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牛撇捺文集·意识荒草(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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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柳宗元的“公仆”观

对于官吏和公职人员,古今中外的称谓很多,比拟也不少。一般的说法,是“做官当老爷”,还有“青天大老爷”、“父母官”等等。对当官的,从总体上或者说从抽象意义上,有褒有贬,可以说说什么的都有。对于官员的职能,有人主张是“为民做主”,在封建社会以及具有封建色彩的社会,“父母官”以及“大爷官”当然有“做主”的权力。但也有人主张官员官吏的职能是“公仆”。我们比较熟悉的“公仆”称谓,来自于巴黎公社,来自于德国的思想家马克思。近些年来,我们一直希冀与呼唤,我们的领导干部应当成为人民的公仆,或者有时直接称其为人民的公仆。对于“公仆”一说,我以为仍有封建意识的残存,不足为取,也难以做到。我以为官员们不要去当老爷,成为公民的一分子,做好公职人员便已了不起了,便是现代社会本质的和内在的要求,不可以再有脱离实际、脱离时代的奢望了。

对于“公仆”一词,我以为由封建社会以后的人发明和界定确定没什么了不起,而且还有点落伍,而由封建社会的人提出则可能意义要大得多。所幸中国的封建社会确实有过这么一个人,这个人便是大唐王朝的官员、屡遭贬谪的“八司马”之一、唐宋八大家中的大员柳宗元柳子厚。在他当监察御史里行时,在他写的《送宁国范明府诗序》中提出了“吏者人役也”的政治主张。这里的“吏”,广义地讲,便是官吏;这里的“役”,便是“仆役”“仆人”;这里的“人”。不是张三李四王二麻子,而是许多的人,是“人民”。在赠别友人的《送薛存义序》一文中,柳宗元说了一段话,大意是:“凡是在地方上做官的人,你知道他们的职责吗?官吏是百姓的仆役,并不仅仅是役使百姓罢了。凡是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百姓,交出十分之一的收入雇佣官吏,让他们为老百姓主持公道。”柳宗元的见解是卓绝精辟的,也是超前的。柳宗元这一思想有四层意思:官吏是百姓的仆役;官吏与百姓互相使役(这里含有平等的意味);官吏是百姓花钱雇佣的,官俸是百姓的血汗而非朝廷的银子;官吏的职责是为百姓主持公道。

翻检史籍,浏览古书,可以看出,我国古代有许多闪烁着民本意识、民主精神的思想萌芽和火花,只可惜萌芽未曾长成参天大树与莽莽森林,火花也未燃成熊熊烈焰与燎原大火,因此中国的封建社会才那么长久,封建主义文化的积淀才那么深厚,中国民主化现代化的步履才那么沉重。

对于柳宗元的政治学思想,我们不只要珍惜要褒扬,必要的时候,还不妨拿过来用用。太大太深奥的道理不用去讲,让官员们记住,我们是老百姓花血汗钱雇来干公务的,我们应当尽心尽力,公道正派,这就够了。至于“公仆论”,层次似更高一些,不去说它也罢。

1998.4.26