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交往的一大困难,便是语言的不通。人类为克服这一困难,便需互相学习语言,世界便约定俗成以英语为“标准话”。中国呢,虽同宗同族,绝大多数人说汉话,但中国地域太辽阔,各地方言太多,人们的语言交流也有困难,于是便有了以北京话为基础的“标准话”或曰“普通话”。为社会进步计,“标准话”越普及越好。
那么为何本文以“标准话过于普及”为由头来发议论呢?笔者这里所用的“标准话”已非语言意义上的概念,而有其新的特定含义。“标准话”者,文件上的话报纸上的话会议上的话之谓也,原则的话抽象的话普遍性的话之谓也。一般地说说“标准话”,是党和国家行为准则的要求,是社会的一种规范。但问题在于如何“说”。说“标准话”不应当是传声筒式、鹦鹉学舌式、照抄照转式,而应当有所创造,即对于中央的精神上级的精神,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阐述与贯彻。中国这么大,在决策过程中不可能做到充分的利益表达与聚合,因此某些决策适合于一切地区一切部门一切领域,某些决策则可能适合于部分地区部分部门部分领域。遗憾的是,越是落后的地区越不明白这个道理,一本“经”念惯了,不愿更改。新的政策已出台,翻得却仍是老皇历,在改革创新上表现出少有的迟钝。而当某些限制性规定出台后,明知主要不是针对自己的,却也要雷厉风行贯彻,“砍”自己的“脖子”。在制定发展战略时,也是中央如何定,发达地区如何定,自己也不折不扣地加以照搬。只说“标准话”,不说“地方话”。对于人家“见了绿灯加快走,见了红灯绕着走”的“方言”,不屑甚至指斥。这一切,造成了落后地区越来越落后的“马太效应”。此情此景,令人担忧。当今的社会,已是“方言”重振雄风的时代,“广东话”的时髦,“上海话”的重振,给人许多的启示。如果我们不及早在说好“宁夏话”上大做文章,在民族区域自治上大做文章,而只注重模仿“标准话”,那我们的进一步落后将是注定了的。
(载1993年6月16日《石嘴山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