个多钟头,打个电话,则几分钟就解决问题。何以拖了三百多天,恐不全是地理位置上的“太西”,而是体制上的问题。
三百多天的大火,还不是本地人“发现”和“举报”的,是两个外来户——沾“东”字的新华分社记者抖搂出去的,这本身也够耐人寻味的。倘没有他们,“太西人”敢捅此敏感处麻木处关键处要害处吗?政府机构能一级级向上反映吗?官员们愿在一派“莺歌燕舞”“潺潺流水”声中报喜也报忧吗?我不敢下肯定的结论,因为大火本身就足以说明问题。即便“太西人”面对此无情之火,忽生痛惜之“情”、愧对子孙之“情”、对玩忽职守的内疚之“情”,再行“举报”,也只能是唱唱挽歌而已。煤山,可能早已成为灰山。就此而论,我认为应该给新华社记者记功。我以为,舆论是社会的良心。
记者的胆是否就比别人的大,恐怕也不能统而论之。同是记者,宁夏的记者(不知火情者除外)为何对桑梓熊熊之火取无动于衷之态度,原因就在于他们直接受制于地方。至于纪检、监察等等机构,更无独立意志可言,上边不说话,谁敢去检,谁敢去查。看来,太有必要将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从地方政府的管理体制下分离,划归中央直接领导了。给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以独立行使职能的权力,是非常必要的。如此,才能真正起到监督作用。据报载,在司法部门,检察院最敢于秉公执法,因为检察院的干部是“条条”管理,具有较多的独立性,这一现象,难道我们仅仅玩味一番就罢了吗?
为了防止纸包火,克服天高皇帝远的“太西病”,加强监督,建立新型的政治体制,应当赋予监督检察部门以更多的自主权。
(载《共产党人》198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